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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报啊,你一旦上报,他们就会来查你在哪里遇到的我,仔细一查,发现你这条原本应该生活在洞庭湖的鲶鱼竟跑到了长沙湘江,你觉得他们会给你搞那一套将功补过的假把式吗?你骗了我的东西我不都没杀你,可你骗了昆仑,那就是死罪,你自己掂量。”
金瑶说完,又狠狠地踹了他一脚,不像是解气,倒像是要把他往水边踹,继而她朝着宋戈点头,示意该回去了。
金瑶自构树上取下已经擦得水光圆亮的玄珠,才走两步,金瑶又想到些什么,又转头走到这怪物身边,看着他努力朝着水边爬的样子,金瑶忽而轻声对他说:“如果你求我的话,我可以帮你回水里,代价很简单,我只要你背上的那三片鳞片,就像是一百多年前,你我约定好的一样。”
这怪物还挺倔强:“记得之前,娘娘是为了胡春蔓膝下收养的那个小姑娘要鳞片,您说她是火系的神兽,不善凫水,可偏偏总是被长白山那鳌老太婆逼着学闭气,娘娘瞧着她心疼,愿意出两颗玄珠的高价来买我的三片鳞片,可如今那小姑娘过得挺好,鳌老太婆死都死了快一百年了吧,娘娘这又是为了谁,非要取我的鳞片?”
金瑶回眸看了宋戈一眼,宋戈只感觉自己心口突突跳了两下,竟有种受宠若惊的惊慌感,他的确不会凫水,准确的说,以前会,跟着宋老爹那会儿,上山下水他什么不会,虽然不是正儿八经地游泳踩水,可狗刨也算啊,只是后来,那次在滇池落水后,他就彻底地怕了水。
金瑶张嘴,却吐出了另一个人的名字:“祝知纹,我给他的,可以吗?”
这怪物昂头愣了半晌,他昂头的姿势特别奇怪,像是一条被踩中了尾巴的蛇,加上他的眼眶里没了眼睛,看起来更像是一团活肉,怪吓人的,也怪恶心的,宋戈都不敢多看,也就金瑶,敢直勾勾地盯着这怪物空荡荡的眼眶看。
“他啊。”这怪物像是听到什么天大的笑话,“他不是死了吗?当年娘娘你被罚,他作为您最信任的副将,最亲密的侍从,应该早就被昆仑那帮好赖不分的废物碾成肉泥了吧。”
金瑶知道这怪物是在气她,她也不上当,是跟着附和:“是啊,真可惜,所以我烧给他,不行吗?”
金瑶语毕,手往下一压一探,直接抽出这怪物后背三片倒三角形状的硬鳞片,取完之后,顺脚把这怪物往江里一踹,看都不看一眼,直接招呼宋戈回去。
宋戈看了一眼东边,此时天已经亮了一半,他看了一眼之前那怪物躺着的地方,本想着多少会留下一些黏液和痕迹,可那地上干干净净,像是刚扫过一样。
坡上呢?刚才金瑶一脚把人踹了回去,多少有些拖拽的痕迹和被压倒的杂草。
依旧没有,小土坡上茂密的车轴草整整齐齐,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似的。
宋戈指着这土坡,愣愣地问金瑶:“如果哪天你把我肢解后抛尸,是不是也是这样?毫无痕迹?”
金瑶像是看傻子一样看着宋戈,耸肩往前走:“你?我哪里舍得?”
***
回酒店的时候,已经上午八点了。
倒不是路上耗时太多,而是宋戈真的太困了,不敢冒险开车,打车也没人接单。
宋戈原本想的是在车上稍微眯一会儿就启程的,还特意让金瑶记得喊自己,毕竟金瑶浑身都湿透了,不能让她等太久,原本只想稍微憩个十分钟的,可等宋戈一睁眼,已经七点半了,他足足睡了四个小时,金瑶不仅没喊他,还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给他盖上了。
宋戈摸了摸身上干净的格子衫长外套,又眯着眼迎着阳光伸头往外看,迷迷糊糊看到金瑶就站在外头抻胳膊揉腿,像是刚做完晨练。
这姑娘,体力真好。
不过宋戈没想到的是,金瑶的体力比他想得还要好。
回了酒店之后,宋戈虽然疲惫,可实在没什么睡意,索性洗了澡靠在床上看手机,被子还没捂热呢,金瑶就来敲门了。
宋戈心里有些发堵,今天见到的事儿太离奇了,他还没好好消化,金瑶又找来了,宋戈有些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这件事,追问的话,金瑶未必会说,而且自己之前就知道了,她不是普通人,若不追问,可金瑶一开始说她只是去找东西的,找她丢失的一串铃铛,那铃铛有大用处,必须拿到手。
可现在他们驻留在长沙也有两天了,金瑶不仅没有去找铃铛,还跑去问了一个叫“祝知纹”的下落,大半夜的还跑去江边干了一架,宋戈本想着陪着金瑶取了东西就赶紧回大理Somewhere客栈的,如今看来,这事儿一时半会儿绝对弄不完。
