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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扶起她的头,两人四目相对,“窈儿,我既已经写信告诉他们你的存在,自然就不怕让他们了解全部的你。你也要对我有信心,好吗?”
对啊,旁的不谈,他都先跨出第一步,让他家中人知道她了,这难道不是他爱她最真诚的表现吗?
目光交换,季窈突然有些感动。他好像真的事事都在为她考虑,所以她为他做些改变,应该也是值得的。
严煜看着她弯眉展颜,脸上重拾一个开心的笑,“好,我也会努力改变,努力让他们喜欢我的。”
“不用,你不用做任何改变。”少年郎捧起美人面庞,与她一起笑起来,“杜郎君的话点醒了我,我喜欢的就是你现在的模样。莽撞但勇敢,粗心却善良。你的一腔热忱和宽厚仁义于这世间是最宝贵的财富,我不想你改,你也不用改。”
“你今天真是太讨人喜欢了,快给我亲一下。”季窈被他一句又一句的甜言蜜语哄得晕头转向,双手撑在他肩膀上,仰头就想亲上去。
严煜乖乖低头,先一步低头在女娘唇上轻啄一下,溺笑道,“注意影响。”
说完她顺着严煜的视线,看见三七和楚绪尴尬咳嗽,掀开帘子从厨房走出来。
三七还好,看见季窈和严煜如此亲昵,知道他们好事将近。楚绪则是愁得蹙眉抿唇,担心南风馆可能开不了多久之余,在心里痛骂杜仲没出息不下数百句。
季窈松开严煜,大手一挥,爽快说道,“今日趁严大人光临寒舍,我们又正巧店休不用做生意,我做东,咱们一起吃肉喝酒好不好?”
“好啊好啊。”三七看不见楚绪的表情,像个傻子一样往后舍去,“我去告诉厨子让他多做几个菜,再把京郎君和杜郎君都叫来。”
第174章苗疆妖女“妖女……妖女!”……
东坡豆腐、真君粥,这个季节的杏子将熟未熟,酸脆之余十分开胃,煮进粥里的时候多放两颗冰糖,人人都能多吃一碗;油炸金笋、假煎肉,笋一定要选应季的脆笋,瓠瓜则是必须用猪油来煎,放入香葱、花椒等佐料,方可吃出肉的滋味来。
众人端菜上桌,季窈带严煜上至二楼雅舍坐定,目光落在这些应季的菜肴上,脸上是藏不住的自豪。
“我知晓你们府上什么美味佳肴、山珍海味都是不缺的,不过我们这里的厨子最擅长用季节里的蔬菜做吃食,他说味随菜走,那杏子也好、脆笋也罢,哪怕只相隔几日,成熟前与成熟之后的味道都截然不同。所以有些菜每年就只有几天可以吃到。你试试。”
金黄油亮的笋片入口,脆生甘甜,又极入味,滋味确实不同。见严煜吃得眉开眼笑,季窈赶紧招呼其他人都入座。
商陆和蝉衣不在,其他五六个人你推我让,像是第一次见面一样扭捏半天才坐下。季窈抬头一数少了个人,开口问道,“杜仲呢?”
楚绪仍旧不喜严煜,满脑子都是季窈嫁人之后,南风馆可能就要面临关门的猜测,声音闷闷的,“他说他有故友到访,出、出去了。”
什么故友,不过是不想和严煜假意其乐融融吃饭,所以随便寻了个借口溜了。
季窈听完,脑子里第一反应就是杜仲之前说过苗疆那边会有人来龙都帮他一起寻找委蛇的事,想来可能是苗疆的消息到来了也未可知,于是耸了耸肩膀,低头给大家倒酒。
“今日虽然是大家第一次同严大人吃饭,但之前已经都已经见过多次,想来也不需要我再一一介绍。以后他就是这里的常客了,大家不用把他当成知府,就同我一样,与大家都是朋友。”
说完她仰头就准备一饮而尽,被严煜伸手拦住,端着酒杯起身道,“既然是我初来乍到,自然该由我敬大家一杯才是。”
少年郎双手捧杯,面对一群原本在身份尚不过是普通百姓的厨子、伙计、账房,温声开口,“正式和大家认识,也是希望窈儿的朋友能认可我的存在。严煜在此感谢大家对窈儿的照拂。”
这话说的,他倒更像是季窈的娘家人一样。
楚绪干笑两声,坐着不动。京墨将所有人暗藏的小情绪看在眼里,低头浅笑一声,带头举起酒杯,大家才一同饮尽杯中酒。
傍晚大家在厨房里帮厨子做菜的时候,楚绪已经同三七讲过她的顾虑,此刻桌面上只有三七一个人傻乎乎看不懂形式,喝了两杯就直言不讳道,“严大人,你是想娶咱们掌柜的是罢?”
