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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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第1页)

霍文镜原本散漫的神情,顿时一凛,他扯着发疼的唇角,言语中的讥讽如同风霜刀剑,朝着殷羡之刺去。

“羡之,你惯会用这些英雄救美的招式。谦谦君子,温润如玉,足够迷惑那些无知女郎了。但稍微有些脑子的女郎,便不会被你这些小恩小惠打动。”

霍文镜意有所指,但他言语之中所说之人,却连瞧他一眼都不肯,只躲在殷羡之的身后,柔荑甚至攀附在了殷羡之的手臂,仿佛将殷羡之当做了什么能够救世的英雄一般。

霍文镜脸上的嘲讽之意更重,心中自嘲道:他竟然忘记了,元滢滢本就是一个只有美貌,内里空空如也的蠢笨女郎,任凭他如何暗示,恐怕此时元滢滢只会信赖殷羡之罢。

殷羡之冷言相向,他虽然平日里性子温和,但面容发冷时着实骇人。霍文镜倒是不怕,他突然觉得,该让元滢滢看看,殷羡之是何等的表里不一。

可惜,元滢滢被殷羡之护在身后,看不到此时冷若冰霜的殷羡之。

霍文镜离开时,雨势仍大,他手中无伞无衣,却丝毫不在意。经过元滢滢身旁时,霍文镜有意停顿脚步,果真看到了元滢滢雾气蒙蒙的眼睛,他扯唇一笑,用手指虚点了点唇角,阔步离去。

……

殷羡之刚回到家中,便有仆人前来禀告,说是殷丞相在厅堂等候许久。殷羡之还未换过衣裳,便跟随仆人见了殷丞相。

他昨夜未曾回府,外袍虽然没有被雨水打湿过的痕迹,但因为经过炭火烘烤,有了明显的褶皱。

殷丞相手持拜帖,看到殷羡之不觉拢起眉。

还未等殷羡之站定,他便开口诘问道:“听府中人说——你昨晚未曾回府。”

殷羡之脚步微顿,答道:“被公事绊住了脚,便索性留在府外休息了。”

闻言,殷丞相面色稍缓,但仍旧微拢着眉,直言殷羡之即使忙于公事,也该注重体表仪态,不能以这种风尘仆仆的姿态见人。

殷羡之没有不虞,皆是满口应下。

殷丞相这才提及正事,他正为殷羡之挑选妻子,相中了一个,便径直下了拜帖,要殷羡之得空去见。

不知为何,提及妻子之事,殷羡之下意识地看向还残留着几分水气的宽袖。他的脑海中浮现出,元滢滢柔美可人的身姿,她细腰款款,如同笋尖般娇嫩的手指,捏着他的宽袖边缘,身上淡雅的芬芳,尽数染到了宽袖上。殷羡之换上外袍时,还能闻到那似有若无的香气。

这些年,殷羡之早就明白,面对殷丞相,他的父亲这般性情蛮横之人,应该如何令他满意。不过是满口应下,听其差遣。

但殷羡之明知该为却不想为,他头一次,在殷丞相发话后,没有立即颔首应下,而是询问道:“父亲只中意这个女郎吗?”

虽然父子间情意不深切,但只听到殷羡之区区一句话,殷丞相便明白,对于日后妻子的人选,殷羡之并不中意此女,而是另有人选。

他凛声道:“谁?你想选那个没落侯府的千金小姐?”

殷丞相的眼睛中满是失望之色,他并不喜李凌萱。当初,殷丞相不过是随口一说,让殷羡之陪伴照顾这个侯府千金,以彰显殷羡之年纪轻轻,便有君子之风。可殷丞相没有料想到,这一照顾,便有了十几年的牵扯。殷丞相大权在握数年,什么样子的美人没有见过,环肥燕瘦过眼云烟,他并不觉得李凌萱有多么出类拔萃,更不喜李凌萱的性子。

李凌萱想要众星捧月,可以,但作为他府上的大公子,殷羡之不能是那颗作为陪衬的星星。殷丞相自诩看的透彻,不过是一个逐渐衰败的侯府内的千金小姐,竟然试图同时攀扯几家青年才俊,围着她身旁团团转。殷丞相绝不可能松口,让这样的女子,做他的大儿媳。

“她不可以。”

殷羡之眉心蹙起,轻声解释道:“不是父亲所想。”

殷羡之不知,为何他长成之后,每每提及婚事,他本人开口并不热衷,但身旁的人都会挤眉弄眼,一副你知我知的模样,说他要守候着李凌萱。

殷羡之讶然,不知道他们为何会产生这样的误解。他清楚自己待李凌萱的情意,是少年伙伴情分,纵然……没有元滢滢,殷羡之也绝不会想着迎娶李凌萱做自己的妻子。

不过……如果真的没有元滢滢,殷羡之便会接过殷丞相的拜帖,而不会试探着询问出口。

殷羡之说了“不是她”,一时间竟然不知如何提起元滢滢。身为没落侯府千金的李凌萱,尚且不被殷丞相看得上,何况如今的身份,仅仅是挂在六品小官名下,作为养女的元滢滢。

殷羡之贸然开口,只会给元滢滢招惹祸端。

殷羡之便恢复了往日里的恭敬,拱手道:“全听父亲安排。”

……

见过皇帝后,殷羡之跟着太监,走过狭长的甬道,上方传来悠扬的笛子声音,带着初学者的稚嫩生涩,却莫名吸引殷羡之的注意力。

他开口问道:“这是……宫中女眷?”

或许是小宫女们玩闹,偶尔生起的吹笛兴致。

太监含笑道:“并非是宫中女眷。是那些进宫参选花神的女郎们,不知是谁,弄来一只碧绿玉笛,众人便争抢着要吹。旁人吹的笛子声音,小的可能分辨不出。可是这声笛声,小的却能分辨出,是哪个女郎吹奏的。”

殷羡之心头微动,那个名字几乎要从唇齿中吐出,他却不能说,只是浅笑道:“是哪个?”

“正是元氏女。她吹奏玉笛技艺生疏,宛如三四岁孩童。底下人都说,元氏女的笛声,在众多女郎中最不精妙,可小的却喜欢的紧。旁的女郎的笛声,我听不懂。唯独元氏女的笛声,我听罢便心中畅快,因而只需一耳,就能轻易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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