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吸血鬼除了畏惧阳光,还惧怕白银。
虽然白银并没有阳光那么致命,但却会抑制吸血鬼的自愈能力。
一般情况下,如果吸血鬼食物充足,只要心脏不被重创,大多数伤势都会很快地痊愈,但如果伤口是被白银所伤,那么就会特别难以自愈。
血族很多蛰眠的吸血鬼,其实就是被白银武器重创。
放学后回到家。
余贤立即在柜子里翻出之前用来验货的银戒指。
据说吸血鬼即便只是碰触到白银,皮肤都会有一种灼烧感,长期触碰还会导致皮肤溃烂,但余贤现在用手捏着银戒指,却完全没有这种感觉。
“这还算是小天赋吗?”
“估计一般的吸血鬼,大天赋都没有这么离谱吧。”
余贤将银戒指捏成一团,确定自己因为新获得的天赋‘白银之血’,已经免疫了白银对吸血鬼的克制作用。
不过白银之血,主要作用并非免疫白银对吸血鬼的克制作用,而是让余贤可以吸食白银,并将全身的血液转换成白银之血。
当全身血液都转换为白银之血后,他的身体素质会进一步得到强化,同时还可以主动消耗体内的白银之血形成长鞭或者细线攻击敌人。
免疫白银对自己的伤害,可以说只是附带的‘边角料’而已。
显然,这天赋已经不是上上签,而是上上上签。
余贤这时张开嘴,吸血鬼的尖牙缓缓长出,他将捏成一团的银戒指放到尖牙上,本能地一吸,感觉就像是吸了一团果冻。
在白银进入体内之后,很快就与血液融合。
“太少了。”
余贤可以清晰的感觉到白银与血液融合后所诞生的白银之血。
相比于他原来已经变凉的血液,白银之血的温度要稍微高一点,在他体内流动时就像是有一股热流在游走。
这并不难受,反而有点舒服。
余贤适应了一下,对白银更加渴望了。
不过现在很难购买到大量的白银,他剩下的钱也买不起多少。
主要是因为血族一直在收购白银,将白银的价格炒得比黄金还要贵。
而且血族购买白银从来都是有进无出,谁都不知道血族将白银藏在什么地方。
值得一提的是,血族有一个规矩,那就是凡是向血族贡献超过十吨以上白银者,可以不需要经过任何考验,直接获得成为吸血鬼的资格。
虽然从这渠道成为吸血鬼无法进入血族权力核心,但长生不死就足够吸引那些怕死的有钱人。
血族财大气粗,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有一批通过这个途径加入血族的富豪。
余贤苦思冥想了一夜,依然对怎么搞到更多的白银毫无头绪。
他有想过去黑店,不过那家黑店的路子太野,连血族小公主诺拉都敢袭击,现在他可不敢再跟对方有所交集。
虽然白银很重要,但安全更重要。
他宁愿慢慢存钱,在民间搜集银制品,也绝对不会再去那家黑店。
……
清晨。
余贤跟往常一样在阳台晒太阳。
不过今天不知道为什么,时不时有一股臭味往他鼻子里钻,这味道就像是垃圾堆里的死老鼠,让他直犯恶心。
“奇怪了,怎么老有一股臭味?”
从躺椅上起来,余贤四处嗅了嗅,突然臭味又出现了,但下一秒又消失了。
等等!
余贤反应过来。
好像是在白银之血的热流经过鼻子的那一刹那才闻到臭味。
也就是说,白银之血流过鼻窍时强化了他的嗅觉,所以才闻到平时闻不到的气味?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史前的杀手在森林里潜行狼人把狼粪涂到身上,与狼共舞驱虎人走起猫步,与虎同行神巫在篝火下歌颂着每一个渔猎丰收的故事,自以为找到了传承的根本王川回到史...
双男主欢乐逗比作死受X恋爱脑热脸洗裤衩攻爽打脸搞笑谢寻身死後,灵魂意外被系统绑定,拉去给男主当金手指,帮助男主从此走上人生巅峰,迎娶白富美。男主被诬陷,他澄清。男主杀了人,他毁尸。男主有看上的妹子,他牵线搭桥。男主想回家,他拼死也把人送回故国。就差当亲儿子一样在养了!谢寻顺利归国,等他夺得王位顺利登基我就完成任务啦嘻嘻!主角他好爱我!(笃定)结果一手伺候的主角刚登王称帝,就打到谢寻家门口??还威胁老皇帝,把最小的皇子嫁给他??!老皇帝大手一挥把便宜儿子给嫁出去了。毕竟死儿子,不死老子嘛。只恨年轻的时候没多生几个这麽漂亮的儿子。谢寻emm有没有人问过他的意见?洞房花烛夜,谢寻还是没弄明白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男主挑开盖头,对上一张慌乱的脸。你这麽爱孤,孤绝对不会辜负你。...