“三七!”季窈娇嗔一声喝止住他,接着双手攥住膝上衣角,面颊染上一层红晕,“要你多嘴。”
严煜原本和京墨聊话更多,闻言莞尔,答得爽快:“不错。”
他的回答给足三七面子,他借着酒劲又追问道,“那若是掌柜的同你成亲之后,咱们这些人、这个铺子是不是都要散伙了?”
楚绪被这句话吓得直冒冷汗,伸手不住地扯他衣袍。如果眼神能吃人,他现在大概已经被台面上这一群伙计、厨子吃得骨头渣都不剩。
“谁要你问这些的?找死嘛这不是?”
“我这不是未雨绸缪吗?昨儿个我还看见对面吉星客栈招跑堂的,趁早打算起来,我还等着攒钱娶媳妇呢……”
“别说话了你个呆子。”
“咚”的一声,季窈把酒杯搁在桌上,存心要吓唬他,“哟,三七,这是已经在寻摸下家,盘算着早点走是吗?”
“哪能啊?”他嘿嘿笑两声,端起酒杯想来碰季窈的杯子,见她不接招只能悻悻然坐下,将酒喝掉,“就多嘴问一句,这不是怕掌柜您难做嘛……”
“我有什么……”
“大家多虑。”严煜打断季窈的话,声音里带着令人信服的笃定说道,“我同窈儿成亲之后,若是她仍想做这个掌柜,此南风馆尽可改为酒肆、茶坊,大家留下继续做原来的营生,最多让小倌们多学两门曲艺,左不过将陪酒、陪笑改为唱曲、跑堂,她不在前头露面,空闲之余多来此地走动都是易事。总之,不会让大家分开的。”
没想到他能替自己考虑到这么远的地方。季窈侧眸看来,对他的崇拜又多了一分。
酒过三巡,厨子等人听见这话,心头疑虑尽消,真将严煜看作半个自己人一样,敞开心扉闲谈起来。楚绪喝得醉眼朦胧,眼神扫过面前一众人里想起少个杜仲,趴在桌子上骂骂咧咧。
“早知道杜郎君最是个没用的,这下好了,人心也被笼络起来了,还怎么帮他争?”
“啊啾!”
不远处锦绣居里,杜仲与石万乔相对而坐正吃酒闲谈,突然打了个喷嚏。
许久未见,石万乔看杜仲今日气色不好,以为他还病着,“大王子可是风寒入体?”
杜仲面色冷峻,全然没有一点好脸色,“没有,你继续说。”-
严煜也没想到南风馆这帮人一旦熟络起来,个个都喜欢找他喝酒。
季窈体质特殊,从来只会喝兴奋不会喝醉,等她发现桌下酒坛子已经堆到无处放脚的时候,严煜已经趴在桌上子昏昏欲睡。
英俊的少年郎玉面粉腮,即便是醉酒之余,呼吸声也轻缓微弱,斯文得紧。圆桌之下,他整个人拘着一双大长腿跨坐在凳子上,长而浓密的睫毛伴随呼吸声不时轻颤,像雨后含苞的芍药上,滴落一滴晨露似的,含蓄之中夹杂一股想让人一亲芳泽的柔软。季窈忍不住凑近,伸出手指去撩拨那扇动的睫毛。
“好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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