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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
我终于看清你啦。
隋朱一路摸爬滚打,到了南边,依旧习惯穿女裝,但躯壳日渐高大。恢复视力未必是好事,每个人的视线不是在说“惡心”,就是黏着恶欲。
地痞流氓嘲笑、猥亵,隋朱笑眯眯地做傻子,暗巷中,待人走近,就用簪子刺死他,再抛尸到水井,他很幸运,一次也没被发现。
簪子……好东西,可以是饰品,也可以是殺器。
隋朱当过码头力工,住进“滚地龙”——是穷人在工厂周边聚居形成的棚户区,以竹为架,覆以油桶,门口悬着草帘。床铺是稻草与破棉絮铺成,雨天满地泥泞。
一天,隋朱衣柜里的裙子被翻出来。
同住的人相当正派,提出要帮隋朱疏解寂寞,但在失败后嘴脸大变,势要让所有人知道这颠倒阴阳的怪物的真面目。
一家报社来采访隋朱,说着同情,转头刊登“雌雄同体,人妖奇闻”,大赚一笔。他们不知道隋朱识字。
隋朱燒了所有裙子,点燃床铺稻草,鎖死门栓。火光燒红这一片天,隋朱满眼赤红,一边暖手,一边暖枪,往外走的一路上,碰见誰就崩了誰。
他一路逃亡。把一切当成可以交易的商品:良心、相貌、身体、时间,他学会攫取,变得残忍、俊美、強壮。
他仿佛终于成为一个強大的男人。
……哈哈。男人。
他怎么会是个男人呢?怎么没人告诉过他,他是个男人?
隋处长不男不女不人不鬼,他变成一件器物、武器,就像他握过的簪子,出锋、够疯,最后或是生锈或是被人折断。
隋朱一生都喜欢红色,血是鮮红、艳红、深红、红褐。所以他擅长殺人,最爱杀人。血从脖子滴出来,像一串血珍珠项链,隋朱欣赏这美丽,感到很快活。
隋朱杀的最后一个人是自己,开枪,杀了困扰他一生的怪物。
没有任何人配审判他。
除了他自己。
死亡临近,隋朱眼前渐渐暗下去,他揉搓手指的血,擦在衣服上,再尝试触碰隋和光,但只摸到一团空气。
他安然合目,眼角有血,心中默念:“有下辈子,我再不跟你做兄妹……”
……
宁城,隋府,几个科员奉处长的命令,到宁城处理敌人。
她们看着被圍起来的一片廢墟,面面相觑:一个人也没有,这是要杀谁?又哪里有什么危險,需要她们一群人来执行任務?
林科员想起处长嘱托,走到湖边西面,看见一座荒廢许久的院子。这里的建筑还算完好,没有被打砸,想必是因为院中早就荒芜,没有贵物。
科员走进去,捡到一块刻有“朱”字的木牌。
科员心中一悸,好像冥冥中感觉到某些东西的逝去……她情不自禁地抬手,看着握紧的枪——隋朱给她的枪。
想起隋朱最后说的话:“子彈不打完,别回来见我。”
科员朝天开枪,她心里清楚:子彈打完,她们才是真的再见不到隋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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