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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虽然姓司,但四岁就在梨园里混大的,群居生活,做什么吃什么,给什么就穿什么。再加上她遇上了吴光前那个老不死的,敢挑?那就饿着冻着吧。饿急了,闻土都是香的。
她家里的首饰和包都是江修暮一点点买的。
他不问她需不需要,也不问她喜欢那种款式,就是一昧地买。最近流行的,别人都有的,ok,那他家妖精也得有。别人没有的,他觉得适合她的,也往家拿。
不知不觉就攒了一屋子。
随着品味的提升,江修暮偶尔还会淘汰一批,再添新的。司黎对包不感兴趣,但喜欢靠在沙发上,看他耐心有序地整理这些东西。
那些金巧玩意儿在他修长的手中被摆弄,她看得赏心悦目,有时候还真心诚意地给他提“职业建议”:“你要是去做柜哥,一定能被富婆捧成销冠。”
江修暮睨她一眼,放下东西,擦擦手,开始着手摆弄这只嘴坏的妖精。
说好了,演出完第二天就去格施塔德度假。
演出前却出了“状况”,一个女星在司黎之前表演,和她要穿的鞋撞了。
而这双鞋说好是她首穿的。
赶场的路上司黎才得知这事,忍气吞声,咽下这口憋屈气?那不能够。
“把备选的几双给我看看。”
跟着她的造型师,把另外几双鞋的照片给她看,司黎看过两遍,最后点了其中一双,“就这个吧。”
造型师看她一眼,提醒道:“黎姐,这双鞋可磨脚啊。”
不说唱歌时候要走位、做简单的舞蹈动作,等下她唱完歌,还要跟主持人说几句,送跨年祝福。
而这鞋好看但出了名的“难穿”,据说女明星里上脚站得稳的都没几个。脚感类似于锥子扎脚跟。所以才一直没人公开穿。
“给她穿吧。”胡珍在旁边附和,“这口气不出,她能憋到明年。”
司黎闭眼打了个响指,以示赞同。
到场后,有人送了两盒药膏过来,是胡珍路上联系人搞到的,据说药膏有麻醉效果。
司黎本来说不用,胡珍硬给她抹了两把。
别说,真有点效果。
司黎整场都脚下“生风”,脚后跟凉飕飕的,跟掉薄荷丛里了似的。
最后演出很成功,粉丝很热烈,她也很解气。
回到家,司黎的兴奋劲儿都没过,踮脚拉着某人,雀跃地进了卧室。
双脚搭到他肩膀上时,江修暮感觉到掌心的触感有点不对,“这是什么?”
他碰了碰她脚跟处鼓起来的地方。
身下,女人的几根长发黏在胸前,汗出淋漓,司黎扶着枕头,面色酡红,整个人像是一条被蒸透的金鱼,残喘着拍打尾巴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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