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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的阴狠毒辣,她记得的都是那些不好,此时因为他的死去,她突然想起来,两人曾经也有甜蜜的回忆,虽然短暂,却存在过。方大玲眼中的光明明灭灭的,似在想着什么回忆着什么。半晌后,她才感慨道,“没想到他真的就这么死了,我曾经在脑海里也想过无数次,会杀了他,恨不得嗜他的血吃他的肉,曾经最痛苦的时候,就是靠着这恨意支撑的,虽然总是劝说自己放下,表面上告诉自己都过去了,可那个阴狠毒辣的金凛总是阴魂不散。”方大玲说着,语气都透着一股沧桑,似乎全身的力气都抽空了般,她曾经希望看到金凛被杀,可真正听到他突然就这么死的消息,还是微微怔愣,甚至不相信自己听到的,但是宋诺告诉她的,怎会是假,定是真的。顿了顿方大玲继续道,“他那样的人,还是死了好,免得再出来祸害别人。”她已经看透金凛了,那样的人不可能变好,他永远都有一颗自私无情的心,所以只是有些感慨罢了,并没有替他可惜,更没有同情。宋诺一直安静的听着方大玲的话,看着她情绪微微浮动,最终归于平静。宋诺平静的开口道,“人有时候只是改变不了习惯,如今有万大哥在你身边陪着,日子会越来越好,过去发生的总会被遗忘的。”方大玲知道宋诺是担心她,才会这样跟她说话,眼中闪过感激,她一直都庆幸自己遇到了宋诺,凡事都往好的地方发展,所有的孤寂和痛苦都离她远去了,她会好好珍惜的,会好好爱万奶奶和万志成的。经历了那么多,终于明白什么是良人。看着方大玲在短时间内想通,恢复良好的心情,宋诺心微微一松,然后开口道,“方大姐,我今天叫你们来,就是想问问关于金凛的事情,你曾经在金府,有没有发现他的异样,或者说有什么不对劲,他心中有着灭门的仇恨。”仇恨可以彻底改变一个人,金凛因为仇恨,整个人变的走火入魔,看起来正常,但金凛那颗心都有些疯癫了。听到宋诺如此说着,方大玲脸色一变,微微睁大眼睛,那微微泛黑的脸也变了一个颜色,“他有灭门的仇恨?”为何她从来都不知道,她一直都以为金凛是天生阴狠毒辣,到金府就是为了他的野心,他这样的人竟然还有仇恨?太有些不可思议了。“我能感觉到这事是真的,他被折磨成那样,也没必要骗人,在他临死前还说谎。”宋诺一本正经的严肃道,如今他也明白了,金凛那个人能变成那样,定是有缘由的,原来是灭门之仇。如果是他,面对那样惨烈的仇恨,心也定会变化很大,为了那些仇恨,他或许会做出比金凛更疯狂的事情。“你仔细想想,金凛在平时有没有跟提过什么,我总觉得很多事情就像一个网,将一切都串联了进去,所以我定要弄清楚这一切。”宋诺说着,脸色透着一股凝重之气。方大玲一听对宋诺重要,便仔细去想以前的事情,脸色有些苍白。宋诺轻轻一叹道,“还是别想了,我还是让人去寻找线索吧。”他知道自己让方大玲去想以前的事情,让她想起了很多痛苦不美好的事情,金凛那样被仇恨折磨疯癫的人,定会做出什么残酷的事情。方大玲摇了摇头道,“没事,反正金凛已经死了,那些回忆也都成为尘土了。”说着,方大玲便仔细想着。“最初的时候,我们是在一个绣衣店里认识的,那会我去送自己的花样,而他去拿他自己的衣服,那是第一次见面,初见总是美好的,那时候觉得他俊朗非凡,尤其那笑意能暖溢人心。”“阳光照射在他脸上,那样夺目,那会我想我是看呆了,他转头看向我时,对我一笑说:姑娘,你的东西。那会我看他看入神,将手中的花样都揉成团了,我自己都尴尬无比,以为会被嘲笑,可他只是略带关心的看着我他的衣服不小心被绣娘烧了一个孔,他蹙着眉头,一副没办法的样子,我便自告奋勇的为他将那小孔绣出了一个松叶的形状再后来,我以为和他再无相见,没想到他找到了我那会真的很美好,他带我去逛集市,我喜欢的东西,他都会记着,都会去买”方大玲一直回忆着甜蜜的事情,半晌脸色才一变,“后来我嫁入金府,为他操持家里所有的事情,努力做个贤惠的妻子,有时候我都觉得那些美好都是梦,像我这样长的并不美的姑娘,他怎会看上,可他眼中那情谊真真切切,有的时候我又觉得他看我的目光是空洞的,似乎透过我要看什么他最喜欢的便是看我在灯下绣花样后来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开始变的,整个人非常不正常,跟以前判若两人。”宋诺听到这里,赶忙开口道,“就是这里,你仔细想想,是哪个契机,或者是发生了什么,让他开始改变的?”定是有什么原因,让一个人改变,或者是因为什么唤起了一个人心中最阴暗的一面,否则不可能不顾方大玲怀孕的身子,那样狠毒的对待方大玲。“发生了什么?好像有一件事情,那会我正在绣双面绣,是按照一个花样来绣的,他看到后,脸色大变,将我绣的东西直接烧了,那会我们大吵了一架,之后关系再也没有缓和,反而是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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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未育母胎solo的明则仙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进了睡前看着的一本男同小说里。