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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钟……摩拉克斯想要放你出来,不是一件好事吗?”从低语森林出来,温迪和法玛斯缓步走在果酒湖边。虽然刚刚吸收的火元素力已经全部融入体内,但毕竟是千年的力量,即使是法玛斯,现在也不太能控制住躁动的火元素。一丝丝满溢出来的力量偶尔出现在法玛斯的身侧,让他此刻看着更像是一个火神,而不是普普通通的凡人。“好事?”法玛斯奇怪的看了温迪一眼,“根据我对摩拉克斯的了解,一旦他这么做,那就是有一个巨大的、对璃月有利的计划……”温迪看着认真考量的法玛斯,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说什么好。风吹过低语森林的树叶,发出沙沙的声响,响彻整个森林。“法玛斯。”温迪轻声呼唤,将他从思考中唤醒。“你知道角斗士吧?”准备转移法玛斯的注意力,温迪小声说。“你是说穆纳塔的角斗场?”法玛斯自然而然,毫不避讳的回答。温迪抬头,看着比他高半个脑袋的法玛斯。“蒙德的英雄,对抗魔龙乌萨的温妮莎就是一位角斗士。”在穆纳塔的战争时期,法玛斯的将军们曾经专门训练奴隶、自由人或是战俘,手持短剑、盾牌或其它武器,彼此角斗,博得观众的喝彩。观众都是高高在上的贵族或者有钱买票进场的平民,他们为自己下了赌注的那一方高声呐喊,或者咒骂着对手企图让其失败……而作为解放蒙德的主力,推翻龙卷魔神迭卡拉庇安的穆纳塔人,也在蒙德建立了角斗场。“角斗场是一个让战争中的平民放松的地方,依靠角斗场的收入,我拥有了大量的财富,用来支撑战争。”似乎知道温迪要说什么,法玛斯轻轻的点头,应和着他的话。“穆纳塔环形角斗场的天空,永远都是高阳灿烂,让人无法直视,传说炎之魔神,穆纳塔的至高将军,将角斗场的星辰固定,使其永远艳阳高照,不管角斗场之外是什么天气,只要进入其中,就会被刺眼的阳光和空气里血液的腥气,催生出骨子里的暴力基因。”温迪黯然的看着法玛斯。“那时的蒙德,正被以劳伦斯为首的贵族残暴地统治着,他们将奴隶制带入这片土地,全然无视人们受压迫的呼喊。”“流浪的温妮莎和族人,也在那时来到了蒙德。”“温妮莎一族想要进入蒙德生存,只能卖身给贵族做奴隶。贵族和温妮莎定下赢下全部十二场决斗,便给予族人自由的约定,于是温妮莎一直为实现这目标而战斗着。”“我还记得那天的太阳很高,像今天一样,耀眼的不能直视。”“蒙德贵族高坐在观众席上,完成第十一场决斗的温妮莎动作流畅,迅速地收割了那头狮子的性命,她的脸上溅着鲜血,抬头去看观众席上的人们。”“先是死寂,随后,是响彻云霄的欢呼。”“在角斗士赢了之后,贵族们坐在高台上窃窃私语,他们都在角斗场的负责人的暗示下押了赌注,现在好了,却是温妮莎赢了。”“一个奴隶居然能连胜十一场,杀死饥饿的狮子,确实难得一见,但是贵族们输了钱,心里总归不舒服,他们小声地交谈,眼神不断地在角斗场和前排的愚人众间不断移动。”“一个贵族磨蹭到前排,大声宣布温妮莎的第十二场战斗,是和族人一起对战魔龙乌萨。前有魔物威胁,后有士兵驱赶,温妮莎能做的就只有战斗。”温迪的眼中充满了一种奇特的漠然。“然后你从高天之上降下,以风元素力引导温妮莎砍伤魔龙,敕令魔龙离开,温妮莎从此成为你的眷属。”法玛斯接话。“老掉牙的故事了,几乎所有蒙德的诗人都唱过一遍。”“你给我讲这个故事,是什么意思?”法玛斯的声音干净透彻,似乎已经没有疑惑。“所以,有时候我在奇怪,为什么你能够团结起这么多人心,明明是一个喜好战争的家伙……”生活不易,温迪叹气,想起自己治下的蒙德和法玛斯的穆纳塔,他就气不打一处来。