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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易出了楼门本来想上班,走到花坛前,却突然停住了脚步,本来还有信心兴气冲冲地去上班,但郑秀的一句‘你养的起我吗’深深地刺激了他,郑秀说的有道理,自己的工资是养不起她,而养活自己也费劲。
自己唯一的希望就是在官场上当官,即使当上了人事局的一把手每个月工资也不过二千块,而那个有可能等二十多年,甚至是可能根本就等不到,剩下的就是收黑钱,但没有好的职位黑钱也没人给你送。
自己在郑秀的面前是个什么?根本就是个穷鬼,郑秀曾经跟自己说过一句玩笑话,那就是“我就是想让你匍匐在我的石榴裙下。”自己当时还以为是玩笑,边闹边钻她的裙子,而现在才反应过来,钻女人裙子的不仅是色鬼还有穷鬼,就是那种没那有底气的人,让你钻就得钻,你没有任何去欣赏女人大腿和看内裤的心情,而只能像个傻子似的低着头,没有一丝想法,而等着别人的施舍,性感的大腿让你看你也不敢看,一个连饭都吃不上饭的人,还有什么心情看女人的大腿呢?
当自己第一次与郑秀在公园前见面的时候,她就穿了一个又长又大的荷叶裙,她那个时候身上还没有现在丰腴,那个裙子非常不适合她,即使现在穿也有点宽大,而且她也只穿了一次就不穿了,那就是个示威,她当时明明知道自己的情况还是跟自己处对象,为了什么?就是为了找一个对她好的人,而有没有钱无所谓,她可以花钱养着你,但你必须匍匐在她的石榴裙下,永远地对她好,永远也不能变心,永远不需要尊严。
但自己是个男人,遗憾的是自己当时已经是‘贫过无才、贱过无志。’什么本事都没有,什么也都不想干,认识了董洁也是先干的没有技术含量的体力活,后来被董洁拉到这个圈里混,却认识了郑秀,又上了陈月。
但现在自己的境遇并没有比以前强多少,除了每个月不到一千块钱的工资,连个窝都没了,现在不得不转过来像讨饭一样的生活,现在只要张嘴说没钱,无论是董洁还是陈月还是郑秀都会毫不犹豫地给自己,但自己怎么会花女人的钱呢?这不就是要饭吗?
而这种讨饭的生活也是要有代价的,想要饭就不要有什么体面,就要对她好,郑秀刚才说:“只要你对我好,我的就是你的。”那我要是对你不好呢?
“不好你也要对我好,只为我有钱,我可以买你的好,可以买你的情,甚至可以买你的命,买你一辈子。”这句话郑秀虽然没有说出来,但说不说有什么区别呢?那不都是明摆着吗?
郑秀和陈月,其实都是一类人,都是用钱在买真情,用钱在买快乐,她们那些柔情似水,仪态万端,不也是为了勾引你的原始怒火,而让她们更快乐吗?陈月构筑的逍遥居,郑秀这块上万元的手表不都是钱的另一种表达方式吗?陈月的逍遥居就是个牢笼,郑秀的这块手表就是个手铐。
自己最快乐的时候是什么时候?是跟郑秀在外的大吃大喝?还是跟陈月在逍遥居不亦乐乎?不,都不是,最快乐的时候是跟董洁公务员考试之后在江边打水漂。虽然那晚很冷,还喝着凉啤酒,但两人都很兴奋,都很快乐,董洁的大眼睛像是一汪水那么清澈明亮,她银铃一般的笑声能响彻天地。而当时两人即没接过吻也没拥抱,只在一起吃了一顿饭,却感到是无限的快乐。
后来董洁也给自己买了一块表,却没有任何目的,还说等自己当上领导再戴,最关键的是她把女人最珍贵的初夜也献给了自己,现在这时候,董洁用这个东西都能换个局长,却白送给自己这个小白人,而她现在仍然在替自己操心,自己死一百回也是还不完董洁这个情的。
自己跟董洁原本是一路人,没钱没背景来官场混,但董洁有美女无敌这个得天独厚的资本,就应该享受幸福的生活,随便贴一个大领导一生就吃用不尽,而自己是个什么呢?
现在郑秀已经看穿了自己跟董洁的事,她哭肿的眼皮,早上的带刺的话都是这个意思,还说什么想她妈?纯是假话,她妈都不给她钱想她干什么?还不如说想她爸靠点谱。但郑秀现在就是不说,是没具体的证据还是没想好怎么对付我?我变心了她自杀?她一个有钱人家的女儿会为了一个负心人自杀?谁信啊?
而自己的心根本就没有变过,那原来就是属于董洁的,但董洁不要,她宁可要身体体与心灵的暂时快乐交流也不要两人的永相厮守,她为了自己的幸福生活而在远处远远地望着,看着自己受人欺负流泪时她生气甚至要报仇,看着自己与别人幸福快乐她也有可能吃醋心酸,到底什么是爱情?这他妈的才是爱情。
而这份爱情自己也不配拥有。自己还想当骑士去保护什么女王,但自己配吗?骑士也是要有宝剑、铠甲和高头大马,而自己有什么?自己也曾做过董洁被欺负的梦,当时自己是怎么做的了?没有拔刀相助吧?没有事后报仇吧?而只是想坏招吧?但自己在这个圈子里又能怎么样呢?就算自己为董洁报仇杀了王市长,难道就没有刘市长?就没有张市长?就没有李市长?归根结底就是官场女人无法跳脱的命运,而自己连做个骑士的资格也不配。
而郑秀和陈月也都是有身份的人的女儿,轻易是没人打她们的主意的。却是只要她们高兴就在打别人的主意,这就是差距,只要有了钱,本身是弱者的女人也成了强者,只要有了权,就会有无数人跪在你的脚下,不分男女。
董洁就是个例子,而且她已经快成功了。但自己还在徘徊,在各路大神的帮助下也能顺利走几步。但董洁跟自己说过,即使一步不落,自己一个普通干部做到正处级也要十三四年。
十三年?十三年我都四十多了,谁能等你十三年呢?郑秀还是陈月?如果再出点小差头,二十年也有可能,那个时候董洁都可能是正厅了吧?就算她能拉着自己又能怎么样呢?自己难道不是她的累赘吗?如果没有自己她不是升的更快吗?她最珍贵的初夜给谁不行啊?自己当时怎么就那么冲动呢?怎么就那么禽兽呢?自己真想抽自己一个耳光,可现在连这个勇气也没有了。
刘易扔了烟头,把表放到手包里,这个表以后永远也不戴了,自己在单位的时候,有人问这块表多少钱?当时还说是女朋友买的,大家先说表好,后说你女朋友对你真好,却没人说我这个人好。
我还他妈的洋洋自得,其实谁不知道我是个穷鬼,靠女人吃饭呢?太他妈的丢人了。
刘易站起身来,夹着手包快步地走出了小区,坐公交去上班了。
而六楼窗户后,郑秀看他能沉思了十多分钟,外面这么冷,你坐在那个凉凳子上干什么啊?郑秀知道刘易受伤了,他也是猜出了自己已经知道了他的董洁的事,却被自己的话伤了心,下面他要怎么做呢?自己不知道。
自己早上的话是太重了,他这么个敏感抑郁质的人是受不了,认识他的时候就是这么郁郁寡欢的,后来在自己甚至的董洁的带动下,又重新树立了男人的信心,没想到没有钱和权的支撑,一个男人的信心仍然这么脆弱,真是不堪一击。
自己在楼上看他摘下了手表,一定是刺激到他了,他一年的工资不吃不喝也买不起,自己是好心让他有点面子,他却觉得丢了面子,丢了大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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