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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丝觉得自己自从穿越过来了之后,不知道为什么开始非常喜欢听别人家的八卦了。像现在这样,暗淡大叔巴拉巴拉骂了一通汤姆逊兄弟之后,她的八卦之魂就被瞬间点燃,无比想知道整件事情的经过。而按照她上辈子的性格,艾丝肯定是一脸嫌恶的把对方轰杀至渣就完事了。一脸期待,就差搬个小凳子坐下的艾丝赶忙追问道:“你和皮希里城的城主们有什么过节吗?我觉得他们还挺不错的啊,在这荒山野岭里能够建起一座城市,还经营的井井有条,能力算可以的了。”暗淡大叔“呸”了一口,回答道:“他们两个废物除了会打架,有个毛线的能力。而且说是拥有五阶青色斗气的战士,其实最多也就到四阶顶峰,靠的还不是当初那对萨拉摩双剑给他们俩的斗气加成。这俩不守信用的家伙,被个女表子给迷得神魂颠倒,枉我帮他们获得了这对上古神器,居然背地里给我捅刀子。可恨我实力不济,否则定是要将他们俩抽皮扒骨,以祭我妻儿在天之灵。”听着暗淡大叔前言不搭后语的混乱讲解之后,艾丝勉强弄懂了他们之间的恩恩怨怨。暗淡大叔的原名叫托马斯贝尔,“生前”是一个五阶死灵系魔导师,曾就任于克里安帝国的安必思魔法学院。大概十年前左右,他在克里安帝国的安南郡找到了一个远古墓室的遗迹。那时候的汤姆逊兄弟还是冒险者,他们所在的风铃冒险团当时是黄金级别的冒险团,团里有5名达到四阶战力的团员。为了安全着想,托马斯大叔雇佣了风铃冒险团前往这个远古墓室探险。这次冒险的具体过程就不提了,反正这个远古墓室是某个远古皇族的墓穴,为了自己死后不被打扰,他在墓穴里为后来者准备了很多份冒险套餐。最后风铃冒险团的五位团员三死两伤,只剩下汤姆逊兄弟活了下来。托马斯大叔成功打开了最后的墓室,拿到了这个皇族陪葬的几件上古神兵,对他来说这一趟还是收获颇丰的。为了感谢风铃冒险团的帮助,托马斯大叔将墓室中的一对萨拉摩双剑赠与汤姆逊兄弟。因为双剑蕴含着极强的力量,两人拿到武器后实力突飞猛进,全都突破到了五级青色斗气的境界。三人各取所得,算是合作愉快了,托马斯离开之后也没有再和汤姆逊兄弟联络过。五年前,托马斯突然收到汤姆逊兄弟的邀请,说是尤斯帝国的考古协会在甜水绿洲发现了一个上古遗迹,专程邀请他来钻研考古。托马斯本以为是一趟悠闲地旅途,顺道还把妻子和儿子给带来了,谁知一个险恶的陷阱正在这里等着他。托马斯哪里知道汤姆逊兄弟在获得萨拉摩双剑之后,就没有继续做冒险者了,而是落草为寇,做起了打家劫舍的买卖。他俩仗着自己实力强横,领着一帮子亡命之徒,在克里安帝国和尤斯帝国的边境上横行无忌,烧杀掳掠无恶不作。两大帝国的边境军队多次围剿他们,结果都无法将这股悍匪根除。不过被追剿的日子也不好过,就在汤姆逊兄弟焦头烂额的时候,一个女人出现了。也不知道这个女人使了什么妖法,汤姆逊兄弟居然对她言听计从,甘为裙下之臣。在那名女子的建议下,汤姆逊兄弟带着一帮残兵败寇准备在这片荒漠中建立一个据点,也就是后来的皮希里城。建城可是要钱的,汤姆逊兄弟他们这帮土匪抢到钱都是吃光用光的,哪里有存钱的概念。后来他俩脑洞大开,不知道怎么就把主意打到了托马斯的身上。在他们眼里,托马斯绝对是腰缠万贯,不说他自己的财富有多少,光是之前从墓穴里挖出来的宝贝,哪件不是价值连城。二人以考古的理由向他发出了邀请,信里还夹带了一份伪造的考古协会邀请函。托马斯不疑有他,带着家里人就风尘仆仆的赶了过来。结果非常没有悬念,在到达甜水绿洲之后,汤姆逊兄弟二话不说就把毫无防备的托马斯给捅了,连带着他的家人被汤姆逊兄弟杀了个精光。唯一幸运的是,托马斯因为自己是死灵系的法师,平时习惯为自己制作一个灵魂匣,同时将部分灵魂储存在其中,以防万一。在托马斯身受重创的时候,他拼死将灵魂匣投入到了湖中,这才留下一缕残魄,没有身死魂灭。再往后托马斯成功炼化了自己的灵魂,成为一个灵魂体生物,并且熟练掌握了夺舍之术,得以操控甜水绿洲里大大小小的生物。托马斯无时无刻不想着复仇,可惜他身体被毁之后,实力下降到只有四阶,只能使用部分死灵系的法术,而且还受到法力上限的困扰。