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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divc1ass="tt-tit1e">第112章番外
我是个社会盲流。
或者二流子、小混混、无业游民……随便你们怎么叫,反正我听多了,也懒得反驳。
在我们这片,识相的叫我一声“衡哥”,年长的爱喊“阿衡”。
不识相的?早在医院里躺着了。
反正我们这行的,今天喝酒吹牛,明天就可能横尸街头,谁都不知道睁开眼是见太阳还是见阎王。
有人小心翼翼,做事绑手绑脚的,我瞧不上。
可能因为我无所谓吧。
无所谓在哪儿,监狱还是街头。
无所谓死活。
别人说我是疯子,我嗤笑:你们懂个屁?无惧才无畏。
有人问:“你这辈子有啥怕的么?”
当然没有!死都不怕,我还能怕啥?
然后,我去了那个地方。
说实话,我到现在也搞不清那地方到底算个啥。但我知道一件事——
它是个好地方。
好在哪?
没法律。
你懂这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我能随心所欲,想干啥干啥。以前偷偷摸摸的事,现在能光明正大地干了。以前不敢干的,不能干的,现在统统能干。
还有比这更痛快的吗?
别看我疯,这种人才吃香。
我进去没多久,就被大公会收了。
【永恒之地互助会】——呵,“互助”?互坑还差不多!一个比一个会装,比我小时候那个成天捏着手串喝茶的养父还假。
他们副会长,一脸贼眉鼠眼的,见面没几天,就暗示我做掉一个想跳槽的家伙。
成啊,给钱就行。
哦,不对,这地方不用钱,流通的是积分。行吧,没差。
除此之外,我还想要点别的。
要啥呢?先放着,完事再说。
至于那个倒霉鬼,我连名字都记不住,死人嘛,名字不重要。
公会还让我带了个人,一个黑不溜秋的瘦子,寸头,五官还行。
但我盯着他的理由不是这张脸,而是——
我能看出来,他跟我是一路人。
他啥也没说,啥也没做,但我就是知道。
这就是臭味相投吧?我闻着他身上有和我一样的味儿,或者说,是那股劲儿。
是不是挺邪乎的?
所以,我以为他会跟我一样,在这个地方无所顾忌,随心所欲,结果呢?这货居然想在这儿改邪归正?
我杀人的时候,他居然生气了?愤怒了?
装什么玩意儿!纯纯的有病!
他那眼神,我太熟悉了,随时要动手的架势。
果然,下一秒,他的手臂死死压住我的喉咙。
“艹……”
劲儿是真不小!
我反手摸出刀子往他腰子捅,被他避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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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大卫放学回家时,阿曼达卡彭特正在厨房里。当他走进房间,俯身亲吻她的脸颊时,她笑了。然后他又亲了亲她的脖子,她能感觉到脊背上一阵阵凉。她咯咯笑着说你知道这让我起鸡皮疙瘩。是的,它们也是可爱的鸡皮疙瘩,大卫一边开玩笑,一边用手在她裸露的手臂上来回摩挲,感受着她皮肤上的鸡皮疙瘩。他们几乎每天都开这个玩笑。但阿曼达喜欢儿子对她的关爱。几个月前与第二任丈夫分居后,她最近非常需要亲情。离婚对她来说很艰难,因为她是一个感情丰富的人,需要男人的亲近。事实上,有时她觉得自己可能是个花痴。在她赶走第二任丈夫罗兰之前,他们几乎每天都做爱,但现在她不得不使用电池振动器但不能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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