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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奇帕奇只好小跑着跟上,男人走了几步,发现女孩跟得气喘吁吁,于是脚步一停,放慢了速度。“谢谢您。”斯黛拉裹紧围巾,两个人走过只有三三两两旅人的车站,踩在坚实被淋湿的黑土地上,不远处的邮局边停着一辆马车,夜骐在路灯下呼出白色的雾气,它看见两人,仰起脖子无声地嘶鸣。布莱克走过去拍了拍夜骐的背,“乖孩子。”他低声说,把行李放好后刚准备扶一把女孩,没想到斯黛拉在另一边按住夜骐翅膀借了把力,轻巧地跃了上去。布莱克愣了一秒,在对方疑惑的眼神里也跨上马车。两个人在夜里疾驰,马灯挂在车厢顶部,在小路上晃出一朵朵光晕,布莱克看了好几眼赫奇帕奇,终于问:“你看得见它们?”“什么?谁?”斯黛拉迷茫地抬头,布莱克朝前面抬了抬下巴,女孩才反应过来:“夜骐吗。”她说:“对,我一直都看得到。”“一直?”布莱克有点惊讶:“我记得我们二年级才会坐马车去学校。”“是的,我也是会儿才知道不是所有人都看得见。”斯黛拉有些怀念:“一开始大家还在为这事争吵,最后还是莉莉过来告诉我们关于夜骐奇妙的知识。”“但是你那时候才12岁。”布莱克有些犹豫:“呃,那是——”“是我母亲。”斯黛拉倒是落落大方:“她在我8岁的时候去世了。”“……抱歉。”“没事。”斯黛拉摇了摇头:“我还是挺喜欢夜骐的,上学的时候,我偶尔还会帮海格喂喂它们。”“不会觉得不详?”布莱克看着她:“许多人不喜欢它们。”“这太主观了,动物本身有什么错呢。”斯黛拉搓了搓手,寒风太过,温暖咒渐渐失去效用:“我倒是觉得,看到它们能让我记起离开的人,人们总是健忘,我不想忘了他们。”布莱克没说话,黑夜里斯黛拉浅色的头发非常显眼,发尾由于沾着水汽颜色变深,他垂眼看着,接着把自己的帽子拿下,扣在她头上。斯黛拉一惊,立刻抬头,但帽檐太宽,她只能看见属于斯多吉坚毅的下颌。“我、我不用,先生——”虽然是斯多吉的东西,但斯黛拉硬是从带着体温的帽子上嗅到属于布莱克的橡木气息,她的脸有点红,伸手去拿帽子:“您别感冒了,我没——”布莱克平视前方,淡淡地开口拒绝了。“戴好。”赫奇帕奇张了张嘴,格兰芬多说一不二,她只能默默放下手,低声道谢。两人又安静地坐了一会儿,斯黛拉从来没觉得这条路有这么长过,她被颠得东倒西歪,甚至在过一个比较深得泥坑时差点跌在对方怀里。女孩简直觉得还不如自己走到霍格莫德算了,她一边爬起来一边道歉,布莱克按着她的胳膊扶她坐好时她又对他道谢。“你——”布莱克只能看到她帽檐下的小半张脸,微张的嘴唇在深色围巾下显得格外红润,他别过头:“你不用跟我这么客气。”他说:“也许是我错觉,但我有时候感觉到,你面对我总有点拘谨——呃,你看,把我当斯多吉吧,我看你俩聊得挺好。”斯黛拉扶高帽子,她焦糖色的眼睛望了过去,似乎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噢。”她说:“大概您太有名了,上学的时候,女孩们就不太敢跟您说话。”“你也不是她们。”布莱克想也没想,转头定定地望着她:“有几个女孩儿有能力一个人天南海北地找魔药,还敢单闯阿兹卡班的?”斯黛拉没想到他记得这么清楚,面对直白的夸赞,她啊了一声,抿嘴露出两个小酒窝。“您过奖了。”她说。“我并无刻意夸奖,你本身如此。”霍格莫德大门的牌子已隐约可见,布莱克想起什么似的,抱起手臂问:“平时他怎么叫你?我说斯多吉。”“什么?”“他来英国有几年了,虽然不常出现,但还是有几个朋友。”他解释:“我怕在霍格莫德遇到他的熟人,或许他曾经向他们提起过你。”斯黛拉丝毫不知道斯多吉对她其实有那么点意思,也没明白布莱克为什么会说这句话,但她还是老老实实回答:“他就叫我的名字,先生。”“嗯。”他侧身拍了拍夜骐的背部,让它慢下速度:“知道了。”小村庄里亮着不少灯光,偶尔也有人沿街而过,夜骐打着响鼻,踱步到酒吧门口。