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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一点坑,斯黛拉的血统啊,埃拉朵拉之心啊,当然私心想让狗跟詹莉再见一面,他失去他们太久了快完结惹往事1981【96】正文完结凯旋飞过大半个英国,布莱克降落到科克沃斯。他收拾好情绪,熟门熟路地往印象中的小公寓走去,詹姆好奇地东看西看:“我没来过这边。”他看着沾满黑泥的街道:“环境不是很好。”“是。”布莱克说:“她没有很富裕,一直靠自己挣钱。”“啧啧啧,看上去不像是你会喜欢的类型。”詹姆奇道:“我们在学校的时候,没见你对哪个小赫奇帕奇上心啊?”布莱克顿了顿,没说话。他们走到门口,牛奶箱和报纸箱很干净,布莱克摸了下门铃,没有灰尘。这里一直有人住,所以她会在家吗?男人捏了捏手心,按响了门铃。一个陌生的金发男人打开门,他看了看高大的男人们,有些警惕地问:“你们找谁?”布莱克一瞬间脑补了许多,甚至有冲进去找人的冲动:这是她的什么人?她家里怎么还会有其他人?是兄弟?朋友?还是爱人?詹姆瞅着僵硬的格兰芬多,咳嗽一声:“是这样,我们之前丢了个钱包,前段时间被人送回来了。”他看上去很诚恳:“警察说是住这里的一个姑娘还的,我们就想来谢谢她。”金发男人闻言放松:“你们找错了。”他说:“这儿就我一个人。”“啊。”詹姆假装惊讶:“那可能是我们弄岔了,不过这有段时间了,冒昧问一句,你是才搬来的吗?”“不。”对方说:“我是三年前买下来的。”“噢,好,谢谢。”詹姆暗地里扯了扯布莱克,试图拉他离开,黑发的格兰芬多走了两步,忽然转头问:“前屋主叫什么,能告诉我们吗?”对方莫名其妙地看着眼前的男人,他打扮地很像街上那些不学无术、整日里就知道喝酒打架的混子,可眼里的急切却不似作假——他确实是真心找人。“呃。”屋主不太情愿地回答:“是一个从格洛斯特郡来的老太太,好像叫芬妮·哈德温。”“肯定是哪里搞错了!”詹姆大声道:“你不可能和一个老太太有什么瓜葛——”布莱克不说话,他手腕一动,油门发出轰鸣声,半长的黑发在风里飞扬。坐在身后的青年还在絮絮叨叨,直到男人开始让凯旋下降,他才惊觉:“你到破釜酒吧干嘛?”“去对角巷。”布莱克望着门可罗雀的酒吧门口,吁了口气:“我确实不可能和老太太有什么瓜葛,但是他让我想起来,那个姑娘也姓哈德温。”“哈德温?”詹姆愣了愣,跟着对方进入酒吧:“这可不是个常见的姓……我不认得有谁姓哈德温的。”布莱克点了点酒吧后门的砖墙,随着红砖一块块打开,他忽然意识到他们之间频繁联系的关键缘由。是因为哈利。“……她的姓氏来自于一个纯血家族先祖的名。”布莱克绷着脸:“哈德温·波特——叉子,她有波特家族的血统。”一直到冰激凌店门口,詹姆都处于震惊的状态:就好像你的朋友忽然和你的妹妹在一起,你不知道这件事就算了,甚至不知道你还有个妹妹!他无意识把心里话大声说了出来。“你们算不上正经亲戚。”布莱克东张西望:“她这一支祖上都是麻瓜。”“那也是有波特血统的!”詹姆嚷道:“哦,现在我也必须找到她了,波特家族到我这代只有我一个人——如果不是我父母年纪太大,他们可太想让我多几个兄弟姐妹呢!”布莱克遵循着内心的指引——他发现只要接触到和女孩有关的特殊信息,他就能更多地回忆起她。但是,他的回忆却全是错的,这让男人困惑而挫败,可又不自觉地想要寻找更多。“冰激凌店?”詹姆问:“你渴了?”男人不说话,他推门进去,门铃发出清脆的响声,一个矮胖的男人招呼道:“哦!日安,布莱克先生、波特先生,想来点什么?”詹姆瞅了瞅男人的表情,无奈道:“随便来两杯吧。”“好嘞——两杯夏日特调!”弗洛林先生说着,与看着柜台出神的黑发男人搭话:“您有心事?”布莱克收回眼神,他有些犹豫:“这儿招人吗?”“您要来?