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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艺还不错的样子,一丝一毫也不出错。”凌七手撑着下巴看着。
“我也不知道好不好。”田铭的脸又红了一些,“能换钱就行。”
“明日带我去镇上逛集市?”
“好。”
田铭的手上还沾着血,他洗干净了手,从怀里掏出一个布袋子:“这是我还剩着的些钱,明日你要是想买什么,就买去吧。”
凌七接了过来,看到他这个袋子里,还剩着些铜板,总体加起来也不超过三十个。
凌七叹了口气,无奈地想,真的是太穷了啊,三十个铜板能买点什么东西?
三十个烧饼?
三十个烧饼可能都买不到。
他没什么负担地把这个钱袋子收了起来:“行,以后就我当家了。”
随着夕阳西下,天渐渐暗了下来,中午的鸡汤还剩着些,田铭给他热了,让他喝了下去,有了下午一起睡的前情在,田铭也就没再推辞,在他身侧躺下。
夜半的时候,凌七有些冷,醒过来才发现原本睡着两个人的草堆上只有他一个人,田铭已经跑得没影了,他坐起身来,四周黑灯瞎火,伸手不见五指。
“跑哪去了。”凌七又重新躺回去,摸了摸他昨日下午才拿到的家里所有的家财,他才放下心来,总之不是田铭半夜跑路就行。
也不知道后半夜他是什么时候睡着的,醒来的是他闻到了淡淡的血腥味,因为先前的经历,他对血腥味这种味道十分敏感,凌七立刻坐起身,就看见田铭□□着上身,后背上有一道长长的血痕,有些血肉模糊。
他反手想去擦血迹,但动作有些笨拙,没能擦得到,突然背后一双手接过了他手上的帕子,替他擦干净了血迹:“你昨晚干什么去了?”
田铭一愣:“昨天上山的时候,看到了有熊的脚印,所以想晚上上山去试试,看能不能打到熊。”
凌七翻了个白眼:“半夜猎熊,还亏得你有命能回来。”
田铭笑了笑:“也不算没有收获,能给你买好多东西了。”
凌七顺着他的目光,才看到他带回来的东西,他大惊失色:“不是吧,你真的把熊弄死了!”
也不怪凌七大惊小怪,实在是在凌七的认知范围里,熊是保护动物,是不能动的,没想到这人直接就给弄死了!
“我先前去了解过,熊掌的价格很贵,熊皮我花一段时间销制,卖出去的话,咱们就能买很多东西了。”
凌七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只能帮他把伤口清理一下:“有药吗?”
田铭摇了摇头:“没有,我不认识药材。”
凌七皱起眉:“你跟着老猎户,没有学认药材吗?打猎不是经常受伤,不认识药材怎么处理伤口?”
田铭回过头来看着他,很认真地说:“我从前从来没有受过伤,昨晚受伤也只是因为天黑,我没太看清路,所以才会受伤的。”
凌七没理会他的言论,想起昨天自己在水边找到的草药,处理了一下之后给他敷在了伤口上,听见他疼得嘶的一声,凌七也没有放轻动作。
他处理完田铭的伤口之后,才看到他的身形,背肌明显,身上也是小麦色,是很多人晒了很久日光浴也筛不出来的健康颜色,他又绕到田铭的正面,果然正面比背面还要让人赏心悦目,胸肌腹肌都很突出,但穿上衣裳之后并不觉得突兀,脱完之后更是养眼。
凌七没有压抑自己的天性,伸手就在田铭排列整齐的腹肌上摸了摸,果然手感很好:“手感不错,继续保持。”
摸完之后他就去一边洗手,留在一边的田铭面上烧得通红。
父母爱情(四)
处理完田铭身上的伤,他们才带着那一对熊掌往镇上去,凌七没有带他的草药,因为只有那么一点,还被田铭用了一些,卖一两个铜板也只能勉强塞牙缝,干脆以后再多找一点,晒干了再一起送来就行。
槐岭村里镇上要走一个多时辰,凌七一开始还勉强能跟得上,时间越久他就越觉得疲累,走到一半的时候就直喘气。
田铭注意到了,直接把他背了起来,凌七倒是没什么心理负担,这具身体好像就是这样,动不动就累,动不动就喘,在这大夏天的晚上睡觉还体寒,田铭看起来那么大的个子,背他就像拎小鸡崽一样。
田铭的身上像是有使不完的劲儿,这会儿背着凌七也能健步如飞,凌七这才意识到,他先前已经是在迁就自己的速度了,果然没一会儿,他们就走到了镇上。
听田铭说,镇上新开了一家酒楼,叫客常来,他先前打的一些猎物,都会往这里送,换点铜板,来保证自己基本的生活,所以得了熊掌之后,他也没做他想,直接往客常来送。
负责采买的管事像是认识他,看着他胸前背着的背篓:“今日可有什么好货?”
田铭赶紧说:“有一对熊掌,还有几只已经处理好的野兔。”
那管事掀开背篓上的破布看了看:“兔子不太肥美了,倒是熊掌还是真稀罕物,要价几何?”
田铭挠了挠头:“要不您看着给吧?”
那管事想了想:“给你三两银子,那兔子就当是添头。”
田铭刚想同意,站在他旁边的凌七开口了:“掌柜,三两是不是也有些太少了啊?”
那管事看着凌七,他的手臂还挽在田铭的胳膊上:“这位是……”
田铭的脸红了红:“这是我新娶的夫郎。”
凌七虽然不太懂夫郎的意思,但也知道这大概是古代人称呼他们的一种吧,他笑了笑,做出害羞的样子:“掌柜,我们新婚呢,能不能再多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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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爱,咳,想到哪写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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