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恶魔索安大声下令,然後那些像疯子一样冲过来的战士们跟着他向山崖之下纵跃而去。
数十道能量的光芒消失在山崖下的黑暗中以後,我现自己的手掌心沁满了汗水。
如果是恶魔索安的话,我完全没有取胜的信心。被名头唬到这种事情我原来以为不会出现在我身上,但事实却并不那麽容易接受。
他们走的时候没有动自己同伴的屍体,浓烈的血腥味在战意渐息的这个时候似乎变得强烈了。这些人没有想要为同伴复仇之类的概念,我能够清晰的感觉到,他们跟着恶魔索安唯一的目的就是为了一起杀人而已。
「你和恶魔索安什麽关系?」一直沉默的梅尔菲斯问卡门。
卡门看着恶魔索安消失的方向,目光黯淡而沉重。
初邪也沉浸在刚才的事情里:「作为战魂,通缉过他也不是不合理。但看上去你们更像是曾经的同伴。」
卡门轻轻叹气,「看来在这个漂亮地方期待【末日】的并不只有我们。不过我应该知道,他一直都在渴望这样的时刻。」
「原来恶魔索安在我眼里只是一个杀人狂。可是现在看来还有很多我不知道的事情。」我也非常好奇的问。刚才生的冲突来得快去的也快,让人完全抓不住联系。
卡门转身向椅子走去,粗暴的将它正向了自己,然後随手拿过一瓶酒灌进了喉咙里。
「外面的世界和这里的世界,你们觉得哪一个更真实?」她问。
这个问题我已经听过很多遍了,这一次我的答案也并没有太大的改变。
「我是只活在这里的人,所以这里对我来说就是一切。不过到了现在,这个问题已经没有意义了吧?」其他人都没有说话,只有我正面给出了答案。
「我们都是活在这里的人。我们以自己的血肉之躯活在这儿,可他们却不是。」
卡门冷冷的说着,她抬起手臂指向铁辉城,金属的护臂在火光下闪闪光。
「我们这些人以性命做赌注,换来了取得强大力量的机会……我认为这很公平。」我说。
想不到卡门回应我的是一声冷笑:「公平?如果被一个普通人杀掉,你也会这麽想?」
我本来立刻就想给出一个肯定的答案,可是又觉得似乎有些挤兑卡门的嫌疑。我并不是在嘴硬,而是因为我从一开始就没有相信过任何人。
在我当佣兵的早期,我从没有真正信任过什麽人。不要说朋友了,就算是同伴也都是暂时性的。我躲避着所有和普通人接触的机会,也从来没有将自己薄弱的後背亮出在他们面前。
所有的胜利都是以对方的死亡告终,从某种角度来说或许我和恶魔索安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我从来没有给对手留下复仇的机会。
我的沉默被卡门看做了默认,她继续说了下去。
「我和恶魔索安曾经算是半个同伴,因为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朋友,非常重要的朋友。那是我这辈子遇到过的最正直的家夥。」
「正直往往代表着某种程度的愚蠢。」梅尔菲斯突然话。
「没错……」卡门回头看向他,眼睛里面动摇着隐隐的怒火,「蠢到被垃圾一样的家夥杀死在床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双男主第一人称视角灵魂互换暧昧拉扯日常细节这本书,你可以认为是一本日记,或者是回忆录,或者是我们爱情的流水账。一场充满阴谋的车祸让我和直男校草灵魂互换了。哈哈!开心!188完美身材以後就是我的啦。谁不喜欢又帅又有钱的富二代人生呢!我吴律!你在干什麽,不许顶着我的脸去网恋。吴律林轩!你也不许用我的腹肌去撩帅哥。我好好!那你不许撩美女。吴律行啊!我们谁也不许用对方身体做对不起对方的事。我成交。吴律你手干嘛摸我。我我摸我自己的身体,怎麽了!不行啊!吴律那我也要摸。...
友友们,双男主小甜文哦千秋二中的许应知长得好,学习好,性格好,是高二理科A班的学神。高二下学期这年从江宁附中转来了一个林北归,对方比他高,长得也不赖,然後成绩还好。于是两人就开始了学习大比拼,只是比着比着似乎有哪里不太对劲呢!...
阿辞,告诉你一个秘密。什么?我见到你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你了,是一见钟情。肤浅,一见钟情无非就是见色起意,你是看中了爷的脸。嗯,阿辞很帅,当时就帅到我心里去了。木郁喜欢邱辞,邱辞一直知道。然而邱辞喜不喜欢木郁,谁知道。木郁只知道邱辞喜欢那个叫余杉的少女,余杉是邱辞的青春色彩,邱辞是木郁的整个人生。邱辞攻,木郁受排雷还是老样子,有雷点的小伙伴慎入,极有可能遍地踩雷。以及我只是尽我所能写一些想写的小故事,能力有限,肯定会有很多不足,你们喜欢看,我很开心。不喜欢,点叉去找喜欢的文即可,共建和谐评论区,你好我好大家好,比心~...
