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朝着星乐和喜喜圈舍那边走去的路上,杜京墨步子迈特别大,走的很快。
旁边的梅筝见状,以为她是早就在网上认识过星乐和喜喜,是喜欢它们,所以才急切。
一时间,梅筝也不自觉的走快了很多。
很快,星乐的圈舍到了。
“这里就是星乐的圈舍。”梅筝指了指旁边的圈舍,告诉了杜京墨。
为了更好的观察熊猫的日常,饲养员的通道都会比圈舍高一点点,在圈舍外面基本上是居高临下的视角。
杜京墨看到了圈舍里面,木床上好好坐着的一只大熊猫,星乐好好的,不是它。
而且,她和这只叫星乐的熊猫对视。
听到的只有:“今天一定得爬到最上面。”
“死嘴,吃快点。”
同时,她看到星乐的两只手都抓着竹子在吃,然而脑袋仰的特别高,朝着一旁的基地树看去,痴迷的眼神,仿佛想立刻飞上去。
奈何作为熊猫也是要进食的,吃饭绊住了它登顶基地树最高峰的脚步。
刚刚发出求救声的不是它。
“星乐真可爱,我们去看喜喜吧。”杜京墨看向梅筝点点头说道,说完这句就接了下一句。
尤其是耳边的救命声,断断续续的还有,听的她着急,心慌。
“可爱?我明明是威风堂堂。”话音刚落,杜京墨果不其然听到了一句新的心声。
杜京墨:“……”
威风堂堂?
熊猫的脑袋里还有这个词汇呢。
词汇量这么丰富。
和谁学的啊。
星乐的饲养员是这么夸过它吗。
“走,喜喜在前面。”梅筝失笑,看来不是星乐的粉丝,是喜喜的粉丝。
作为国宝,大熊猫一直都是有不少粉丝的,因为性格不同,不同的人们往往会特定喜欢上某一只熊猫,像追星一样喜欢熊猫。
最受欢迎的熊猫,还会荣获“顶流”的称号。
包括饲养员也不例外,心里面也会有一些偏向,那就是偏向自己养的!自己养的真是和亲生的没区别。
她到现在都还怀念她刚当饲养员养的那只熊猫。
只是熊猫的寿命还是太短了,就算是寿终正寝的长寿大熊猫,最多也只有30年左右。
喜喜的圈舍距离星乐不远,拐个弯就到了。
然而就是拐个弯的瞬间,梅筝的脸色立刻变了。
杜京墨也看到了圈舍里的场景,一只看着明显就是幼年熊猫的大熊猫,此刻正卡在基地树和木床的缝隙里。
不知道是基地树特地种在了木床旁边,还是木床特地依靠着基地树而建的,可在木床和基地树之间,刚好有个不大不小圆圆的洞,这只熊猫目测不如星乐和秋秋年龄大。
可能还不到一岁,此刻正整个头都卡在洞里,呈倒立的姿势。
也不知道卡在这里多久了。
“我滴乖乖。”看到眼前的一幕,梅筝直接掀开了木门,走了进去。
“终于有饲养员来了,天啊,快救救这只熊猫啊,它已经卡了好久了。”哄闹的游客发出了声音。
杜京墨跟着梅筝走到了木床的旁边,杜京墨没有直接上手,而是看着梅筝用专业的手法去薅熊猫。
她只能提心吊胆的在旁边看着,还不太敢触碰。
“原本还以为是趴在睡觉,还是身高较矮的小朋友问,它为什么把头卡缝里玩耍,是不想被人当动物看吗?才知道它是被迫卡住了!!”人群里有游客说道。
“救命救命。”
“终于有人来救我了。”
“嗷!疼疼疼。”被迫倒立的喜喜呜呜的发出声音。
“啊啊它在叫,看着很疼。”
“上电锯还是打119?”杜京墨看向梅筝,脑海里的心声快炸开了,她倒吸一口气蹲下来看向梅筝说道。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温祈和顾程言结婚两年,一直是周围人眼中的模范爱侣。温祈自己也以为,他们能一直平稳的生活下去。直到朋友回国后,顾程言态度越来越淡,心不在焉的时候越来越多。直到结婚纪念日的晚上,顾程言说朋友有事,挂了他的电话,然后彻夜未归。直到温祈得知,顾程言口中的朋友,其实是他少年时代的白月光。起初和贺卓鸣见面时,温祈误以为他就是那位白月光的未婚夫。他对这人自然看不顺眼,竖起所有防备。高大俊美的青年单手插兜,在月光与灯光下神情晦涩,目光幽幽你跟顾程言说话也这么凶?后来和贺卓鸣见面时,恰逢顾家晚宴。顾程言从正厅寻到楼上,到处都不见温祈,使得他心急如焚,几近失态。而就在一墙之隔,他要找的人被捏住下巴,吻得指尖都颤栗不已。走廊的动静传来,温祈垂眸他快来了。头顶的青年将人箍在怀里,闻言一口咬上他的耳垂,笑声中带着肆无忌惮知道,欢迎他看。...
本书作者认为是he,受不了不要看,阴谋论被特意复活的殷千昭,以及一衆新人旧友之间的故事。复活後的殷千昭并没有太多前世的记忆,以人族戏子的身份被绑进鬼族的地界,认识了鬼族的帝爵大人赫连燕北,以及其他鬼,而他的记忆是在与烬同行後一点点找回。残缺的魂魄何时能够完整依旧是个未知数。非人非鬼亦非神的异类殷千昭,命途早已注定...
林茜,娱乐圈的小透明,与江予墨恋爱五年,一直隐藏恋情,她甘愿做姐姐背后的恋人。林茜爱江予墨入骨,就算看见江予墨跟其他女人拥吻,她也只能咬牙吞泪,以为是自己做的不好,她不停的完善自己,尽力呵...
黑所有人严重ooc!真的ooc!真的ooc!无脑甜文勿代入现实这是个同人文男主小西弗一开始就是喜欢女主的不喜可点击退出←不是自谦,真的写的很尬1958年出生的佩妮,只不过比妹妹莉莉大上两岁,就承担起照顾她的义务,在60年代的英格兰,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麽的不真实。原本的佩妮渴望父母的爱,希望他们不要再偏心,可穿越来的她不在乎啊。在一次下水救人彻底恢复了前世记忆,得知自己生活在一本童话书里面时,她觉得一切都那麽不真实。在知道妹妹是救世主的母亲,蜘蛛尾巷的小男孩是深情反派,自己还是个恶毒炮灰的时候,佩妮她表示这配制很不错个鬼啊。没有什麽比能在这经济危机的年代,靠着物资和钱财度过这段时间更好的事了。佩妮没有魔法,但是妹妹他们去了霍格沃茨读书,最终走向的道路截然不同。至于魔法界…邓布利多…霍格沃茨什麽的…还得看安不全…如果有伏地魔在,拜拜,也不是非要去那座城堡。写小说就图一乐,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勿cue人参公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