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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像——在一切沧海桑田之后,又找到了某些熟悉的、她以为已经不存在的东西。尽管那对她来说已经不那么重要了,但这感觉却是不错。“谢谢,你别动了,我有计划。”她这么说着,转身走入雨幕中。雷蒙望着那道背影消失,许久之后,才转过头去,凝视着被雨水冲洗得光洁无比的石碑,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离开墓园的那一刻,苏柒踏入了另一个世界。眼中的一切都天翻地覆,线条扭曲,色彩破碎,雨中的森林在模糊中塌陷崩裂,寸寸湮灭成飞灰。黑暗席卷而来,接着又剥落出崭新的景象。她置身于一条人来人往的宽阔长廊里,一侧是展露出广袤星空的舷窗,另一侧则是各种贩售机和商品柜台。周围人头攒动,游客们和机器人行走穿梭,一片纷乱嘈杂。……这是自己的记忆。以她的精神异能强度,绝大多数时候,都能轻易保持清醒,分辨出自己是否处在幻象之中。这是在类似的战斗里取胜的第一步。通常来说,人为施展的幻象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自己制作某个虚假的场景画面,让对方沉浸其中。一种则是诱发目标本身的回忆,在这个基础上删减改动。“小妹妹,你是和家长走散了吗?”头顶传来友好的声音。苏柒抬起头。一群穿着校服的少年男女,正围在她身边,个个面露关切,“需要我们带你去找人吗?”“……不是的,谢谢姐姐。”她摇了摇头,“他们就在隔壁,我只是出来逛逛。”少年们很快离去了,周围仍是一片热闹,一群一群的旅客穿过长廊,前往隔壁的餐饮服务区。苏柒从拥挤的人流里钻出来,站在墙边一座机器前,看着上面花里胡哨的广告,以及空中投影的制作选项。“……请问你要买吗?”后面传来一道略显沙哑的年轻男声。苏柒回过头去。一个高挑的金发男孩站在她身后,有些茫然地看着她。他有一双森青色的眼眸,瞳孔是漆黑的条状,乍看显得阴沉冷漠,偏偏又生了一张俊俏精致的面孔。站在一个小女孩面前,被对方盯着打量,金发男孩似乎有些不解,“怎么了?”苏柒摇了摇头,“我不买。”她往旁边撤了一步,“大哥哥买吧,不好意思挡着你了。”金发男孩走过来,随手在投影界面点了点,机器里顿时响起运作声,很快一杯撒着各色糖浆果碎的冰淇淋就做出来了。他拿着小勺挖了两口,忽然看到旁边小姑娘眼巴巴望着自己。金发男孩将勺子插回去,“你想吃吗?”苏柒使劲摇头,“不。”金发男孩好笑地看着她,“……我知道这是谎话。”苏柒眼睛一亮,“是你的能力吗?”金发男孩点了点头,“真好。”苏柒满脸羡慕地说,“不知道我会有怎样的能力。”金发男孩看了她一眼,对上那双亮晶晶的绿眼睛,“……我猜一定会是很强的能力,对了,我送你一个吧,不用客气。”说完他又拉出投影界面,“你没什么过敏的东西吧?喜欢什么口味?”苏柒犹豫再三,终究还是被馋欲打败了,“我想吃芒果味的,没有过敏,谢谢大哥哥。”“……为什么总叫我大哥哥?我才十二。”金发男孩纠结地说,“我很大吗?”苏柒歪头瞧着他,“可是你好高……那就小哥哥?”“好吧这还顺耳一点。”金发男孩仍然不太满意,“你可以叫我洛林。”苏柒愣愣地点头,在接过冰淇淋时又喜笑颜开,风卷残云般吃完,又将蛋筒啃得干干净净。洛林睁大眼睛看着她,“……呃,你还想再吃吗?”他们边吃边聊,还加了好友,苏柒连炫了三个冰淇淋后,才觉得事情不对,于是她摘下了自己的项链。“这个送给你。”洛林连连摇头,“我不——”苏柒举高了项链,塞进对方的手里,“这是开心小熊,戴上它心情会变好,我就是这样的。”洛林愣住了,“你怎么知道我心情不好?”“因为……”苏柒忽然觉得头脑昏沉,一种疲惫感袭击了全身,仿佛力气都被抽空了。“我也不知道,就是感觉,你好像,不开心……”她扶着沉重的脑袋,打了个哈欠,“我有点困……”“喂!”洛林蹲下来扶住她,“你没事吧?我靠,他们这个机器有问题?还是因为你吃多了?对不起,我忘了小孩或许……”“没事,”苏柒眨眨眼,“我只是有点累。”洛林疑惑地看着她,心中闪过某个念头,“你是不是——”“柒柒!”那边走来一对青年男女,女人黑发绿眼,男人褐发蓝眼,容貌和面前的小孩有些相似。“谢谢你,先生。”黑发女人俯身抱过孩子,对旁边的金发男孩道谢,“她趁着我们和客户视频跑出来……”≈lt;ahref=&ot;&ot;title=&ot;叶猗&ot;tart=&ot;_bnk&ot;≈gt;叶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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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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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