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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儿,握笔要稳,手腕别晃。”方严坐在她身侧的太师椅上,手里捧着一卷书,目光却时不时落在妹妹身上,语气带着笑意,“你这字写得比昨日池塘里的鲤鱼还要活泼,再这么下去,周先生怕是要罚你抄《兰亭集序》了。”方慈嘟着嘴,放下狼毫笔,揉了揉发酸的手腕,不满地瞪了他一眼:“哥!你就会取笑我!这毛笔字太难写了,硬邦邦的笔杆握得我手心都出汗了,哪有江湖上的流星锤顺手?”她说着,手指无意识地做了个握锤的动作,眼神里闪过一丝练家子的利落,快得让人抓不住。方严合上书,无奈地摇摇头,起身走到她身边,弯腰看了看那幅字。阳光落在他月白色的长衫上,衬得他眉眼愈发温和:“江湖?你又从哪里听来这些野路子?”他拿起笔,握住她的手,“来,哥教你,笔尖要正,中锋行笔,就像你走路要抬头挺胸一样。”温热的指尖覆在她的手背上,带着熟悉的暖意。方慈身体一僵,鼻尖忽然涌上一股酸涩。前世萧剑也这样教过她握剑,那时的月光很冷,江湖路很长,他总说:“小燕子,握剑要稳,心更要稳。”而现在,同样的温暖,却是在安稳的书房里,教她握笔。“怎么了?”方严察觉到她的失神,停下动作轻声问。“没什么!”方慈回过神,脸颊微红,反手握住他的手指,“哥,你写得真好,比周先生写的还好看!”她仰着脸,眼睛亮晶晶的,像揣了两颗星星,“要不你替我写吧?就写一张,周先生肯定看不出来!”方严敲了敲她的额头,力道轻柔得像羽毛:“你呀,就知道投机取巧。练字如做人,来不得半点虚假。”他松开手,拿起一旁的茶盏喝了口茶,目光落在窗外,“不过你这性子,倒比以前沉稳些了,病好后也不怎么出去爬树掏鸟窝了。”提到爬树,方慈脸更红了。她刚重生那几日,还改不了前世的习惯,趁家人不注意就翻墙去后院的老槐树上待着,结果被方严抓了个正着,免不了一顿念叨。她吐了吐舌头,拿起笔在宣纸上画了个歪歪扭扭的小人,正被一个举着书卷的大人追着跑:“那不是怕娘担心嘛!再说了,爬树哪有练字有意思……才怪!”最后两个字说得小声,却还是被方严听见了。他低笑出声,眼底的温柔几乎要溢出来:“等你把这张字写好,哥带你去城外的竹林放风筝,如何?”“真的?!”方慈眼睛一亮,猛地坐直身子,差点把砚台碰倒。她连忙扶住砚台,墨汁溅了一点在指尖,她却毫不在意地蹭在裙摆上,“哥你可不许骗人!我要放那个最大的蝴蝶风筝!”“不骗你。”方严看着她雀跃的样子,心里软得一塌糊涂。妹妹这场病后,虽然偶尔走神,但性子却比以前更鲜活了,像雨后的春笋,带着勃勃生机。他只当她是大病初愈,性子开朗了些,却不知那双灵动的眼眸里,藏着怎样一段沧桑的过往。方慈低头,重新握住笔,心里却暖融融的。有哥哥真好,有家人真好。她深吸一口气,看着纸上的字,忽然想起前世紫薇总爱教她写字,说“字如其人,心稳了,字就正了”。那时的宫墙很高,人心很杂,哪有此刻的阳光暖、墨香浓?她定了定神,凝神聚气,慢慢落笔。这一次,手腕稳了许多,虽然依旧算不上好看,却比刚才规整了不少。“嗯,有进步。”方严赞许地点点头。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丫鬟的声音:“小姐,少爷,前厅有位从京城来的李大人派人送了些东西,说是给老爷的,顺带也给小姐和少爷带了些京城的玩意儿。”“京城?”方慈握笔的手猛地一顿,笔尖的墨滴落在宣纸上,晕开一小团黑斑。她脸色微变,下意识地看向方严,眼神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方严察觉到她的异样,不动声色地接过话:“知道了,让管家收着便是。”他转头看向方慈,见她指尖发白,眉头微蹙,便柔声道,“不过是些京城的点心玩意儿,有什么好紧张的?”方慈勉强笑了笑,摇了摇头:“没什么,就是……听说京城的点心都很甜,我怕蛀牙。”她说着,却再也没心思写字,手指无意识地抠着砚台边缘的花纹。京城。这个名字像一根细针,轻轻刺在她心上。那里有金碧辉煌的宫殿,有锦衣玉食的生活,却也有刀光剑影的争斗,有撕心裂肺的离别。她好不容易才逃离那个地方,绝不能再回去。方严看着她紧绷的侧脸,若有所思。妹妹似乎对“京城”这两个字格外敏感,上次提到李大人时也是这样。他没有多问,只是拿起那幅写了一半的字,轻声道:“字练得差不多了,我带你去看看那些京城玩意儿?说不定有你喜欢的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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