文案本文1224号入V,新文正在存稿中,求收藏!!!1丶林眠自幼和奶奶在山上生活,有一天,奶奶大限已到,留给她一笔钱,让她下山投奔北城瞿家。下山的第一天,她买了一部手机。下山的第二天,她用完了所有的钱。下山的第三天,她找到了一处阴湿的下水道,居住了下来。下山的第四天,她下载了游戏,并加上了人类好友。瞿木的号被朋友拿去玩了,谁知道这狐朋狗友在附近频道疯狂cpdd,还发了一堆骚话,还加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好友!小蘑菇你好,你说你能够帮助我,是真的吗?瞿木我说帮助你什麽了?小蘑菇我奶奶去世了,她让我下山找人。瞿木看着聊天记录,抽了抽嘴角,原来是个另类卖茶女,看她的ID,应该是卖菇女。林眠看着对方在线,却一直不回复自己,便着急了几天,又给对方发了好几条消息,却得到了一条回复。瞿木兄弟,别装了男主版瞿木作为富三代,日子一直过的逍遥无比,但有一天他莫名其妙的晕了过去,又莫名其妙的醒来了。自那以後,他一到晚上,眼睛一闭就会开始做梦,梦到自己变成一颗闪闪发光的蘑菇,睁开眼时发现自己浑身上下就会长出细长丶毛茸茸的菌丝?一时之间,他不知道去医院该挂哪个科室了?或许他应该去挂精神科。3丶林眠为了赚钱,找了各种兼职打工,有一天她遇到一个人晕倒了,利用自己学过的知识给对方做了人工呼吸。谁知却被找上了门。预收斯多亚的不动心我要奖励自己写本狗血校园文,喜欢的点个收藏吧!初三结束的那个暑假,陈依安跨越一千三百多公里,从南到北,来到了A市,一个开满槐花的城市。她又有了新家,不同的是,这个家太有钱了,是她认知里的富贵人家。而偏偏,这个家里的长辈得叫她一声姑姑。陈依安被接来时家时,只想立好乖巧人设,安分守己,等到长大後再报答时家。偏偏时家的少爷,自己的侄孙,时珩似乎不是很喜欢她。从见面时给她立下的约法三章,再到学校里面的各种奇怪行为,都让陈依安觉得时珩很讨厌她。但寄人篱下,她即使不满,也忍下了。只要上了大学,她也就不会再和时珩接触了。陈依安想的很好,然而大学四年她也没有摆脱时珩。她第一次认识到了什麽叫做狗皮膏药。时珩和陈依安的关系被公开後,他最讨厌的就是别人说姑奶奶这三个字!这三个字就像是一把锤头,一下下敲在他那颗因暗恋陈依安而産生了羞耻心上。到底谁会喜欢上自己的姑奶奶?哦,是他自己。不知不觉训狗姐X狗皮膏药暗爽哥内容标签欢喜冤家女强现代架空都市异闻轻松日久生情林眠瞿木一大堆一句话简介蘑菇永不为奴,除非包吃包住立意蘑菇永不为奴,除非包吃包住...
总有人想为她献上一切。魔鬼在深渊质问她为何背叛,混沌藏在阴影里蛊惑凡人,巨龙为她衔来珠宝,死神要将死亡作为她的礼物,堕落的神明痴狂地爱着她魔蝎小说...
中原式微,群雄并起。河东节度使宋珩攻破晋州,大胜而归。雨幕中,宋珩照见一青衣女郎,绿鬓朱颜,气质如兰。后于席间,宋珩得知她乃胞弟救命恩人之妹,凤目里平添一抹打量和探究之色。夏初,宋珩视察幽州归府,欲纳之为妾,却惊闻她已离府。都府内,宋珩一步步走向她,居高临下地看着她那张逐渐失去血色的芙蓉面,轻启薄唇好一个不为权势所动的小娘子,可惜某素来不懂怜香惜玉,专擅行那折翅熬鹰之事。施晏微一朝穿越,成为宋府的座上宾。她不欲寄人篱下,却又囿于乱世,暂且寓居宋府,只等时局稳定些,便往西南的锦官城去过逍遥日子。直至宋珩离府前往幽州前夕,施晏微察觉到他投来的目光,如同猎人在暗处静静注视着猎物数月后,猎人心痒难耐,撕开伪装的皮囊,以强权相迫,囚困她于羽翼之下此后经年,施晏微抗争一生,只为脱出他的掌心。宋珩十五随父出征,雄踞河东卢龙数年,乃乱世中一方霸主独一个她,抓心挠肝不能得,任他使出百般手段,亦未能令她低头折节。排雷1男主前期还算正常,中期狗后期疯2男主洁,守男德3架空唐末,语言仿明清4强取豪夺味非常非常浓,不是追妻火葬场文,非此类文爱好者慎重慎重慎重进坑5狗男主的三观不等于作者本人的三观,大家随便骂他,不要人参攻鸡作者就好...
异乡风抚椿花枝,常夜娇鸣知多少。春宵大祓不洁身,紫薇折起白玉芒。磐石蒲苇终一梦,凄雷消散血椿落。只为与君同床眠,来世不过奈何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