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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最后一战(第1页)

郑秀终于回到床上睡觉了,一切的猜测和答案都要在明天揭晓,而如何让刘易重新树立男人的雄风已经打好了主意,只要他对自己的爱还在,一切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而在郑秀后楼的另外一个阳台上,高举望远镜的陈月终于放下了酸的手臂,陈诚进郑秀的房间时间不长又离开了,自己看得很清楚,就连陈诚手中的那束花也没落下,但两人在方厅里干了什么却看不到了,而且两人衣服整齐,时间不长,应该没干那事。

这个不知死的鬼竟然又如蛆附骨一样的跟了上来,你白天打败刘易也就算了,晚上又来挑战郑秀,但郑秀会不会受他的诱惑而真的去了京城呢?

陈月有点犹豫了,郑秀现了刘易的丑事,自然是气的疯,两人大打出手也有可能,然后郑秀回家伤心落泪,现在陈诚再趁热打铁,郑秀自然会移情别恋,虽然不一定跟陈诚马上走,但跟刘易情断义绝了,陈诚再献点殷勤,去京城风光也应该是早晚的事。

陈月也有点傻,刘易和郑秀是真正的恋人关系,董洁和自己都是替补却在床上滚到了前面,郑秀知道当然得生气,即使陈诚不来也是一个大疙瘩。也许她为了与刘易的真爱最后会不计较董洁的事,但刘易不会啊,刘易还有一个小三呢!

陈月此刻才觉得自己有点多余,相当的多余,但郑秀不知道自己和刘易的事,对于郑秀来说可以忽略,就剩下董洁了,而董洁那个意思就是你郑秀只要跟刘易好,我绝对不会出手抢你男朋友,虽然我也干点对不起你的事,但我们俩个也是有感情的,我不抢刘易算是便宜你了,你们两个好好处吧,我当地下第一情人我也认了,他还有第二地下情人呢,就看你郑秀认不认了,你不认我就抢了,要不可能还便宜别人。

这一无所有的小白刘易怎么这么招人爱呢?美女有人抢是天经地义,这穷鬼有人抢是为了什么呢?为了情义,刘易对谁都是情深意重的,简直就是大情圣了,让每个女人都有点受不了,现在三个女人都不差钱,都在开始找真爱了,谁也不想让谁。

但这重情义、讲义气的人都有点智商偏低,遇到这三美抢夫的事他分身无术是如何也解决不了的。他唯一能想到的办法就是逃离,而永不现身。

陈月坐在阳台上想了半天也没想好解决办法,现在不是让他与郑秀和不和好的事,而是他究竟要怎么逃离的事了。只要他不走,郑秀不变心,他们两个再在一起很容易,但他已经开始行动就不会再给郑秀机会,他明天做的就是可能不上班,或者去了也是辞职,不会吧?

看来真相只能等到明天上班之后才能知道了,我还得等这一宿,睡觉,郑秀已经睡了,自己也要养足精神,明天再战,今天这小混蛋出手太重了,我现在还有几个部位痛呢。

清晨,天刚亮刘易就起了床,先喝了点开水,又坐在沙上吸了支烟,感到一身轻松,真他妈的奇怪,自己干了缺德事,赶走了情深义重的两大美女,自己竟然心情放松,我真是禽兽,禽兽不如啊,我要真是禽兽就好了,就能一兽霸三美,然后领着这三个绝代妖精去开疆阔土了,但是不行,只搞定了一个贵妃,一个昭仪,正宫没搞定。不但没搞定,自己还要丢下江山先逃跑了。

这三个美人该跟谁跟谁吧,我这辈子可能再也不需要女人了,美貌与智慧并存的女人并不多,比她们更好的女人没见过,那方面让五十元就能推倒的残花败柳解决一下吧。

刘易到卫生间洗漱,出来又坐在沙上想了想,下一步怎么办?办理辞职手续?我都他妈的不干了,去当民工了,我要那手续还有什么用啊?难道当民工还要档案和介绍信?

