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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李彻。
回到兰城好几个月时间了,方琬知以为两个人从此陌路,不会再有任何交集。但李彻今天却发来了这条短信。
方琬知把短信删掉,就当没看见过。
过生日这天真是忙,还好方琬知提前做好了计划表,把日程安排得紧锣密鼓。
上午洗过澡换了身新衣服,方琬知先在家里和方承、管家,家里的佣人一起开了个派对,然后立刻出门去见庄亦可跟孟闻,在游乐场玩了一上午;分别之后,他和赵培生佟海明一块吃过午饭,下午还约好了程斯言。
段予哲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方琬知跟程斯言在逛书店。
书店里很安静,方琬知逃到外面去接电话:“哈喽呀。”
“在哪?我现在过去找你。”段予哲说:“外面又下雪了,你哥说你出门的时候只穿了件夹克。”
书店在商城的地下层,室内暖气开得足,方琬知还真不知道外面正在下雪。
他报了位置,然后回到书店里。
程斯言凑过来悄声问:“哥,是谁找你啊?”
“段予哲。”
“哦,也对。”程斯言笑笑:“今天是你的生日,他肯定要来找你一起过的。等会儿我在这,段大哥会不会觉得我碍眼了。”
方琬知摸摸他的头顶:“小孩子不要胡思乱想。”
他现在已经十八岁了,看着程斯言更觉得是个小孩儿。程斯言热着脸反驳:“我年底就十六了,只比你小一两岁,不是小孩子。”
“好的好的。”方琬知又摸摸他的头顶,很是怜爱。
他好像理解了,哥哥和段予哲为什么那么喜欢摸自己的脑袋,还有捏捏耳朵捏捏脸。虽然只是一夜之间,但成为成年人之后的感觉,确实跟未成年时有所不同。
又逛了一会儿,段予哲来到店外,隔着玻璃墙对方琬知招招手。
方琬知带着程斯言向他走去。
段予哲看着方琬知的样子,不太自然地清了清嗓子。
方琬知穿着焦糖棕色的麂皮夹克,里面白色打底衫叠了件细条纹衬衣,下装是牛仔裤和黄色马丁靴;左腕也相应地搭配了一块皮质表带的腕表,来作为点缀。
原本是复古中带着些许帅气的风格,却因为他那张漂亮的脸,让整体的气质都多出了几分甜味。
而且……
而且因为头发又长了些,已经快要超过肩胛骨了,方琬知出门时,就随手用丝巾扎了个低马尾,柔顺地垂在背后,看起来格外有种温婉的味道。
他今天居然就穿着这样的衣服,扎着这样的发型,满世界地跑来跑去,一点都不知道自己漂亮得有多惹眼。段予哲躁动地想。
方琬知来到他的眼前:“段予哲,你为什么露出了看到羽衣甘蓝汁的表情。”
“什么表情?”段予哲回过神,将带来的厚外套递给他。
方琬知觉得不太好说,只能如此描述:“又痛苦,又幸福。”
程斯言在他身后,侧着头不屑地冷笑了一下。
什么表情?明明是色狼看见美人时移不开眼的垂涎表情。
段予哲把他的冷笑听得很清楚,但没当回事,正色道:“天色不早了,方大哥让我接你回去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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