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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草建皇家军事学院(第1页)

“各位将士,如果在平原上,你领着一支万人大军,与敌方一支人数相当的军队相遇,双方距离二十里。探马尽出,方圆一百里内没有其他军队。"

"按照兵法推演,如果进行决战的话,你有十成把握战胜对方,但是你要付出八成伤亡的代价。这个时候,你作为指挥战,是战,还是避战?”

一个瘦长的中年人,眼露精光,盯着一众台下的将士。

这人,便是兵录的作者,时任舟山副总兵的何汝宾。

朱由校离开农场转身来到军营,顺便换了一身素衣,他越来越不喜欢穿皇袍了,穿了皇袍走到哪里都不方便,还不如一身素衣快活。

此时,他已转到军议处,见一众将众听着一个中年人讲军事,不由兴致大增,悄悄地混在人群后面。

兵力大致相当,有必胜把握,只是伤亡八成?

是打还是避?

朱由校听到这个问题皱起眉头,感到有点困惑,能胜就打呀,这还需要考虑什么?

“何老师,能打胜,附近又没有敌军支援,那肯定要打啊!”

一个圆脸将士道:“能胜而不胜,这种情况要还避战不成?”

这圆脸将士的话引来一片附和之声。

只见何汝宾任由众人议论纷纷,直到气氛差不多了,他才抬手示意众人安静下来。

“选择决战的将士们,你们可以洗洗睡了,以后专于个人武艺,不要想着指挥部队了!”

此言一出,刚才还一脸兴奋的人被浇了一头凉水。

朱由校也是大惊:选择决战的,为什么会是错误选择?

何汝宾笑眯眯道:“大家不必往心里去,这次不过是一场讨论而已。”

“选择引军避开的将士,虽然你自己很可能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选,但你的直觉很准,有做名将的潜力。直觉是很重要的,战场上瞬息万变,情报相互矛盾的情况是很正常的。这个时候就需要指挥官凭自己的直觉来判断了。”

何汝宾拍了拍手,将大家的注意力吸引了过来。

“在普通人眼里,一场战斗无非就两个结果,胜或败!”

何汝宾停顿一下,提高音调道:“但是在一个出色的指挥官眼里,除了胜负,还有同胜,同输两个选项!”

大部分人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眼睛里全是迷茫之色。

这些人都是军队的把总,千总,职位不高,但人数较多,是一支军队的核心骨干。

秦良玉看完何汝宾的兵录大作之后,惊为天人,又结合陛下特意要找他回京的情况,秦良玉很敏锐的感觉陛下应该有所动作了。

所以,秦良玉提前邀何汝宾给中下级军官讲课,以提升军官的素质。

大家低下头思索,这些中下军官作战勇猛但缺少自己的判断。

“什么叫胜利,不是说拼到最后一个人,所谓的战争,从来都是以保存自己,消灭敌人为准绳。如果两军大战,到最后同归于尽,这不能是说胜利,而是同输!各位能否明白?”

“真正的胜利,是以多击少,未接战已令敌军胆寒。伤亡比至少要在一比五以上。不然的话,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这可不是什么好话!”

人群中站起一个人来,道:“何老师,胜、负、同输,这我都明白了,同赢算是怎么回事?”

何汝宾一笑,道:“还是回到战争的本质上来,战争的目的就是让对方臣服。所以战争不是目的,让对方听话才是目的。”

此言一出,朱由校深感震动:战争只是手段,让对方臣服才是目的。

妈的,这句话太精辟了呀!

“所谓同赢,双方和为贵,走为上,两方都没有伤亡。此谓同赢。”

“对于一个优秀的指挥官而言,除非有上级明确的命令,不然,按结果优先级的选择是我胜优于同胜,同胜优于同输,同输又优于敌胜。”

“打个通俗的比方,一只猛虎固然能从群狼中拖出一两只狼崽,但猛虎真这么做了肯定会被群狼围攻,甚至有受伤死亡的风险。”

何汝宾握紧了拳头,道:“战争第一原则,先保存自己而后求胜。保全自己远远优先于杀伤对方。所以兵书有云,三倍追击,十倍围城,总是要保持以多打少的局面。”

“这样才能大量杀伤对方而自己损失轻微。”

“为将者,切莫因自己的冲动而将军队陷于危险之中。”

何汝宾并不知道陛下已经混在人群中听他讲课了。

“陛下前些日子在北方,以一万五千人对阵三万骑兵大胜而归。”

“虽然是胜利而归。但是从指挥层面上是很冒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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