此小说里除了该有的恨海情天及狗血虐恋元素之外,还尤其盛产渣攻和贱受两个物种,而好死不死,他同时穿成了渣攻和贱受的亲爹。明则仙那很完蛋了。原小说中渣攻贱受的爹创业投资失败之后,给家庭留下了巨额债务,于是便开始抽烟酗酒,甚至还家暴打人,导致贱受走投无路之下,只能选择卖身给性格有缺陷但有钱的主角攻,然后受尽渣攻的凌辱和欺负,最终选择带球跑,故事的结局是贱受难产大出血而亡,主角攻得到了一切却独独失去了爱情,悔恨终生。而他的渣攻儿子,则对大学里遇到的痴情白富美骗财骗色,把痴情白富美吃干抹净后卷款跑路走人,最后遭到白富美一家的疯狂报复,在故事的最后渣攻因为受不了巨大压力而猝死,妥妥的凤凰男现世报。明则仙(吸氧)给我剧本,我要重开!可,不管后文发生了什么这些都不是现在穿过来又被债主暴打一顿的明则仙需要考虑的问题!一摸头顶上还在流血的伤口,明则仙差点吓得当场去世,立马拨打120我觉得我还能再抢救一下!住院之后的明则仙本就不鼓的钱包愈发雪上加霜,贱受眼泪婆娑地看着病床上的渣爹,带着哭腔道爸,要不我还是去卖明则仙一拍大腿,呵止道卖什么卖,攻和受都是男人,有的是力气赚钱,都给我上码头扛大包去!柔弱无力但美貌的小白花贱受一哽?为了改变两个便宜儿子的结局,明则仙不得不支楞起来,疯狂赚钱,一边打工一边教育两个已长歪的娃,艰难地把两个娃拉扯大,却无意间开发了两个儿子的炒股销售和经商天赋,他们的钱越赚越多,越赚越多,明则仙还没反应过来,他就已经躺赢,靠儿子成为了富一代。明则仙?想拿一百万包养主角受的渣攻??准备拿着两百万让主角受离开渣攻的主角攻爸妈???以为白富美受遇到了凤凰男的白富美受爸妈????不是,说好的狗血渣贱文呢?!怎么变成渣攻贱受携手励志创业史了?!...
生活太奇太妙,云壤之别间也能构建关系,催生爱情。序现耽,小透明,第一次发文大学老师x理发小哥郑斯琦x乔奉天大约是温水煮青蛙式的故事,想哪儿写哪儿想走温情流,老辣不起来,萌不起来ps读过汪曾祺老先生的人间草木,识了一种花,晚饭花,也名野茉莉,也名草茉莉。文题出自于此。野茉莉,处处有之,极易繁衍。高二三尺,枝叶披纷,肥者可荫五六尺。老先生言,草茉莉是种低贱落俗的植株,不高洁不清冽,只要给些水份阳光便能生出密密大片,存活力极强。为文人不耻。但其实生活往往如此,必须要把自己按到地里才熬的过去。文中的主角乔奉天的角色设定,正如同草茉莉,低贱落俗,而艳丽不屈。我希望我能把自己对人生的态度加诸到角色身上,传递给读者我的思想。以为序。...
文案正文已完结︱赛车手X大提琴演奏家1高中那年,温簌喜欢上了陈斯野。她看过他的每一场比赛,仰视过他在赛场上孤傲张扬的身姿。少年受尽瞩目和追捧,拿下了一个又一个WDC冠军。而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子却舍下他,转身扑进了另外一个人的怀抱。温簌当时就在旁边看着,看着他敛眸淡淡地笑着。事後他却望向了她,淡淡落嗓,唇边的笑又痞又坏。要不要和我在一起?她鬼迷心窍地点了头。2温簌从来没有问过陈斯野喜不喜欢自己,因为她怕,怕听到他口中的答案。她独自一人掉进了名为陈斯野的沼泽中,她挣扎,她解脱,她想要放过自己。陈斯野,我们分手吧。他轻挑地扬眉,没把她的话放在心上。转头面对着空荡无她的卧室时,一向矜骄孤傲的人却红了眼,死死抓着她。你现在哄一下我,我当你刚刚的话没说。良久他败下阵来,那我哄你,行不行。早知道这是个陷阱,但如果是你,我心甘情愿。tipssc,he下本开别耍赖︱傲娇妹宝X腹黑混球17岁那年,姜早遇见了大她十岁,颓靡痞冷,恣意浪荡的周樾。男人一身污渍,却难掩出衆的相貌。冷黑的眸将她上下打量了一遍,慢悠悠地笑着。小朋友,你是不是应该喊我声哥哥?朋友之间一致都觉得,姜早姜早,虽然名字里带了个早,却晚熟,快毕业了都还没有情窦初开过。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每天放学都去找他是为了什麽。可惜的是什麽周樾什麽都好,就是对她不感兴趣。姜早破罐子破摔,追不到人直接开始了铺天盖地的造谣,听说你喜欢我?喜欢的夜不能寐,食不下咽。睁眼想我,闭眼想我,低头想我,擡头也想我。就在她快要放弃的时候,男人却双手捧起了她脸,哭了?没哭。她绷着脸,绝对不会承认的。周樾扯了扯唇,唇角的笑意又坏又宠溺,还想着你要是哭了,我就承认了。承认什麽?承认你造的谣,不是谣言。承认就是喜欢你,喜欢的不可救药。内容标签破镜重圆天之骄子校园暗恋温簌陈斯野一句话简介希望我的赛车手,永远赛道平安立意暗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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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放眼师门皆疯批,小师妹她最咸鱼作者南晟初雪作品简介皇甫娇是个社畜,如果真要贴点标签,那就是富二代父母双亡包租婆。有钱,有闲,她把自己活成了传说中的咸鱼。能躺着绝不坐着,能坐着绝不站着。一朝穿越回到修真界,她成了宗门里最废材的废灵根小垃圾。师傅没日没夜爱的鞭策。闷墩大师兄默默递上武器。调皮二师兄耿直又关切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