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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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页)

大雁村和小雁村拢共不都三百户人家,要是谁家生了哥儿,不是买了就是留着给家里的丫头做陪嫁,哪有几个被当成人看。

日子过不下去了,一头羊几只鸡,甚至半袋黍米都能把哥儿领走。穷苦的人善良都是最直白仗义的,可同样的穷苦的人,欺压比他还弱小的人也是再直白不过的。

林哥儿的爹林致远带着老娘和妹妹是在十六年前落户在小雁村的,这外来户有些家当,在本地买了三十亩地,又盖了青砖大瓦房。

村里的人从来没见过林致远的婆娘,大姑娘小媳妇的个个盯着村里的新来的富户,虽说林致远有了一个孩子了,但就是一个哥儿,又能翻起什么浪。

林致远家的门槛都还被没说媒的踏破,人就生了一场大病,就这么扔下年幼的林哥儿去了。

林家就剩下妇孺,家产哪能不遭人惦记,两年后油嘴滑舌的赵仲怀做了林家的上门女婿。

一开始的时候,赵仲怀对林致远的妹妹林二娘,呵护有加,没过多久就渐渐显露本性。赵仲怀嗜酒好赌,家里的田产到现在被卖的还剩三亩地不到。

林二娘生下的几个女儿也被接连着送人,养的最久的赵三妮,八岁就被送到铁匠家当了童养媳。

在他的眼里,女人天生就是用来生孩子的,生不了儿子那就是有罪。可他赵仲怀作孽,三年前林二娘生下来一个男孩,健健康康的长到了两岁,让他一口糖糕给喂噎死了。

他把罪过都算在林二娘和林哥儿身上,没把他俩打死。要不是村长拦者,赵仲怀当时就要把林哥儿卖了。

林家虽然是外来户,但他的做法实在是太过分了,上门女婿败光了家产不说,还要把人家亲生的独苗给卖了。这种做法传出去,他们村的人别想抬头了,以后谁的家姑娘还敢往小雁村嫁。

————————

林哥儿又被季诚一路拉着走,他从来没跟外男这么接触过,实在是不习惯。季诚的手暖暖的,攥的他收心都出汗了。

回了家之后,季诚直奔厨房,他回头对着还没缓过神的林哥儿道:“我先洗个澡,你自由活动。”

洗澡他听懂了,自由?自由活动是个啥?

季诚回来了,他说了不会撵自己走。连日来提着的心终于落到了肚子里,他站在院子里无所适从,不知道干点什么好。

锅里开水已经不热了,反正大中午的也不会感冒。一大锅的水让他霍霍了个干净,季诚感觉自己能下去二斤土。身上终于是干净了,可这头发可真让人无语。

脑袋扎进水桶里的季诚,无比想念洗发水沐浴露,没有泡沫没有浴缸,他也唱不了我爱洗澡皮肤好好,不过最想的还是风筒。这么及腰的头发,得多久能干透。

要不把头发剃了?好像不行,古代只有精神病和出家的和尚才是光头。他今天已经够出格的了,再做出别的举动,就要惹人怀疑了。

洗好了的季诚,觉得自己可算像是个人了,耳边终于没有苍蝇的嗡嗡声。他按照记忆里的方法一件件的把衣服穿好,真的、他太想吐槽原主的审美了。

他刚才拿的时候也没看,青绿色的外袍,这个色也太骚太扎眼了,真是生怕别人看不见他。

一大桶的清水硬生生的让他洗成了灰色,他速度极快的拎着桶就把水倒到了院子外面,这要让别人看见不得把大牙笑掉。

林哥儿弓着腰在院子里拔草,半米多高的荒草,拔起来别提多费力了。他累的汗珠顺着下巴往地上掉,季诚看不下去这么小的孩子干重活,他急忙拉着说:“你快别弄了,这些明天我来弄。”

“没事的,不累,”就是热了点,在农家这哪叫活,林哥儿头也不抬手上继续薅。

季诚强行拉着林哥儿起来,他道:“真不用你,我刚洗过了,水缸里还有水,够你用的了,你也快去洗洗。”

“你闻闻,你都有味了。”

有味了,他都有味了?林哥儿抬胳膊闻了闻自己,昨晚上他有用凉水擦身,难道是衣服的味?

不管是姑娘还是哥儿,被一个汉字直白的说,你都有味了,肯定都受不了,林哥儿羞的不行,恨不得现在就把自己泡水缸里,他扔下手里草转身就往厨房走。

季诚再他身后喊道:“水烧热点,别怕费柴。”

听了他的话,林哥儿走的更快了。这人说话就不知道小点声吗?

林哥儿快洗完的时候才发现,他根本就没有换洗的衣服。怎么办,再穿这一身?衣服一直在身上不觉得,现在他自己洗干净了,再闻衣服上的味道,确实很让人受不了。

他坐在厨房的矮凳上,脑袋上的头发都快干了,也没想出办法。他和季诚现在就是挂名夫妻,说白了就是季诚不跟他计较愿意收留他。

要是季诚知道了,姑父已经收了赵二根的一两银子买自己的头一夜,那他还能收留自己吗?

刚刚燃起不久的希望又破灭了,林哥儿沮丧的在自己的膝盖上画圈圈。

笃笃笃,季诚的声音隔着门板想起,把沉思中的林哥儿吓得一抖,“小林子,你是不是没有换洗的衣裳?”

林哥儿下意识的拿衣服捂住自己的胸口,在发现门口的人根本没有要出来的意思后,他还是有些紧张,毕竟门板上的缝比手指头还宽。

“那我把衣服放门口了,”季诚道:“你自己拿,干净了就行,再洗一会你就泡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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