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1章 番外三 二胎(第1页)

第101章番外三二胎

闻臻和厉绍渊原本是没有生二胎的打算的,一来厉绍渊工作上依旧每天有极高程度的忙碌,二来,生育一个孩子太辛苦,闻臻也舍不得再让他辛苦一回。

可缘分经常就是这麽奇妙,一颗小小的种子又在alpha的宫腔里生了根发了芽。

厉绍渊又怀孕了。

验孕棒显示两条杠时,闻臻和厉绍渊都不是很相信,直到去医院检查,白底黑子的孕检报告拿在了手里,才不得不用客观的态度确认这是个事实。

闻臻问厉绍渊要不要留,因为是厉绍渊的肚子孕育,他自然有完全的选择权,如果厉绍渊选择打掉,闻臻也是没有异议的。

而且,说真的,厉绍渊事业心重,本来也没多喜欢孩子,闻臻觉得alpha也多半是想打掉的。

确实如此,但纠结来纠结去,厉绍渊最终决定把这第二个小家夥也生下来。

闻臻还劝他:“现在你不用‘努力把我锁在身边’了,我永远都会缠着你的,所以别有顾虑。”

厉绍渊把小孩儿拉到面前,亲他的脸蛋:“可这是你的孩子,我就是想留下来,不是顾虑,是喜欢。”

就这麽着,第二个小崽子存活,十个月之後,家里要再添一副碗筷。

想起上一次生厉闻的整个过程,厉绍渊其实心里有暗自打鼓,他这种得天独厚不可一世的alpha害怕的事情不多,上一次的怀胎十月算一个。

还记得当时昏天黑地一塌糊涂的孕吐,堪称酷刑般折磨,没有人能回忆起来还不发怵。

然而,这次的情况似乎有些不一样。

厉绍渊是有时候犯恶心,但顶多是清晨起床後稍微严重些,其他时候倒也没什麽感觉。

但是十分犯困。

一天到晚都昏昏沉沉的,像一只即将冬眠的熊,随时想睡觉。

江医生说这一胎的性别应该和上次不一样,多半是个闺女。

闻臻可就太开心了。

虽然他并不在乎孩子的性别,但那时厉闻还在厉绍渊肚子里时,闻臻第一次畅想孩子的性别,想象的就是姑娘。

如果真能得个女儿,也算圆了最初的心情。

厉绍渊看闻臻喜欢,便跟他说:“要是生个丫头,这回就让她跟你姓。”

几个月之後,厉绍渊发现这二胎和第一次生産时的另一个区别——体现在他的身体上,之前五六个月时孕相还不是那麽明显,但这次人却像吹了气的气球般迅速膨胀了起来,肚子浑圆不说,主要是身上浮肿。

加上怀厉闻的时候有过两次出血,这一回闻臻和厉绍渊本人都有意的把胎儿保养得更好些,也算是一种後怕和补偿吧。

但孩子养得好,肚子也就更大了,浮肿的状况也被衬托得更严重。

厉绍渊嫌弃死了这样子的自己,走起路来像只笨拙的熊!

好不容易熬到快卸货的时候,恰逢公司一个大项目,厉绍渊挺着大肚子亲自参与会谈,就在预産期前一周左右,闻臻不放心,全程陪着。

而闻臻的未雨绸缪一般都不会白费,只是这次实在没有想到,alpha会直接在会议中途破了水。

事发突然,当下只能清空了会议室里的其他所有人员,将室内当做産房,也只留闻臻在里面陪孕夫经历産程。

按说是该叫120的,可厉绍渊这次是急産,胎儿往下走得很快,只能就地接生。

痛了一个多小时,孩子下来了,果然是个小闺女。

急性子的小闺女。

闻臻脱下外衣把女儿包裹起来,筋疲力尽的厉绍渊也表示急切的要看一看,这小家夥出来的是快,叫他少吃了些苦头,但刚才一度卡在了産道里,亏得闻臻敢伸手进去掏,这省下的苦头是又吃得有过之而无不及。

而且当衆破水,又紧急生産,这脸也算丢干净了...

厉绍渊蹭了蹭女儿温温软软的额头,亲昵地埋怨道:“你可真懂怎麽折腾你爹。”

然後看向闻臻,又对照了下女儿的脸,勾起嘴角:“她好像你。”

确实像,没睁开的眼睛和绉绉的小脸都能看出是标准的美人胚子,但说实在的,刚才伸手进産道把女儿拽出来的回忆多少有那麽点黑暗了。

厉绍渊是受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闻臻则也有精神折磨这个部分,都不怎麽美妙...

两个人约定到此为止,绝对不要再生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月排行榜
热门小说推荐
骤落

骤落

贺宣三十多了,又在里面待过两年,余生一眼望到头,洒脱又自在。他也以为自己什么都不在乎,直到遇见了对门那个英俊的少年。贺宣年轻的时候就我行我素惯了,年纪上来了也没收敛多少,比如喜欢向边庭这件事。又帅又欲混血纹身师攻vs斯文温润贵公子受排雷年上,年龄差14同学婚约贺宣和向同学的故事...

她合不拢腿

她合不拢腿

阮绵绵,s市男高中部的女老师,家里催婚催得紧,一边教学还要一边相亲。  虽然已经交了男朋友了,阮绵绵还是决定相一个更好的。...

烈日玫瑰

烈日玫瑰

馀炜彤是新闻中心最出名的美女记者,倾慕者衆多,奈何她心里只有工作没有其他,就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或许会孤独终老,直到那个雨夜她遇到了一个男人。从此她的心里又多了一个人。时隔三年在异国街头再次见到那个熟悉的身影,馀炜彤确定,有的人无论消失多久,等他再次出现,依然能让她心生欢喜。...

两相随

两相随

三百年前,叶青泽所爱之人孤身赴死,他替他守护了剑宗三百年。元初是个瞎子,流浪数年最後来到了无极道宫。剑宗宗主叶青泽一开始认定他为探子,时时防备着他。可探子只知道吃喝,打探消息演戏也假得很,实在太过于蠢笨。吃饭一餐至少五碗,早起不来,洗个衣服放错染料,做事笨手笨脚。实在不像个探子。所以,叶青泽觉得逗鸟很有意思。後来,他认为元初是他,加以上心。可是天意弄人。作者有话说喜欢快文可退(本文较慢,喜欢看男主直接切入感情可退内容标签强强仙侠修真励志成长正剧治愈...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