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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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第1页)

“放心吧,保证帮你打听得清清爽爽。”林月拍了拍高耸的胸脯,“啊呀,只是我今天这身旗袍是新做的,但是首饰都是旧的,我怕陈老板和他的客人看了觉得我寒酸……我寒酸不寒酸其实没有所谓,关键是怕他们怀疑达令你的财力,这就不好了。”“那我今天先不去工地了,先去买首饰吧。你说的对,新衣服当然要配新首饰。”葛秋白咬着牙齿,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我要去平安戏院斜对面那家英国人开的珠宝行,他们家上个月进了一只粉红色的火油钻,我们公司里好几个女演员都看过了。我要是把她买下来,下午带去片场,她们可不是要羡慕死我。”“好,好,买……买……”葛秋白苦笑着摇头。他也不明白,为什么林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初次和林月见面,她还不是电影明星。那时候他被洋行里的同事带着去四马路的书寓开眼界。头一回踏进举世闻名的温柔乡,葛秋白只觉得乱花渐欲迷人眼,心想人家最繁华富贵的地方莫过于此。然而面对簇拥着自己的几个披红戴绿的女人,文人的清高让他又看她们不起,觉得不过都是些庸脂俗粉。直到粉壁素帷,布置得跟水晶宫似得房间里走出个同样水晶似得女子。一张素净的小脸,头上没有过多的珠饰,只别了一根月牙发簪。抱着一把同样小小的阮,单薄的身子仿佛风一吹就要倒下。女子自称姓“林”,小字“水仙”,是老鸨的二女儿。后面的话葛秋白就再也听不进去了,“林水仙”,和他母亲的闺名竟然一式一样。再细问下去,发现她和自己还算是半个同乡呢。从那之后葛秋白就对林水仙上了心。然而他到底只是一个穷小子,书寓那种销金窟偶然去喝杯茶,听个曲已经让他消费不起,更不要说登堂入室了。攀上李念潼后,为了在大小姐面前营造绝世好男人的形象,葛秋白和过去的世界几乎一刀两断。等再一次见到林水仙,是在南京路大光明电影院门口见到她的巨幅海报。她已经改了名字,叫做“林月”,是上海滩新一代炙手可热的女明星了。而自己也成为了众人眼中惠勤银行的乘龙快婿。然而谁也没有想到,他们私下竟然走到一起。葛秋白承认,自己当初会爱上林月,是因为他们同病相怜。一样地父母双亡,一样地从小地方到上海来讨生活,一样地生不由己,不得不出卖自己的色相和灵魂,努力在吃人不吐骨头的花花世界里挣得一席之地。可现在的林月让他觉得太陌生了,她变得贪财、势力和那些风月场上的交际花没有什么两样。“你过来。”趁着林月去楼上换衣服,葛秋白朝站在角落里的丫头小梅招招手。“帮我看住小姐,她每天到哪里去,和谁打电话,一举一动都要向我汇报。晓得伐?”见这丫头懵懵懂懂,一副痴傻的表情,葛秋白不耐烦地从皮夹子里抽出几张钞票,往她手里一塞。“晓得了伐?”“晓得,晓得。先生放心,我一定看好小姐。”刚才还面无表情,宛如木雕泥塑的小姑娘突然换了副面孔,冲着葛秋白连连鞠躬,麻利地往楼上去了。“按照你的吩咐,我已经派人把冯太太送回老家去了。”车子行驶在通往松江的土路上,在处理完冯律师后,李念潼终于有空实现她对顾逸的承诺,到乡下好好地陪陪他,住上一段时间——虽然这“一段时间”也只有短短一个礼拜而已。没办法,这已经是她使出浑身解数的成果了。李念潼感觉自己像是书里描写的那些负心薄情的男人,这边山盟海誓,转头就把心上人抛到一旁。偶然有空了去“临幸”一下。“冯逐风呢?还没找到人么?”冯逐风从朱三膘的地牢里出来之后就跟蒸发了一样。“龙嬢嬢那边得来的消息,说最后一次有人见到他是在苏州河的小船上,正在和人推牌九。身上的打扮已经和乞丐没有什么两样了。他跟人家说自己是冯家的大公子,被人嘲笑说是精神病。那晚之后,就再也没人见到过他了。”“冯家有这样的儿子,真是家门不幸。”冯律师跳江就是为了让李念潼放他儿子一条性命。父亲用生命换来的机会,当儿子的却半点都不晓得珍惜,居然还想着赌。“你之前不是问我为什么不愿意接受杨君瑞么?”“难道和冯逐风有关系?”杨君瑞被姚生生拒绝,顾逸几次想让李念潼在姚生生面前说几句好话。但是姚生生态度坚决,李念潼也不好多问。冷不丁听她主动提起,李念潼瞬间竖起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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