女孩撩开帘子,看了看大门上绘制着标志性的三把扫帚,几扇落地玻璃窗里透过人影,从里面传出欢闹的笑声和歌声,“到了。”布莱克说,他打开车门,利落地跳了下去,接着转身朝女孩伸出手。“斯黛拉。”赫奇帕奇附身搭着他的胳膊,几乎僵住了,两人在暖黄色的光雾里对视着,最后女孩低下头,只留给布莱克一秒快要融化的盈盈双眸。“谢谢。”她瓮声瓮气道,半张脸埋在围巾里,宽大的帽檐遮住了她发红的耳垂,又说:“谢谢?,先生。”布莱克没再说话,他推开门进入喧闹的酒吧,斯黛拉压不住脸上的热度,连罗斯默塔暧昧地看着他们俩的眼神都完全没注意到。————————【伯莎·乔金斯】原书克劳奇手下,后来发现闪闪和小克劳奇被施了强力遗忘咒,最后被在阿尔巴尼亚被伏地魔发现,套取三强争霸赛的秘密后被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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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西林作为沈成渊的好兄弟,亲眼见证了他和涂雪微数年来的爱情。每回涂雪微生病,沈成渊都会喊陆西林过去看诊。陆西林本以为自己的角色永远都会是庸俗故事里,霸道总裁身边的那个医生朋友。直到有一天,涂雪微问他,愿不愿意和她结婚。陆西林答应了。不负责版文案婚后有一回,陆西林和涂雪微吵架,他细数了那些年被沈成渊喊去给她看诊的情形,从感冒发烧到蚊虫叮咬,巨细靡遗。涂雪微...
上一世,姜亭月喜欢尚书府庶子陆慎,卑劣的靠她爹权势强逼陆慎娶她。可成婚後,她才知晓,原来他另有心上人,甚至连恢复太子身份登基後的第一件事,也是娶那人为後。而姜亭月,被囚禁在冷宫,有人给她送来一杯毒酒。毒酒入肠後,她没死,而是重生回了尚在闺阁时。这一年,她还未定亲,一切都未来得及发生,姜亭月果断放弃陆慎,转头准备改嫁旁人。宫中盛宴,他却强行掳走她,将她堵在假山後,语气冰冷,怎麽?你以为,招了我,还能嫁旁人?姜亭月雪腮花容冠绝京城,奈何上辈子是个恋爱脑,日日绕着陆慎转,一朝重生,她躲他比躲鬼还厉害。而探花郎陆慎,清冷矜贵,不假辞色,冷的仿若雕栏玉砌上的一堆雪,分外不近人情。姜亭月本以为陆慎会一直这麽冷下去,直到她开始准备嫁人,他一反常态,死缠烂打,非要娶她。後来,春宵酒暖,她面色酡红,酸软着腿从陆慎怀里醒过来,少年天子将玉玺塞她手中,嗓音喑哑,小月牙,江山给你,再跑,腿打断。...
专栏主攻预收求收藏~第一篇练笔之作,感谢喜欢,欢迎交流~季明是个幼稚鬼,长得高高大大,内心住着只二哈。十八岁那年他看上了高岭之花,揣着一颗少男心去表白,结果不仅被拒还被人摁墙上嘲讽了,玻璃心碎了一地,恼羞成怒绝了交。如今季明二十六岁,家里安排他去和高岭之花相亲,他心里又有了小想法。尽管高岭之花已经有一个谈了四年的男朋友,但在心底里季明已经管高岭之花叫老婆了。充满莫名自信的季明往高岭之花面前一戳,臭不要脸地说你好老婆,我们结婚。高岭之花?第二次被拒绝的季明心想,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结果不知怎麽回事,高岭之花老是出现在他生活里,慢慢地季明心里妒忌如野草般生长,他妒忌着高岭之花的现任,他想让高岭之花当自己的对象。经过一番努力挖墙脚後,好消息高岭之花跟现任分手了,季明上位指日可待。坏消息高岭之花是一本垃圾虐文里的渣攻,高岭之花的现任和高岭之花才是官配,而他自己只是一个背景板路人。那本垃圾虐文里主角分分合合,最後终成眷属达成happyending。季明内容标签强强都市天作之合青梅竹马轻松反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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