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打劫过路的商旅,或者是反杀那些来处理他的冒险者,收集魔法晶石,期望有一天可以重塑身体,再找汤姆逊兄弟报仇雪恨。听完托马斯的这一段坎坷经历,艾丝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睛说到:“我呢,非常同情你之前的遭遇。不过呢,一码归一码,你被汤姆逊兄弟给捅了,却转而去打劫那些无辜的商旅,这不就是所谓的活成了自己最讨厌的样子吗?要我说,用八个字就可以给你定性了,情有可原,罪无可恕,对吧?自己做了坏事,就得接受法律的制裁,我这话说的没毛病吧?”托马斯答到:“我愿意接受审判,不过不是在这个肮脏的皮希里城。如果您方便的话,请到湖底取走我的灵魂匣,将我和灵魂匣一起交给克里安帝国的安必思魔法学院,到那时我愿为我所做的一切罪行忏悔。”艾丝皱了皱眉头,这一路上的事怎么这么多啊,自己本来只是想赚点零花钱而已,能不能不要跑出这么多支线剧情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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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翎银鞍白马,跨街游行时曾听过一场民间的戏。台上咿咿呀呀诉断衷肠,唱着霸王别姬的戏词。当时他将腰间的锦囊抛上台,大力拍着身侧人的肩膀高声叫好,心中带着隐秘的雀跃。崔羌懒散的桃花眼只是轻轻飘过来,从容地笑着。戏幕起又落,惊赞拍掌之声连绵不绝。穆翎不经意侧首,忽地撞进那双深邃眼眸里。四目相对,周遭纷纷扰扰仿若消散,只余一种说不清道不明之物在他心上肆意生长。红颜叹,纵缘尽,已不枉此生。台上人道尽悲欢离合,台下人含笑看他。那时他想,书中所谓生死相随,便是这般罢。后来图穷匕见。崔羌微凉的指尖从他唇畔划过,抹开血色,贯来柔和的眼尾上挑,我怎么舍得杀你啊太子殿下。穆翎一颗心早已失去知觉,只听着那懒懒拖长尾音不如您做我的男宠,可好?穆翎颤着手,握住了那柄刺入血肉之中的刃,温热的血离开身体,也带走了最后一丝天真,恍然之间他笑出了声。原来当年那出戏,唱得你是真霸王,我是假虞姬。*扮猪吃虎疯批攻x身软心更软笨蛋受(崔羌x穆翎)*攻蛰伏复仇,受倒霉背锅*狸猫换太子,攻是真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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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恒本身有一张bug级别的盛世美颜,可他天生身负反派诅咒,旁人只能看到一层虚假的丑陋表象。他是万千世界送给天命之子历练的踏脚石他的结局永远是花式给对方送经验送金手指,即便那些天命之子人品不佳。但有一天,祁恒他把这个诅咒弄没了…阅读提示1男主万人迷金手指苏文,逻辑为剧情服务,全文架空。...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不定时更新预收晋王发现自己是替身了吗和基友的现言驯服一只阴湿男,文案在最下此文文案慕溶月是长公主的独女,出身矜贵,养尊处优,偏偏无可自拔地爱上了侍卫谢羡风。谢羡风容貌俊逸,却性子冷淡,待人疏远。谢羡风晋为小将军後,皇舅为她赐了婚。纵使二人阶级悬殊,她仍义无反顾地下嫁,她以为,他会为之感动。婚後两年,他待她冷若冰霜每年的成婚纪念日,他从不归家。她以为,他只是不会爱人罢了。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慕溶月,渐渐也为了夫君洗手作羹汤娇生惯养的千金,却开始学着做一个贤妻,去讨丈夫欢心。直到莫老将军落难,谢羡风放着怀胎虚弱的她,跪在皇殿前三天三夜,只为身陷囹圄的莫盈儿伸冤。他烧掉了她寄去的家信,愠怒之下,脱口而出,若没有她,我已经与盈儿成婚,莫家便不至于此。那时,慕溶月才明白,原来,他的冷漠,他的事不关己,都只是对着她一人。而爱,是无师自通的。慕溶月终于累了,扔下一纸休夫书。