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地基组和榫卯组工作如火如荼进行的同时,丛容这边也没闲着,他打算把棉籽和从圣使居伊那里得来的几包种子种了。
炎火大陆的土质大部分是透气性好的沙土,这样的土质有个缺点,土壤中的水分容易流失。
为了方便灌溉,丛容在距离河道不远的山脚,开了三块试验田出来,分别用来种棉花,麦子(丛大人至今没分出那是大麦还是小麦),还有剩下那些不知道是什么的种子。
凛冬刚过,万物复苏,正是适合播种的季节,于是,众人便看到他们秀挺俊美的眷属大人袖口挽到手肘,裤腿卷到膝盖,晃着两条白生生的小腿,在黄泥地里艰难地……翻土。
丛容两辈子加起来都没种过地,只在视频里见过华夏某些种植基地全自动播种和收割的画面,当时觉得还挺简单的,多功能翻土机开过去,不仅土松了,连沟都给开好了。
“圣主在上,大人居然在挖土!”毛莨不敢置信地捂住了嘴巴。
“看大人的小细胳膊!”毛芜满脸都写着心疼,“明天一定要抬不起来了。”
部落里有孩子的女奴根本看不得这场面,在她们心目中,丛大人如此纤细羸弱,他那双白皙柔嫩的手可是用来拿手术刀的啊!
关键是丛容还不让人帮忙,他手里的种子不多,每一颗都珍贵得不得了,从松土到播种再到灌溉……他都不准备假手于人。
巨狼默默跟在青年身后,背上背个石罐,里面装满清水,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用脑袋轻轻顶一下青年的腰,提醒他注意休息。
三块试验田,光翻土就花了丛容整整两天时间,接下去是播种。
棉籽并不难种,控制好苗间距,挖个三到五厘米左右的浅坑,将种子埋进去后浇上水便大功告成,讲究些的还会施一些基肥。
说起基肥,丛容想到他们还要建厕所。
原红石部落是不存在厕所这种东西的,臭地雷几乎随处可见,现在搬到新的栖息地,丛大人绝不允许再有人随地大小便。
为此他特意划了一个地方出来作为公共厕所,说是厕所,以目前的建筑水平,其实就是一个大坑,里面堆满沙土。
见过猫砂盆吗?
就跟那差不多,定期将粪便清理出来,经过水解还可以当天然农家肥。更茤?蚊錆联喺??裙??七1?久???⒍壹
丛容一边心里作着规划,一边将在水里泡了一晚上的麦种捞出来,平铺在一个浅浅的方形石托盘上。
——这托盘是他昨天让仓帮忙打磨的,用来作为孵化麦种的培养皿。
丛容大概数过,居伊的这个兽皮包里也就三四百粒麦种,为了尽可能保证种子的成活率,他只能先在室内培育出麦苗,然后再种到地里去。乞蛾群????①????二六陆壹
这个过程比较繁琐,好在作为一名医生,丛容最不怕的就是繁琐。他将装了麦种的托盘放在阴凉的地方,每天早晚洒两次水,保证种皮湿润,接下去就等着发芽了。
而剩下那些不知名的种子则被丛容随手洒在了最靠近河道的那块试验田上,至于最终能不能长出来,能长出些什么,他没抱多大期待,只当是惊喜。
连着种了三天地,丛容感觉整个人都散架了,胳膊是酸的,腰也是酸的,两条腿抖得仿佛不是自己的,连烤兽肉的力气都使不上来,最后只能无奈放弃,饿着肚子上了物资车,趴在兽皮上一动不动。
“种田好难啊……”丛大人自言自语地抱怨,“还是做手术简单,早知道会穿越,上辈子就报农林专业了。哎,好像不行,忘记那对夫妇想要一个完美儿子了,怎么可能看得上一个种地的呢……”
青年自嘲地絮絮叨叨,巨狼安静趴在他身侧,暗金色的竖瞳时不时闪过一丝疑惑。
“兽肉没多少了,等造完房子,得出去狩猎,还有盐,盐也不多了……”丛容的声音越来越低,脑袋一歪睡了过去。
片刻后车厢里响起一声无奈的叹息,巨狼变作少年的模样,抬起丛容的胳膊,熟练地替他按摩揉捏。
炎朔的动作算不上多么轻柔,毕竟太轻柔也达不到按摩的效果,然而繁重的体力劳动,让丛容累到了极点,这时候就算有人拿个大喇叭在他耳边喊,他也不愿意醒来。
三天后其他地基全部打完,只剩下丛容的那一栋石屋,主要是他和老祭司红午的意见产生了分歧。
丛容自己只打算弄个一室一厅的小房子,最多再加个储藏室,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然而红午却认为这样简陋的小窝根本配不上圣主眷属的身份。
她虽然没去过圣城,但也知道圣城的那些大人们住的都是大房子,特别是城主府,据说有一片绿洲那么大,疾风兽拉的青铜兽车可以在里面行驶。
丛容如果只是一个部落祭司也就罢了,可他是圣主眷属,是大祭司预言中能带领异世大陆走向新希望的人啊!
他们怎么能让新希望住在那么小的房子里呢?要知道之前炎山的那个洞穴都比丛容画的方框大。
“丛大人,如果您执意要住小房子的话,我只能带着剩下的人继续住洞穴了。”红午眼圈微红,态度却谦卑而强硬。
丛容:……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