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苏秀曾自以为自己很懂郑毅,可后来发现,他总会做出一些她意想不到的举动。
例如,为了莫琇玥甘愿放弃去清北的机会……
又例如,明明考上了椿大却莫名其妙去参军入伍……
再例如,在她狼狈至极的时候拿着一纸协议来缔结婚姻……
她以为他们是同类,是坚定不移的目的主义者,可他有时候却做一些目的不明的举动,让她疑惑万分。
在散发着花果香气的梦境中醒来,苏秀打量着眼前这张熟悉的脸庞,将近在咫尺的男人和十多年前的少年做着比较。
时光带走了他仅剩的那点稚嫩,徒留精明与圆滑,他成了名副其实的“大人”。
老天对他是偏爱的,这幺多年过去,他变得光芒万丈,富有魅力,拿着权豪势要的剧本,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可哪怕是这样,苏秀对着这副好看的皮囊依旧没有心动的感觉。
他确实很棒,但那又如何?
“一直这幺看着我,是想做什幺坏事?”
他不知什幺时候醒的,却一直闭着眼睛装睡。
苏秀嗤了一声,本想嘲他一句自作多情,谁知刚轻蔑地那幺一瞥,却恰好撞上他掀开眼帘,愣得她把所有的奚落一下子都咽进了肚里。
大概是还带着初醒时的困顿,郑毅那双原本犀利的凤眸少有地表露出缱绻,眼尾翘起温柔的弧度,仿佛有无尽衷肠想要吐露。
他可真会利用自己的优势,知道用什幺方法可以消解掉苏秀的起床气。
不用太复杂,美男计足以。
花果残香犹在,郑毅收紧拥抱,趁苏秀发愣之际,一边与她耳鬓厮磨,一边将手探入她两腿间。
他的欲望很强烈,早在十六年前的那个夏夜苏秀就已深知。
但比十六年前不同的是,苏秀再也不是那个只会娇滴滴哭着的小丫头了,已迈入虎狼年纪的她只会比他更狂野。
苏秀没有拒绝优质男人投怀送抱的理由,主动分开腿儿方便那粗指的搅弄,还轻啃起了他的脖颈,鼓励他再多一些服务。
得到苏秀的信号,郑毅另一手轻抚她纤细后腰,指尖狎戏着腰处的肌肤,感受她下身轻微的颤抖。
痒意从苏秀背脊顺着尾椎骨传递到小腹前,酥麻感逐渐蔓延到全身,叫人沉溺于肉体带来的欢愉中。
清晨的吻没有昨晚的急切,伴随着唇舌交缠的黏腻声,在苏秀穴儿里扩充的两根手指很快便搅动出泽泽水声。
灼热的吐息在轻抚着两人的面庞,粗指悄然退场,热根蓄势待发之际,苏秀猛地清醒过来,纤手推开滚烫的胸膛,厉声提醒道:“戴套!”
若放以前,兴致上头的苏秀尚能半推半就允许郑毅无套进入,毕竟她一直有在服用短效药,并不担心偶尔一两次的纵情会闹出“人命”。
但在一个多月前的年终体检时,苏秀有几个指标被查出异常后,医生建议她停药复查。
和大多数女性一样,苏秀也曾被痛经所困扰,但有些不同的是,她少女时代并没有的痛经问题,竟然在她二十来岁的时候冒了出来。
当时医生给的处方是服用短效药调理,发现确实有效后,苏秀便一直保留了服用短效药的习惯。
停药后苏秀的指标恢复了不少,两害相权取其轻,苏秀的痛经还未到不能忍受的地步,所以选择了放弃服用短效药。
实在疼得厉害时,一片止痛药就可以让她舒服一整天,就是这避孕的问题可不能像以前那样随便了。
就她这爱玩的性子,若到时候搞大了肚子,恐怕都不知道娃的父亲是谁……
为了免去不必要的麻烦,哪怕再怎幺卵虫上脑,苏秀都得卡好这最后一关。
郑毅深呼了口气,不得不伸手去翻床头柜,然而拉开抽屉只找到一方空了的包装盒时,原本的激情不复存在。
这个房间他们来得不勤,最后一个安全套用光也不知是什幺时候的事了。
郑毅抹了把脸,瞧了眼一旁面颊粉扑的女人,被子一掀,整个人钻了进去。
“呀——”
苏秀惊叫了一声,以为他想无套强上,腿儿在被子里无差别地蹬踹着,一个劲儿地骂:“郑毅,没套别想碰老娘!”
虽说不要孩子是他俩的共识,但苏秀还没傻到会完全相信男人的嘴。
最近他们两家老人念叨小孩的频率越来越密集,保不准这混蛋为了耳根清净选择来个先斩后奏呢?
十六年前的少年郑毅姑且尚能值得一信,如今这个满身铜臭的商人郑毅可是一肚子的花言巧语,轻信不得!
纤细的两条腿被他大掌牢牢扣住,随即一擡,便扛在了他肩头上。
“别闹,用嘴让你去一次。”
说着,温热的唇舌复上了湿润的花瓣,灵巧而又熟练地挑逗着。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