成功转移法玛斯的注意力,两人一路向前,快到蒙德城大桥时,温迪突然背着手,冲着法玛斯笑了笑。“法玛斯,要不,我们去奔狼领逛一逛?”“嗯?”看着前言不搭后语的温迪,法玛斯知道他是想让自己放弃思考关于摩拉克斯的事情,轻轻的点头后,牵起温迪的手。两只手掌一接触,温迪肚子上的纹路就开始发热,而法玛斯也感觉到小腹上的青色纹饰传来一阵奇怪的感觉。“呼……”火焰流转过小腹,法玛斯身上青色的符文渐渐淡去,而温迪似乎更加敏感了一些,努力调动风元素,带着两人一路向奔狼领前进。在两人前进时,奔狼岭高高的山岗上,站着一位白发红瞳,充满着野性力量的神秘少年。他行动迅速,来去无踪,对蒙德的人们来说,他就像是一个谜团,是传说中狼灵的化身,有的人并不相信他的存在,他们固执的认为狼与人是不能共处的,而这位少年就是一位卢皮卡。突然,草丛开始抖动起来,仿佛有什么东西就要冲出来似的。“狼群…躁动。”用帽子兜住脑袋,少年往后退了一点。过了一会,地面也开始抖动起来,然后草丛里窜出来几十个身影,横冲直撞地沿着小路冲下奔狼领,定睛一看,是一群发了疯似的狼。“王狼……”一道暗紫色的身影闪过,少年带着焦虑向着奔狼领深处疾驰而去。在奔狼领入口,绿衣少年躲在法玛斯身后,一路向着森林中缓慢前进。“每次到这里,都会感觉到一种孤独……”温迪环顾四周说。“你自己要来的。”法玛斯无奈地叹了口气,他大概已经知
;道温迪为什么要让他来奔狼领了。这个家伙看似什么对于蒙德的一切毫不插手,但实则和摩拉克斯一样,无时无刻不在注视着蒙德的一切,从他随口叫出假斯坦利的名字就能知道,这家伙对于蒙德的一切有多么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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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奉是个Omega军医,意外死亡后穿成了虫母。按理说雪奉应该亮出身份被狠狠宠爱,但他情感迟钝,只想默默治病救虫。太过柔弱的雪奉被嘲笑是废物花瓶,直到他作为军校一年生治愈了一名精神力暴走的虫族。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虫族少将孤僻寡言,任凭血流如注也不许任何人靠近半步。因为他,少将主动戴上止咬器,因微弱的触碰而发出隐忍的闷哼。帝国二皇子不受重视,被养的高傲无礼,洁癖令人发指。后来,二皇子逆风翻盘,心甘情愿让雪奉踩在他私密的膜翅上。星际外交官从小被丢弃打骂,不惧死亡,命悬一线仍不忘运筹帷幄。无人知晓,遵纪守法的外交官私自摘掉监听器,想将他私藏。蓝星联盟长摆烂半生,被嘲笑是个贪图享乐的废物。直到联盟长已经威名远扬,却向他单膝下跪,满目温柔。星盗指挥官奢靡无度,天生认为弱者就该被享用。某天全星际震惊,星盗开始做慈善了,甚至自己反捆双手恳求被他享用。仿生人头子被当做战争机器,一生没感受过温暖。没想到,仿生人也学会了人类的情感,笨拙地为他种了一星球的白玫瑰。而雪奉对此一头雾水这群虫是在干什么?系统嗯,大概,是想和你雪奉不懂。系统他们生病了!雪奉懂了,这就开治。最古早的虫母至上①1v1不买股,攻切片,大号萨斯兰,全星际最强雄虫②是万人迷体质啦,受是真治愈系,武力值低③占有欲爆表真疯症攻X情感迟钝冷静美人受④虫族无原则宠虫母,虫母有唯一金色虫纹⑤虫母和Omega的发情期繁殖期融合啦⑥受真迟钝,所以显得很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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