那我的门铃会响到坏。”老板开了个玩笑:“当然,布莱克先生,不过都是打短工。”“不,您记得有个叫哈德温的吗?女孩。”“哈德温?”弗洛林摇摇头:“没有。”布莱克追问:“那您认识姓哈德温的吗?或者赫奇帕奇商会里——”“您还知道商会呢。”弗洛林放下手里的杯子,惊讶道:“但我确实不知道这号人。”詹姆舀了一大勺冰激凌塞在嘴里,含糊道:“要不您再想想?”“波特先生,如果是我接触过的,我不会忘。”弗洛林胸有成竹:“我们做生意的,如果记不住人可多糟糕。”两个男人默默吃完离开踏上繁华的街道,布莱克很久没见到这样熙熙攘攘的对角巷了,他看了一会,似乎开始理解女孩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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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西林作为沈成渊的好兄弟,亲眼见证了他和涂雪微数年来的爱情。每回涂雪微生病,沈成渊都会喊陆西林过去看诊。陆西林本以为自己的角色永远都会是庸俗故事里,霸道总裁身边的那个医生朋友。直到有一天,涂雪微问他,愿不愿意和她结婚。陆西林答应了。不负责版文案婚后有一回,陆西林和涂雪微吵架,他细数了那些年被沈成渊喊去给她看诊的情形,从感冒发烧到蚊虫叮咬,巨细靡遗。涂雪微...
上一世,姜亭月喜欢尚书府庶子陆慎,卑劣的靠她爹权势强逼陆慎娶她。可成婚後,她才知晓,原来他另有心上人,甚至连恢复太子身份登基後的第一件事,也是娶那人为後。而姜亭月,被囚禁在冷宫,有人给她送来一杯毒酒。毒酒入肠後,她没死,而是重生回了尚在闺阁时。这一年,她还未定亲,一切都未来得及发生,姜亭月果断放弃陆慎,转头准备改嫁旁人。宫中盛宴,他却强行掳走她,将她堵在假山後,语气冰冷,怎麽?你以为,招了我,还能嫁旁人?姜亭月雪腮花容冠绝京城,奈何上辈子是个恋爱脑,日日绕着陆慎转,一朝重生,她躲他比躲鬼还厉害。而探花郎陆慎,清冷矜贵,不假辞色,冷的仿若雕栏玉砌上的一堆雪,分外不近人情。姜亭月本以为陆慎会一直这麽冷下去,直到她开始准备嫁人,他一反常态,死缠烂打,非要娶她。後来,春宵酒暖,她面色酡红,酸软着腿从陆慎怀里醒过来,少年天子将玉玺塞她手中,嗓音喑哑,小月牙,江山给你,再跑,腿打断。...
专栏主攻预收求收藏~第一篇练笔之作,感谢喜欢,欢迎交流~季明是个幼稚鬼,长得高高大大,内心住着只二哈。十八岁那年他看上了高岭之花,揣着一颗少男心去表白,结果不仅被拒还被人摁墙上嘲讽了,玻璃心碎了一地,恼羞成怒绝了交。如今季明二十六岁,家里安排他去和高岭之花相亲,他心里又有了小想法。尽管高岭之花已经有一个谈了四年的男朋友,但在心底里季明已经管高岭之花叫老婆了。充满莫名自信的季明往高岭之花面前一戳,臭不要脸地说你好老婆,我们结婚。高岭之花?第二次被拒绝的季明心想,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结果不知怎麽回事,高岭之花老是出现在他生活里,慢慢地季明心里妒忌如野草般生长,他妒忌着高岭之花的现任,他想让高岭之花当自己的对象。经过一番努力挖墙脚後,好消息高岭之花跟现任分手了,季明上位指日可待。坏消息高岭之花是一本垃圾虐文里的渣攻,高岭之花的现任和高岭之花才是官配,而他自己只是一个背景板路人。那本垃圾虐文里主角分分合合,最後终成眷属达成happyending。季明内容标签强强都市天作之合青梅竹马轻松反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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