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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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议事(第1页)

暴雨过后天气骤凉,宋亭舟只在家歇了一天,第二日便带了礼物,和祝泽宁吴昭远等人去拜访乙子班的夫子。

他们考上举人,理当前往谢师,虽然夫子不算正经师傅,但确实尽心尽意的教了他们一场,合该设宴款待一番。

谢师宴后,他们这些考中举人的学子便不合适再在乙班了,各自按名册分到了甲班。

甲子、甲丑都是要明年二月准备参加春闱的举子。宋亭舟和吴昭远的名次略好,分到了甲寅班,只等明年这些子丑班的学子前往会试,若是考不过便要按照成绩重新打散,给新一届举子中的佼佼者腾地方。

祝泽宁算是榜尾,按理只能被分配到甲戌班。但祝三爷知道儿子中举便放下手里的事赶回昌平,怎么甘心祝泽宁上个次班?于是偷偷捐赠了大笔白银,硬是把儿子砸到了甲卯班。

好歹离好友们近些了,祝泽宁很知足。

宋亭舟又恢复了每天去府学进学的日子,因为离家里近了,便是走着去也不过两刻钟。

相比之下同样中了举的吴昭远却并没有想象中的舒心。

“娘,你若再闹,我只能在城外买个庄子将你送过去了。”吴昭远和亲娘同样住在城南的一处一进宅子,却与宋家不在一个方向。

樊娘子已有三十多岁,依旧肤白貌美,如娇花照水。

被儿子训斥也只会美眸中含着泪,娇柔委屈的申辩,“我毕竟是老爷的女人,怎么能就这么躲藏起来终身不见呢?”

在她心里能仰仗的还是吴知府而非儿子,换句话说,她眷恋的是吴知府挥挥手所带来的权势,哪怕她是外室,那些个铺面上的管事也高看一眼。

若真得跟吴家撇清了关系,光靠儿子,恐怕连小厮丫鬟都雇不起,她娇嫩的皮肤和纤细的双手,哪样不需要钱财保养呢?只是去了奉天一月,她便觉得自己衰老了几岁,相比被大夫人陷害,樊娘子更加恐慌的是在奉天的那段日子。

吴昭远难以置信的说:“大夫人将你卖是父亲默认的,你难道以为他会为了你驳了正妻的面子吗?”

樊娘子娇娇弱弱的扒住儿子胳膊,“老爷心里是有我的,等我跟他解释清楚了后宅的事,他就会接我回去的。”

吴昭远捏紧了拳头,“我说了,你若是再痴心妄想胡乱折腾,我就在城外买个庄子将你送进去。”

“你哪儿有钱买庄子?”樊娘子如菟丝花般一心依附吴知府,却还清楚儿子的短处。

吴昭远声音清冷,他沉声道:“只要你不添乱,我自有法子!”

——

天气骤凉,生活回归平静,孟晚也有心思将他的第三册人妖情长写了个完美的收尾。

他吹了吹稿纸,摊开晒晾在桌案上,撂笔、起身、伸懒腰,动作一气呵成。

“也该去给黄挣递个信了,将该筹备的都筹备起来。”

外头天色还好,孟晚套上褙子刚出屋,就被常金花叫了去,“晚哥儿,过来。”

“来啦~”

孟晚迈步进大屋,入目就是一地的布头。常金花和碧云坐在炕上忙活着,最边上还有三摞做好的新衣。

“你们俩这是做了多少啊?”孟晚震惊。

常金花捶捶腰,“忙活了半个多月了,你又不是才看到。”

“娘,你可真是当代裁缝,不如你开个成衣店吧,一定客满爆棚。”孟晚日常吹嘘婆母。

“要不是碧云帮我,我可不做这么多,明年你快去成衣店做现成的去。”

常金花现在已经快免疫孟晚的甜言蜜语了,她提起一件做好的夹棉长衫递给孟晚,“你去试试合不合身,我只会做大棉袄,这件长衫还是碧云教我的,他懂得花样多。”

孟晚拿起自己的竹绿色长衫,又看了看做好的那些,“怎么我的衣服料子还是锦布的?”

他摸着上头的竹纹织锦,恐怕一匹就得八九两银子,“上头还有提花?素面就挺好的了。”

常金花不满,如今大郎中了举,家里又不差那个钱,孟晚不过十七岁,整日为了家里奔波不说,在村里为了不惹眼还一直穿的老气横秋。如今好不容易日子好了,也没什么闲言碎语的,合该把晚哥儿打扮鲜丽些。

“你看看隔壁江夫郎,人家比你大了快两轮了,穿的戴的哪样不精?就只有你小小年纪还整日一身素衣,颜色不花哨就算了,提了花还不行?”

不动手的人没资格挑剔,孟晚忙道歉,“行行行,谁说不行了,都不知道多好看,我长这么大都没穿过这么漂亮,喜欢的不得了。”

常金花屋子也有屏风,他去屏风后将外罩的褙子挂上去,换上新做的竹绿色长衫。

长衫的领口是立领斜襟,袖口不是紧袖却也不是窄臂大袖,垂下略有空余,能容三拳。

孟晚向袖口里摸了摸,里头还缝了口袋,从前三泉村时常金花都将口袋缝在怀里,这件衣服里的口袋应当是碧云缝的。

孟晚身形高挑,常金花是仔细量了他的体型才剪裁的,如今他穿上长衫正好垂到脚面,腰间宽松,需要再搭一根宽腰围束腰。

他拢着衣服出去给常金花瞧,常金花怎么看怎么欢喜,“不错,还有几尺鸢尾兰的锦布,明日我再给你做一身别的。”

碧云也跟着说:“夫郎,这里头我还絮了棉花,等天冷了也能穿里面,到时候外头再罩个裘衣,挡风又保暖。”

常金花虚心求教,“裘衣是啥?那些贵妇人穿的带毛边的那个?”

碧云耐心的跟她形容,“裘衣是皮子做的,加上毛边好看又暖和。”

孟晚怕她们累着,“做了这么多日子都把娘累坏了,你们俩快歇一些日子吧,又不急着穿。”

常金花收拾着炕上的衣物,“如今又不开早食铺子了,整日闲的慌,做几件衣裳算什么累的?大郎的我做好了两身放这儿了,你正好抱到你们屋子去,雪生干活穿短袄方便,这两身是他的,碧云你送到他那屋去。”

她将衣服给孟晚他们分了,心里合计着:晚哥儿又长了点个子,比在村里时高了不少,也比刚到府城时高。碧云比他矮半个头,他的旧衣改改给碧云穿正合适,也是用细棉做的,下人穿出去也不寒碜。

这个她就不管了,碧云针线好,让他自己改。

常金花肚子里有自己的考量,儿子进学读书该穿的体面些。晚哥儿一个做夫郎的,又同聂家的哥儿交好,两人时不时凑到一处玩,聂家是什么人家,穿着自然华丽。他们家里的钱都是晚哥儿赚的,没理让他穿的不如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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