他至少得知道他要陪金瑶到什么时候吧,他还得做生意呢。
可怎么开口呢?宋戈犹豫了。
外头的金瑶像是根本没打算进来,只在门外说了一句:“我给你带了早饭,酸辣米粉加小笼包,给你挂门上了,你记得吃。”
金瑶低头把东西挂上去,还没转身呢,门开了。
宋戈穿着一件白色的运动卫衣,下身是条牛仔裤,他光着脚,酒店的一次性拖鞋就在他身后两步,左一只右一只,宋戈开口:“我有事想问你。”
第54章第4章我这一颗,是主珠
金瑶进了屋,率先把宋戈摆得七仰八叉的拖鞋给放好了,宋戈的房间还是收拾得很干净,就算是住酒店,宋戈也会把换下来的衣物用衣架子晾好,包也是放在椅子上,洗漱用品和毛巾都整整齐齐地摆在卫生间该摆的位置,不过可能是因为东西少,不像金瑶,光是擦脸补水的就有大三瓶小三瓶的。
他们定的酒店是个连锁酒店,统一洁净的装修风格,干净简单的格局,倒是挺符合宋戈爱整洁的特点。
金瑶拉开厚窗帘,外头阳光刺眼,推开窗,楼下车水马龙,鸣笛声不绝于耳,金瑶“啪”地一下又关上了窗,她往靠窗的圈椅上一靠:“想问什么?问吧。”
在金瑶拉窗帘这段时间,宋戈似乎已经组织好了语言,他坐在金瑶对面的圈椅上:“我们还要在外面漂多久?”
“不知道。看吧,顺利的话一两个星期,不顺利的话两三个月,如果碰到今天这种难缠的,两三年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宋戈眯起眼:“今天那个,貌似是你主动去找人家的吧。”
金瑶笑了:“对啊,我为了引他出来,还用茅草割破了脚背,放血引他出来的,你怎么不问问我还痛不痛了?”
金瑶一边说,一边翘起二郎腿甩掉原本就不怎么稳当的酒店一次性拖鞋,她脚背上的确有一道口子,不过那口子不大,半个指头长,细细地一条缝似的,不过伤口泡在水里,应当是很痛的。”
这又引出宋戈想问的第二个问题了,今天那怪物,到底是什么来路?金瑶从人家眼睛里拔出来的珠子,又是什么用处。
“其实他也不算是怪物。”金瑶像是能听到宋戈心里在想什么似的,她看着窗外,像是看到很多年以前,“他姓孙,家里排行老三,出生年月我倒是真不清楚,约莫是民国十年的样子,他家被乡绅霸占,妻女也被掳走,他妻子生得很好看,远近闻名,听说是要被送给湖广高管,但在路上的时候,那群送人的贼崽子没忍住,一行七八个人,轮流把他妻子给欺负了,他妻子受不了,趁着没人的时候撞死在柱子上,死的时候,身上赤条条的,胳膊上腿上,全是那些畜生留下的痕迹。”
“至于他的女儿,才八岁,本说是给那乡绅晚年得来的儿子做童养媳的,可孙三找过去的时候,听人说,那五十多岁的老乡绅早就把他女儿给欺负了,才八岁,小娃娃一样的年纪。”
“孙三气不过,一路上告无门,折腾的两三年,家底没了,欠了一屁股债,那债主也是乡绅找来的,利滚利,早就是个天数了。所以他干了一件蠢事儿,”金瑶看着宋戈,她像是在笑,可宋戈看不出来她是惋惜还是嘲笑,“他趁着乡绅六十岁大寿,扮成帮忙的伙计混进了乡绅家里,用一块碎瓷片,割伤了乡绅的眼睛,”金瑶摇摇头,“你瞧瞧,到底是读书人出身的,报仇都不知道切中厉害,要我说,如果真要这么鲁莽地挥刀子,好歹也往脖颈上捅,只要能捅进去,半条命肯定没了。”
金瑶不仅嘴上说,手上还在比划,仿佛真能回到一百年前替那孙三捅上两刀。
“可怜人。”宋戈听了忽觉得心口沉重。
“他可不是可怜人。”金瑶话锋一转,“他经历的确可怜,可他被乡绅抓住后,被强行剜去了眼睛,浑身被涂上了浆糊包上粽叶被裹成了粽子一样,架在炭火上活活烤死,死后又被直接抛尸在汨罗江里,鱼吃肉,水浸骨,冤魂不散,成了半人半鱼的水鬼,这些年来,不知道在江上害了多少人性命,他所害的人,非富即贵,他下手,可从来不管你的钱财是辛辛苦苦赚来的,还是如乡绅那般靠养着打手抢来的,姜多寿之前多次要超度他,他却屡屡还手,你还说他是可怜人吗?”
宋戈心情有些复杂,他只问:“可那乡绅做出这种恶心下作的事,真就没人能管?”
“山高皇帝远。湖广还算交通便利,你想想当年云贵之地,都是大土司掌权,明朝时的典史,清朝时的知县,凡五品往下,你瞧见他们有什么话语权了?”
宋戈搓手:“那么早的事儿,我也瞧不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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