谢羡风,你自由了。捂不化的冰,她再也不捂了。多年後,他与她重逢在王室贵族的茶话夜宴,举杯间,言笑晏晏。她已是金枝玉叶的宋国公夫人,而他久久未娶,孤身一人。酒座後,阴暗无人的角落,谢羡风红了双眼,喑哑地说你离开後的每一天,我都在找你。她却盈盈一笑。不过是闲时豢养的一只雀儿,逗来解解闷,怎麽还当真了?多年前,在那一纸和离书上签字画押时,谢羡风还未曾想过,从前那个任性稚拙丶被他视若不见的前妻,会在有朝一日化作他心头的一颗朱砂痣。让他在爱而不得的日日煎熬里饱受折磨,最後心甘情愿地将其奉若神明,为之俯首称臣。我心死後他却後悔了雄竞修罗场,女主日常训狗修文後详细版排雷40☆男洁女非(修文後)☆女配爹是男主恩人,男主对女配无爱情,两人从始至终不会在一起☆女主後期会和男配二婚且移情别恋,男主则只和女主有婚姻关系。☆火葬场十级。虐男的程度大概是虐女的倍数推一下朋友的现言甜文驯服一只阴湿男by小云泡芙李赫第一次见到阮梨,是在英区A大隐蔽的湖边。她身着一袭白裙,蓦然闯入了他的视线。他看着她上一秒刚和富二代学长吻别,下一秒就收下了学弟送的名牌手提包。林影婆娑间,她的目光与他无声交汇。阮梨微微一笑,伸出纤长的手指,放在朱唇上,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从此,她轻盈飘逸的裙摆深深地烙印在了李赫的瞳仁里。再一次见到阮梨,是在友人的别墅派对里。友人吹捧他正在谈一个校花级别的女神,还劝李赫也尽早处个对象,别活得像个苦行僧。李赫沉默不语,借口去卫生间而离开。一墙之隔。门外是喧闹举杯的朋友门内的阴暗角落,是两道交叠的身影。李赫把落单的阮梨堵在了墙角,他的身影将她笼罩,他手心是被她咬出的红痕。看着阮梨红透的脸,李赫清冷的面庞犹如冰雪初融,一抹淡淡的笑意悄然浮现。最後,他伸出手,如法炮制地放在了自己的唇上,轻嘘一声。你也不想我们之间的秘密被你男友发现吧?宝宝。阮梨有三个秘密。第一,她的白富美女神人设是假的第二,只有一个乖僻的怪胎知道她的秘密第三,她跟那个怪胎谈起了地下恋。李赫阴险,偏执,卑鄙无耻阮梨虚荣,僞善,装腔作势。他们是天生一对的金童玉女。预收晋王发现自己是替身了吗求收藏京中有一纨绔王爷,虽容貌俊逸,却性情暴戾,谁人也不敢招惹。他权势滔天,覆手间便可取人性命弑母害兄,是衆人闻风丧胆的煞星。一日,晋王在林间围猎,却遇见一来路不明的蛮夷女子。那女子生了一副娇小玲珑的皮囊,却不似旁人一见他便如惊弓之鸟,她定定地直视着他妾身只愿能留在王爷身边,让王爷开心。起初,晋王并没有将她放在眼里。可她却不肯放弃。为了见他一眼,她炎暑长跪于殿前,哪怕被炙烤到昏厥为了讨他一笑,她冬日里下河捕鱼,浑身冻到青紫。直到後来,晋王身中剧毒,沈鸢不惜一切为他祈福。晋王讥讽她为了我,你能去死吗?沈鸢手起刀落,竟是毫不犹豫地剜下了心头血,用作为他解毒的药引。惟愿殿下开心。望着沈鸢面白如纸丶奄奄一息的模样,晋王心底终于生出了一丝动摇。待到病愈後,晋王以侧妃之仪,将沈鸢娶进了王府。沈鸢不过是个身份低微的孤女,侧妃于她已是擡举。他自认为已经对她很好,她定会对他感激涕零。直到那夜,沈鸢梦呓,却是失控地唤着他故去王兄的名讳,宝音好想你晋王这才发现,原来她接近他,只不过是因为他有着一张与王兄相似的脸。多年前,宝音爱上了芝兰玉树的沅王。却来不及表达自己的心意,沅王便为救她而死。自此,她将名字改为了他的鸢,潜入了京城,只为报恩。她见到了他同母的兄弟晋王,容貌与他有七分的相似,性情却是迥然不同。只为了这七分的相似,她便开始百般地待晋王好,只为了能短暂地回到他的身边。剜下心头血时,沈鸢想,倘若她能救下他的胞弟,他在九泉之下,一定也会开心的吧。初遇她时,他连她的名字都未曾放在心上。来自蛮夷的粗鄙之女沈鸢,如风般不可捉摸的沈鸢。最後,却成了他心尖最毒的一抹情蛊,让他求之不得,寸心如狂。内容标签宫廷侯爵破镜重圆天作之合励志成长追爱火葬场慕溶月谢羡风宋景渊莫盈儿一句话简介我心死後他却後悔了立意珍惜眼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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