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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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第1页)

严河裹过被子,翻到床铺里头,说:“你回来了,就睡外头,别吵醒我。”

“知道的,我回来时小声些。”春贵扶住夫郎的肩头,又亲了他几下,才出门离开。

青石山上,老六陈春明已经跟着哥哥们找了几处了,都没看见那只软毛,心里担忧道:“不会被什么东西吃了吧?”

依哥哥们的说法,那只狼崽才一个月大,浑身雪白,一只后腿生来就有毛病,平时走路要拖着走。

这路都走得不利索,更别说防御野兽了,青石山随处可见的石崖,它摔下来,那就是粉身碎骨。

“地上没脚印,洞里也没血迹,能被什么吃了?走紧些,后头的别离太远。”老大陈春旺举着火把在前头领路,春明就跟在他身后,然后是春山与春贵。

春山抱着被油纸包裹住的食物,耷拉着眉眼道:“前几天下雨,咱们没来,它是不是饿着了,然后去别处找吃的了?”

春贵说:“惊蛰那天我来过,它好好地在洞里待着呢,我还给它送了好些吃的。”

春山佩服:“惊蛰那天雷那么响,雨那么大,严河阿哥也肯放你出来?我是想出来也没法出来。”

春贵说:“他心肠可比我软多了。”

春山叹道:“要不是咱太爷是被狼咬死的,一家人恨上了,真想将软毛带回家养。它一个瘸腿的,性子又那么软,在山里能活多久?”

春贵调侃四弟:“要是能带回家养,四弟怕不是要养在被窝里!每次来,你都抱着软毛不撒手。”

“说得好像二哥没抱似的,每次来,吃的不都是你喂的?”春山反将回去。

“好了,你们别说了,再说春明就要跳脚了。”春旺开口,“咱们都见过软毛,也都抱过,就他还不知道软毛长什么样。”

春明是真生气:“前几次来,你们就该带上我的!”

“谁叫你跟你爹娘睡一间,夜里要出来,他们不就被惊动了吗?”

这回恰巧是春山的媳妇儿娘家有事,回去了一趟,将床空了出来,春山就将春明叫到自己房间,与他说了狼崽的事。

春明当夜就吵着要出来了。

“再找找吧,将那片也寻过去。它腿那么短,换地方也跑不远。”春旺目视着深沉的夜色,淡定道。

明明软毛身上瘸腿更引人注目,大哥却只记住了他腿短的特点,真是可恶。

可惜的是,四兄弟找了一夜,也没找到这只被他们取名为“软毛”的小狼崽,只能抱憾离去。

**

晴了两天,溪岸捡的地皮菜全都晒成了卷曲的小块,在团箕上铺成薄薄的一层,跟木耳、茶叶、紫菜有几分相似。

付东缘将它们拢起来,装到周劲做的麻布口袋里,并有意识地分成了三份,一份给凤姨,一份自己吃,一份拿到墟市换铜板,买家里短缺的东西。

开阳县五乡八里七十一村,墟市两到三个村子一个,选择远近适中地势没那么陡峭的地方作为墟场。

离河源村近的樟木墟二月初一开市,往后逢一、四、七皆可来墟市买东西。离河源村远但离河丰村近的柏木墟逢三、六、九开市,规模要比柏木墟大许多,不怕远的,也可走一个半时辰的山路来这儿采买东西。

头回来墟市,不怕找不到地方,两个墟场都好找。上了山头,无论那座山,只要是能登高望远的地方,就能看到这两棵树王。一棵柏树,一棵樟树,树冠巨大,直插云霄。墟场就设在这两棵树王底下。

沉寂了这么多天才开市,二月初一那天的樟木墟肯定很热闹。付东缘和周劲约定好了,二月初一起个大早,赶墟去,再顺道推销推销他们这品质优良的雷公菌。

在此之前,还得上趟马头崖,去凤姨家坐坐。

他们约定好的。

廿九这天,付东缘醒来就很兴奋,这是他进入这个世界以来第一次前往深山老林。河源村也在山沟里,却没凤姨家住得深。现代社会的定律告诉付东缘,越是人迹罕至的地方,越是有不一样的风景与不期而遇的惊喜。

他喜欢走到丛林里去。

提起背篓,放进城里买的三双鞋垫和一些碎布,以及一袋晒得干瘪的雷公菌,这就是周劲允许付东缘背的最大重量了。

剩下的都他背。

拎个大背篓来,在底下放入两颗水汪汪的白菜,用稻草隔开,铺上一层鲜嫩的春笋,垫些稻草,再放上几条刚杀的鱼,用竹叶封住顶头,就将背篓背上身了。

付东缘先一步弄好,抓住麻绳做的肩带,很乖地在一旁等周劲,目光喜滋滋的。

这会儿的心情和小学生去春游的心情很像,兴奋、怡然与迫不及待。

没有人会浇熄这样的愉悦劲儿,周劲这个宠夫的也不能。一路上,他没有频繁地问哥儿背得重不重,走得累不累,需不需要休息,而是陪着他慢慢地往前走,不时应两句,这是谁家的田,那是谁家的屋子……

马头崖

去马头崖要先穿过村西头的农田,付东缘之前一直没机会来,这回终于能实地走一走了。

西头地少,平地上,被沟渠连接的多是些稻田,而挤在山脚下、攀上山腰的多是些麦田。此时的稻田只有少数几家开始翻了,多数还未动,看上去并不规整。而那麦田却是高度整齐的绿,是初春田野中最富有生机的颜色。

周劲同西头的人交流不多,但对西头的地却如数家珍。

“这是老低头家的地,他从廿七那天开始翻,到现在一亩还未翻二分。旁边的是面瘫家的,他比老低头来得早一些,廿六就扛着锄头来了,而今也就和老低头齐平。这俩都是翻得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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