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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偃书的人设是“花心”,为了维持这个基础人设,江偃书每个晚上的心动短信都准备发给不同的人。
他想了想,给一个人发了消息。
……
一大早,江偃书就被门外隐隐传来的动静吵醒了。
虽然能感觉得到外面的人尽力的在控制声音,但江偃书敏锐到异常的感官依旧对这点声音难以忽视。
他意外的没升起什么防备心。
似乎他很久以前就已经习惯了某只一大早就喜欢守在他门口的小狗。
但是过去的记忆早已被模糊,那点微末熟悉感很快就被另外的情绪淹没,被江偃书理所当然的抛在脑后。
他手指下压,
深色实木门被人从里面猛然拉开——
身体轻轻靠在门后的男人显然没有料到,一点没有准备的,身体因为惯性朝门内摔过去。
江偃书反应极快的闪到一边。
于是“砰”地一声,男人结结实实的脸朝下摔在了地板上。
“嘶——江……你真的太狠心了,我的心掉在地上会摔碎的……”
腿侧黏糊糊贴上一头茶金色的卷毛,看江偃书没有推开,男人得寸进尺,手也整个抱住江偃书的腿。
是熟悉的狗皮膏药。
江偃书面无表情的把几乎整个贴在他腿上的伦撕下来。
伦站起来,顾忌着自己匆匆赶了一路,刚刚又在地上滚过一圈,没敢给江一个久别重逢的巨大拥抱。他朝江偃书眨眨眼睛,给了他一个自认为十分迷人的wink。
“好吧……好吧……我的心永远是你的,一整颗的、完整的那种。”
江偃书习惯于伦随时随地吐露的情话,但他来之前应该没有照过镜子。
江偃书淡淡的想。否则伦绝对不会这个样子朝他抛媚眼的。
毕竟,他现在的样子真的相当糟糕。
长时间的跨国航班他并没有得到很好的睡眠,眼底挂着极显眼的的黑眼圈。来之前应该是很认真的做了造型——可惜现在已经面目全非了,一头微卷的金发胡乱翘着,江偃书手指按上去时指腹触感粗糙,手感并没有以前那样好。原本熨贴的合身西服衣角和领口都有些褶皱,现在还用那双蓝眼睛得意的看着你,看起来就像是辛辛苦苦跋山涉水了许久才找到主人想讨主人喜欢的脏兮兮小狗。
江偃书还穿着昨晚的黑色丝绸睡衣,材料轻薄,微微贴着身体,显出一点并不夸张的肌肉线条,还有朝下收缩的紧致腰腹。裤腿因为刚刚的动作有些乱,脸颊像浸透了的盈盈白玉,在明亮的走廊光线下显得更加动人起来。
伦目眩神迷。
他手指颤抖,几乎是下意识的想去摸自己的相机。
他摸了个空。
“要猜一下我为什么会来吗?”伦放弃了,转而神神秘秘的昂起头,连发尾都翘了起来。
像费尽心思想吸引主人视线的大狗。
江偃书很难不知道。毕竟剧情里就有写恋综第三天会加入的两位新嘉宾,一个主角攻,一个路人。
江偃书从来没有把剧情当信条的习惯,但伦在这个时间点来到这里本来就已经很说明了问题。
伦不知道为什么,下意识就觉得江偃书肯定能猜到,从看见他的第一眼起,胸腔中剧烈跳动的心脏就仿佛已经不再属于自己。
他完全为他倾倒。
并且更加因为其所展现的强大力量而对此更加深信不疑。
“新嘉宾。”
伦更加高兴了,“江我真的爱死你了……你要和我约会……我的意思是你会愿意和我约会的对吗?”
虽然他更习惯于江的拒绝,但莱斯利家族的男人一向耐心十足——
“当然。”
他耳中听到的,却是和所想的、完全不同的肯定话语。
男人仿佛并不知道自己正在吐露怎样让人心魂颤抖的情话,它甚至让一位以花言巧语为拿手好戏的加拿大男人也神魂颠倒——
“我想你会是最合适的,约会人选。”
……
江偃书当然也是这样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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