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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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行(第1页)

上辈子的常霄是个生意人。

说得接地气些,叫做公司小老板。

说得高大上些,那就是青年企业家。

从大学期间摆摊赚生活费,到毕业后进公司学经验,再到创业成功,拥有独立品牌的社区连锁超市,在本地扩展出十几家门店……

做到这步,他用了将近十年。

如今同样是白手起家,难度却更大。

他没有上班攒的工资,也没地方申请创业补贴和低息贷款,兜比脸干净的时候,肯定要从小本生意做起,把风险降到最低。

这种情形下,做个小摊贩无疑是最简单的。

常霄两步迈出灶屋,目光越过碾场,遥望周围的村屋。

身处乡村,需知农户在很多地方都可以自给自足。

进山砍柴摘果、下河打水捕鱼、地里种粮收菜、院内鸡鸭下蛋。

不逢灾年,完全做得到吃喝不愁,卖给他们的东西,只能是山里不长,地里不产的。

交通不便的年代,出村赶个大集都算是出远门,大集不开,或是去不了的日子,村人添置用度,只能靠外来的货郎。

不过村子又非刚刚建成,货郎行当古已有之,怕是早就有人在做了。

他要加入,还需想想办法,看如何从中分得一杯羹。

念及他和曾如意是“夫夫”,行事自然要商量,常霄做出决定后,回到灶屋,把刚刚的想法说给正耐心熬药的曾如意听,顺便问过去两日,可有货郎来过寨子村。

曾如意闻言,看向常霄时的神色更加奇怪了。

但他还是先答了问题。

没有货郎

里正娘子说,原本有个老货郎

过完年摔了跤,身上不好,便没人做了

不然一些东西,可以寻他买新的

想说的多,写得也慢。

他还担心常霄会不耐烦,后来见着常霄始终耐心地低头垂眸看,心下遂安。

而常霄在想,什么叫想打瞌睡时有人递枕头。

如此巧合的好事,居然教他给碰上了!

常霄顿觉,自己的开局虽然不太妙,但说不定也是个主角命呢?

不过他在这兀自兴高采烈,却忘了一件事——原主本是个下月要下场考秋闱的书生郎。

哪怕家里揭不开锅了,弃文从商也绝非小事。

士农工商,商居最末,哪怕本朝建国以来,商贾的地位已经水涨船高,出门能乘车马、着绫罗,子孙可科举,甚至本人都能掏钱捐官。

但商贾还是商贾。

商税高昂,生意稍微有点起色后,便免不了四处打点,被各处吃拿卡要,一个小小的税吏都能让你难受半天。

许多商贾为了少些烦恼,便日日祈祷自家祖坟冒青烟,出个进士及第的紫微星,从此背靠大树好乘凉。

可见商户家出举子是翻身,书生行商事叫堕落。

曾如意用柴火棍在地上戳出一串坑,对于常霄的想法倒没有太多质疑。

听闻常家祖父当年就是靠贩卖布匹小发横财的,虽说后来由于他那公爹的所为,给败的家道中落,铺子也盘出去了,但算来常霄也是商户出身,指不定有些经商的才能。

说实话,常霄能乐意去做货郎,而不是咬牙寒窗苦读,已是让他悄然松口气。

若真是那样,这个家八成只能靠自己缝补织绣赚取口粮了。

不过他还是无声询问了一句:

你不怕遭人议论么

常霄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坦然道:“谁人背后无人说,任他们议论去,生计二字总排在功名之前,家里锅都揭不开,单顾那劳什子的面子有何用?”

他道:“况且我也不觉得行商是什么丢面子的事,都是靠一双手吃饭,何来高低贵贱。”

曾如意作为商户家的哥儿,从小到大常听到家里人围绕于此的抱怨。

如今听到常霄一番说谈,忽而对方显得没那么陌生了。

书生郎瞧的那些书,他不懂多少,但若是讲商事,他还能说上一二。

两人聊了好半晌,他见常霄面色不好,催人回去休息。

自己则守着瓦罐,待药熬好后端出晾凉,又换陶锅煮粟米粥。

常霄确实不太好受。

他醒来时精神不错,但底子还是虚的,空着肚子走来走去,又好生动了一番脑子,再躺下时额头都见了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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