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是可以提取青蒿素的黄花蒿。
而是普通的蒿菜。
果然是架空世界,野菜的叫法都不同。
见她们专注,江福宝一个人慢慢悠悠的逛荡起来。
刚才她仔细查看了那个水坑,发现里面有个管道般大小的黑洞正在往外渗水。
直到水恰好将坑填满,水面才停止上升,并未溢出,宛如一台自动补水的机器。
实在神奇。
所以这块地方,泥土下全是水,因此树木长得茂盛,杂草野菜也格外的多。
幸好属於内围。
不然早被村里人发现了。
哪还有什麽野菜。
杂草都不会留下。
跟蝗虫过境似的。
江福宝在心里吐槽着。
一路走来,光秃秃的地面足以说明一切。
【哦哦——我的爪子,疼死了。】
忽然。
江福宝听到前方不远处,传来鸟的动静。
听心声,似乎是爪子受伤了。
还是个雄性。
估计是大鸟,捡回去不管是烤还是炖汤,味道都不会差。
可她力气太小。
无法去捉。
江福宝回到水坑旁,对着张金兰说:「阿奶,我听到那里有动静,好像是鸟,我们去看看有没有鸟蛋吧。」她隐瞒了鸟儿受伤的事情。
毕竟无法解释。
「鸟?燕子啊,你在这里摘菜,我跟福宝过去看看。」
鸟蛋的诱惑可比野菜大多了。
张金兰满脸期待的牵着孙女一路寻过去。
穿过草丛,两人看到树下竟然有只野山鸡。
它的爪子在流血,原地来回扑腾。
野山鸡飞的不高,可跑的极其快,很难抓到。
张金兰笑的上唇碰不到下唇的。
「福宝啊,你站在这里别动,阿奶去抓野山鸡。」她声音放得很低,江福宝点了点头。
这麽重要的时刻,她就不添乱了。
本以为是什麽大鸟。
竟然是野山鸡。
叫声可真奇怪。
不过这野山鸡的羽毛也太漂亮了吧,七彩斑斓的。
尾部有花纹,拖得很长,像是凤羽。
脖颈处好似戴了一串珍珠项炼。
就在江福宝安静的欣赏野山鸡时。
张金兰一个健步朝树下冲过去,野山鸡察觉到危险,它扑棱起翅膀,飞到两米多高,可还没坚持多久,身体就往下掉。
鸡到底是鸡。
不同於鸟。
它永远无法真正的飞翔。
就在它企图再次飞起来时,张金兰一把抓住它的翅膀。<="<hr>
哦豁,小夥伴们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span>:||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沈江霖一朝穿越,成了荣安侯府的小小庶子。纵然只是庶子,但是生在豪门仕宦之家,家中嫡母父亲只偏爱嫡子兄长,对他这个庶子向来没有什么太大期待,沈江霖本就是有些懒散的性子,偏安一隅倒也乐得轻松。庶子么,只要不争,只要无为,不与嫡兄作对,就能过好日子。本就爱养花侍草观鸟下棋的沈江霖觉得他寻找到人生的真谛了。只是当沈江霖得知自己的嫡长兄沈江云定亲的那位未来嫂嫂,名字叫赵安宁时,沈江霖风中凌乱了这不就是自己被小表妹推送的那本,重生之我的夫君是状元郎书里的人物吗?可惜自家大哥不是男主,而是炮灰男配,上辈子娶了女主又待女主不好,女主重生回来嫁状元郎,成诰命夫人,斗倒原夫家,人生得意快哉。他们沈家,就是女主的原夫家还记得原书描写,沈家门庭一夜败落,全家流放三千里,沈江云在流徙途中染上风寒,不治身亡!而自己,这个炮灰中的路人甲,连被提起的资格都没有,反正就混在沈家的流放队伍里,是死是活都不知道。靠已经十五了还只是童生的沈江云和同样十五岁就成了一地解元的男主斗?沈江霖的头突然有些痛了。躺平是躺不平了,要不自己还是捡起书本,继续考吧!科举之路漫漫,为了防止女主成事自己命丧黄泉,首先这状元郎可不能再让男主当了。只单若如此,待到功成名就之后,自己又如何全身而退,继续闲散人生呢?沈江霖将目光亲切地放到了周围人身上嗯,一事无成的爹,外强中干的娘,花天酒地的哥,还有乌合之众一般的沈家宗族子弟,有一个算一个,都给他支棱起来!沈家众人我说我是被迫走上人生巅峰的,你们敢信?①不黑原文男女主②男主一拖N,带着一个大家族向上狂奔(是家族,非个人)③女主古代土著,与男主从小定亲,先婚后爱,1V1④古代豪门日常流,微群像⑤架空朝代,仿明制,考据勿究另外请大家理性看文,不喜点叉,可以讨论情节,但是不要上升人身攻击,不要都没看文就帮作者臆想文中人物结局,谢谢。...
换攻,同性结婚合法前夫攻□□挖墙脚攻霍云筝受姜季成姜季成与□□恋爱10年,结婚5年,第6年,口口声声说永远的□□出轨了。两人婚姻摇摇欲坠之际,霍云筝牵着5岁的儿子,对姜季成说你老公配不上你。内容标签甜文爽文...
第四届咪咕杯铜奖作品!「什麽?一觉醒来,竟然跑到北宋种地来了!」陈初六气得拿脑袋顶墙,又赶紧收住了,家里仅剩下的这四面土墙,要是撞坏就真完了。面对家徒四壁的窘况丶族长摊派苦役的刁难丶县里公子哥的狗眼看人低,陈初六凭藉聪明的现代头脑,翻身把歌唱,脱贫致富,最终走上仕途,为百姓谋福,为大宋谋强,穷小子也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哎呀?陛下言重了,臣真的不是什麽都会!」...
温如初刚接手家族的典当行,就发生了意外!典当途中有人入室抢劫,价值连城的青海瓷瓶落地,碎得四分五裂。她还没来得及心疼,就眼前一黑,穿越了。一睁眼,竟然到了八零年代,被帅气的警察捡了回来。警察同志长相俊美,姿态懒散,像是对什麽都不上心,用温如初的话来说就是,实在不像个警察。巧合的是,这位警察还是她警草父亲年轻时的同事!只可惜父亲早逝,她从未见过父亲在排尽万难,见到父亲後,她决心要规避父亲的死亡。于是,她和裴瑾一同办案,势必要追回被盗文物。可她才刚触碰到文物,就又一次穿回了现代!原来她穿梭现代和八零的原因,在于那些被盗的文物!她凭借这些文物,来回穿梭。当最後一件文物被找到以後,裴瑾一反常态,用尽力气抱住她,将头埋在她肩膀,声音沉闷能不能不走?可换来的只有温如初温柔浅笑的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