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王妃抬眸,望着曲江池上飘荡的浮萍:“胡姬愠羝,配得上红裙和蔷薇花么。”所谓愠羝,便是腋气、狐臭的意思。狸奴怔住,张大了嘴:“我……”她不知该从哪一句开始辩驳,“我没有……没有腋气……”王妃自与黄裙贵妇谈笑,不再理她。婢女走到她身边,双手一翻,“哧啦”一声,狸奴的外衫登时裂开,片片掉在地上。狸奴大惊,反肘一顶一锤,用上了在幽州军中学到的技击之术。按着她的那名侍卫痛叫一声,竟是被她击中了胯间。狸奴跌坐在地。王妃变了脸色,厌恶道:“果然是毫无廉耻的胡儿。”狸奴急声抗辩:“幽州节度使安将军也是胡人。哥舒将军的父亲是突厥人,母亲是胡人。他们都是国之长城,王妃怎能如此轻贬胡人?”“一个小小胡女也敢用国之柱石比拟自家,我看你是发昏了。让她洗洗脸,醒一醒罢!”狸奴被侍卫们拖到水边。侍卫们手上加力,她的头脸浸入水中。狸奴从未学过在水中闭气,立时便吞了好几口水。她不停晃着身子,力图摆脱钳制,却没有用处。水下静得可怕,曲江池边的笑闹声、舞乐声、鸟鸣声都不见了,她只能听见自己一边咳嗽,一边不停吞咽池水。水流在耳边鼓荡,她肺里的空气越发稀薄。难道刚来长安,就要死在这里么?没有这种道理!狸奴奋力挣扎,猛然掀倒了身后的侍卫。“哗啦啦”几声,她和那名侍卫同时跌入水中。她喘息着将头抬出水面,刚吸了一口气,便被守在岸边的侍卫们按了回去。双耳再次没入水下的一瞬间,她似乎听到王妃在怒斥什么。她混沌地想,这里靠近岸边,水面应当不高。她试着站起,却碰不到水底,双手也无处借力,于是重新扎进水底。反复两三回之后,她的气力逐渐耗尽,心神逐渐昏蒙。她看见金色的阳光照进水底,投在沙石和水藻上。不能给阿娘买阿月浑子了么……还没有穿过薛四送的那件貂裘呢……她忽而感到,自己的脖颈被什么物事撑了起来。她的口鼻露出了水面。阳光隔着眼皮刺痛她的眼睛。她大口呼吸,头脑依然混沌。过了许久,狸奴才能够坐起。她抬手,擦了擦眼睛,发觉身上披着一件宝蓝色的半臂。她刚要说话,又“哇”地吐出两口水。她抹着嘴,侧过头,让耳中残余的水流出来。“小娘子不要急着起身。头还痛么?”两个男子坐在她对面,一个穿着玄色长袍,约摸三十出头,眉目炯炯,肩宽背挺。她看得出,他是她的同类,是个武人。开口发问的那名男子也是差不多的年纪,显然不是武士,却也有一种慷慨豪迈的气度。他身边放着一面紫檀琵琶,衣衫鬓发尽湿。“我……”狸奴只觉茫然,缓慢坐直了身体,“多谢郎君救命。”“不急,你……”狸奴忽地想起什么,一声惊叫:“膳……膳大丘!”那名男子忙道:“为辅已经救治了那位日本学生。”指一指旁边的玄衣男子。“啊……多谢,多谢这位郎君,多谢。”狸奴绽开笑容。玄衣男子道:“某不过是见过相似的病人罢了。那倒也不是病。”“什么?不是病?”“有些人的喉咙、鼻孔吸入柳絮时,便会胸闷、气喘、流涕,严重时可致丧命。某让他用清水冲洗鼻腔,又用布盖上他的脸,缓解症状。已经有人送他回去了。”狸奴长吁一口气,与两人通了名姓。救了她的那名男子叫雷海青,是梨园的乐工。那个玄衣男子则是宫中的射生子弟,姓张,名忠志,字为辅。说来,张忠志与她还是幽州同乡。他本是奚人,几年前随着安禄山入京,因为骑射出色,被圣人留作射生子弟,得以出入禁中。她见到同乡,也自欢喜,却不知如何感谢雷海青。雷海青爽朗笑道:“我爱乐成痴。何六娘若是想要补报我,就将你知道的闾巷歌诗、胡人小调,都唱给我听。我极爱采录民间的曲调。你从河北来,定然听过奚人、契丹人、突厥人的许多歌子。我也曾叫为辅唱奚人的曲子来听,但他只会弹奚琴,唱歌可谓呕哑嘲哳,我实在听不入耳。”狸奴扑哧笑了。三月初三的阳光暖而不烈,透过柳荫,洒在她皎白的脸庞上,筛过脸上的细小绒毛。蓝色眸子里漾着光和笑,比于阗最好的瑟瑟还要清透。张忠志望了望那双眼睛,旋即移开视线。?(1)膳大丘和藤原刷雄是日本天平胜宝四年(752,文中时间的前一年)来留学的两个学生。见(日本)木宫泰彦著、胡锡年译《日中文化交流史》,,第136-13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