自己还有最后一个美姬没解决呢?那个怎么办呢?那可是我的女王,美兽之王,她一声怒吼我都吓得哆嗦,她只有在床上才柔情似水,体酥声娇,温情无限的,但最后也是虎啸龙吟,谁与争锋,累得自己差点没吐血,但我愿意,她还不如累死我算了,这一切事情就都替我解决了。

办法慢慢想,早饭还没吃呢,郑秀说了,早餐必须得吃好,不吃不行,否则我陪不了她下半生,靠,还想那个干什么呢?以后人家有的是高人陪,估计她去了京城就得吃特供,有专职的保姆给做早餐了吧?而自己从此后只能去吃地沟油炸的洗衣粉油条了,那也得吃啊,怎么也比饿死强啊?否则你就去吃观音土,现在连观音土也污染了吧?

唉,天生就是民工的命,为什么要当公务员呢?虽然看上去是在占便宜,却是在害人。这三人谁再想不开,我这种命搭上三条都不值人家半条。

出门,吃饭去,刘易开始穿衣服,却现每一件衣服都是郑秀买的,站在门旁边的穿衣镜一看,自己风衣与长裤同直,头与皮鞋同亮,威风凛凛,意气轩昂,怎么这么像社会大哥呢?早知道我加入黑社会多好啊?丢了良心却尽干讲究事,我要是加入黑社会就凭我这笔杆子当个狗头军师什么的绝对没问题,当什么军师?要当就当大哥。一句话不说,谁看了都得哆嗦。先别得瑟了,未来的黑社会大哥不吃早饭也得饿哆嗦,找地吃饭。

我的手包呢?还在鞋柜后藏着呢,藏的也不专业,从侧面就能看见,幸亏我昨天反应灵敏,否则郑秀翻手包,看了照片再翻手机,我怎么解释啊?那郑秀看了她的照片还不得羞死,自己分就分了,何必还要在人家胸上捅刀子呢?陈诚,你他妈的要敢骗郑秀,就是骗我,看他妈谁敢捅刀子,别说,我还真是个黑社会的材料,有胆子、有谋略、有文化、有肌肉……,别吹牛逼了,快去吃饭吧,郑秀知道我饿着了,又伤心了,总想她干嘛啊?这些照片我还得留着,她照的太美了,这辈子就指望着这些照片过下半生和下半身了。

刘易出来吃早餐,还是那家包子铺,但老板却换人了,包子也没有原来的那家做的好吃,刘易还是坐在与董洁第一次吃早餐的地方,要了六个包子,两碗粥,然而摆了两副碗筷,轻声说了一句:“姐,也许你以后再也不会陪我吃饭了,但我永远陪你吃。”说完眼泪却不知为什么掉下来了,用餐巾纸擦了眼睛,含泪咬牙把这六个包子和两碗粥全吃了。

刘易结帐之后出门,却不想回家,自己在家现在很危险,郑秀虽然被气走了,她反应过味来随时都能回来,她再扑在自己的怀里一哭就全完了,自己就怕这个,无论是陈月、还是郑秀、就是董洁一掉眼泪自己也麻爪,恨不得死在她们前面。

当然董洁轻易不哭,都是自己趴她怀里哭,别想哭的事了,还是先想怎么解决她吧,我得找个地方,先关了手机,去哪呢?

刘易夹着手包在马路上信马由缰地走着,又买了两盒烟,也没什么想法,以前上班不是坐公交就是打车,很少在路上走,郑秀走了一年多,也没人陪自己轧马路了,空余的时间不是上网就是陪陈月车中情缘了。

陈月,那个小妖精,我都不敢想与她在一起的日子,太他妈的幸福了,但我却做了一件对不起她的事,真的对不起了,忘了我吧,你永远也见不着我了,你也许会怀念我,但想起我的坏事你就平衡了。

刘易转来转去竟然转到公园的门口,在门前站了半天,这个地方还是与郑秀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呢,当时她从车上下来,穿着一个宽大的蕾丝花边的荷叶裙,那架式就像是一个皇室的公主从四马驾车的马车上下来,显得那么雍容华贵,艳美绝伦。而当时自己穿着董洁给武装的一身行头,在这里等待,然后进公园去谈天,再谈一次吧,自己跟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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