我之宗门开云天,绝色师尊压人间。孰人又知,所谓天下最强的仙宗,却是淫乱下贱的道统。...
文案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沈劲其人,相貌俊朗,前途光明,除了文化程度低点,样样拿得出手。只可惜年纪轻轻就被包办婚姻,听说娶的还是一个喜欢读名着,喝咖啡,爱看外国电影的资本家小姐。军属大院衆人谈起这桩婚事,无不感慨一句,好鞍配了头赖驴。陆文珺博览群书,可惜生在特殊的时代,有着令人诟病的家世背景。读书成了一种过错,就连上学都成了一种奢侈。差距犹如海水与火焰一般大的两个人结婚了,衆人都说,要不是陆文珺给沈劲生了一双儿子,他两早就离了。沈劲发现,自打妻子随军後,他才真正认识她沈团长媳妇爱干净,穷讲究。陆文珺卫生好,病人少,饮食净,少生病。沈团长媳妇掉书袋,有点文化就显摆。陆文珺不读书,不看报,一天到晚瞎胡闹。读书好,读书妙,读书使我挣钱票。渐渐的,沈劲醒过味了。那些说他媳妇不好的人,没一个比他媳妇过得好。媳妇爱干净,家里很干净,孩子少生病。媳妇爱读书,善学习,职位节节高升。从此媳妇指哪他打哪,媳妇是官他是兵。陆文珺心里有杆秤,包办婚姻归包办婚姻,男人还是不错的,要前途有前途,要文化有相貌,改造改造还是能用的。再说,孩子都生了两,还能离咋地?放个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求收藏文案如下红旗公社最近出了件大事。孟春桃失足掉进了河里,被捞上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嚷嚷着要跟娃娃亲对象江大川退婚。谁劝都不好使,问急了才知道,原来孟春桃嫌弃江大川是个乡下汉子,笨嘴拙舌,除了一把子力气,八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既不懂温柔体贴,又没文化,木头都比他有趣。只有孟春桃自己知道,这些都是对外的说辞,她重生归来,可不能再嫁给一个乡下人了,她要嫁知青,去城里,做大官太太,享数不清的荣华富贵!孟春桃不肯结婚,可江孟两家的婚约还在,没法子,孟老爷子只能把主意打到了另一个孙女孟秋梨身上。孟秋梨还有这种好事?堂姐不嫁,她嫁!笨嘴拙舌好啊,以後吵架就不怕吵不赢了。有一把子力气好啊,农活不愁没人帮忙干。没文化更好,老话说得好,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孟秋梨和江大川的婚约定下了,村里人都嚼舌根说,江大川要是娶了孟秋梨,那真是亏到姥姥家了。毕竟孟秋梨跟孟春桃这个公社出了名的美人相比,那就是朵没长开的小花苞。脾气作就算了,还爱看热闹,八卦得不行。江大川简直是娶了个祖宗回来,瞧着吧,迟早得离。日子一天天过去,两人非但没离,还走出了山沟沟,住上了大别墅。没文化的江大川承包了公社的果园,领着一帮子社员开工厂,做各种水果加工品,生意遍布海内外,成了知名的商业大亨。爱看热闹的孟秋梨成了知名的新闻记者,一支笔不知道吓退多少无良商家。然而,孟春桃费尽心思嫁的知青却高考失败了,屡战屡败,再战再败,又战没得战了。孟春桃欲哭无泪不是,怎麽和说好的不一样啊!内容标签种田文美食甜文年代文陆文珺沈劲一句话简介包办婚姻有点强立意在最好的年代,白手起家,发家致富...
无才能的人,缺乏才能的人,在有才能的人身上吸血,这个世界就是这个样子的。五条凪斗如是说道,但是,总有一些家夥会直接无视掉他现在的姓氏,自顾自的叫他以前那个很难念的姓氏。日向创说狛枝。这是一个,有关于挚友的故事。正文完结,番外于2024年12月17日完结感谢大家一路陪伴w预警OOC,以及随时跑路不更的作者。(这就是个大饼)CP日狛,五夏(已确定)神日一人论缘更。然後,当你觉得有哪里不对或不爽请骂iivv或者放飞小高,我笔下的角色是无辜的(我也是无辜的)。大概率会和咒原剧情没半毛钱关系了。(指望狛枝好好走剧情还不如指望他哪天不追求希望了)比起这个,我倒是更想问狛枝那个谬论现在放在咒世界观里竟是正确的道理iivv有什麽头绪吗?独眼猫你是江之岛盾子吗内容标签咒回其它弹丸论破咒术回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