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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横店,《宝莲灯》片场。
“行了都歇会儿!不准喧哗不准乱跑,更别想偷摸去洗脚——待会还得接着拍!”
副导演一嗓子喊完,满场的“天兵”就在阴凉处瘫成一片。
说是天兵,其实就是杂兵。
作为人界天之骄子,从炼气筑基到历尽艰辛化神飞升,苦修数百载,到了天庭,终于成为虾兵蟹将的一员。
沈奇演的就是其中一员——大热的天,身披怪味铠甲,头戴臭烘烘的半遮面头盔。
连个露脸的机会都没有!
旁人都在喊热,第一时间把头盔拿下来,沈奇却掀开战袍,从左裤兜摸出个巴掌大的小本子。
小本子外壳看起来很硬,呈铜绿色,显得颇为古老,封皮上印着几行鬼画符般的字迹。
沈奇捏着本子,朝拍摄区域靠近了几步。
此时剧组正在拍游本昌老爷子的戏——王母娘娘欲派杨戬率梅山兄弟、四大天王与十万天兵捉拿沉香,他饰演的太上老君正出言劝阻。
老爷子演技碾压全场,真不愧是华语演艺圈的天花板之一。
沈奇翻开本子,从兜里摸出一小截铅笔,低头认真地记录起来。
旁人看他装模作样地埋头用功,只当他是想引起导演注意,好一飞冲天;或是企图吸引哪位女明星的目光,换得一夜风流。
可在沈奇自己眼中,无论他在纸上写下什么,字迹都散发着不太明显的蒙蒙光辉。
这些字像蚂蚁一样乱爬着自由组合。
一个个复杂的符号和标识飞快勾勒,彼此重叠,互相融合,逐渐成形。
噗~
像是火花熄灭了一样,所有的字体在一瞬间暗淡下来。
并且快速消失。
羊皮纸恢复成原本一尘不染的样子。
艹,又失败了!
来不及沮丧,沈奇继续尝试着记录。
这个小本子是前几天捡到的。
刚捡起来的时候,还以为是谁丢了东西。
然而,打开之后才发现封二页上竟工整写着:
姓名:沈奇
出生:1981年3月2日
身高:186cm
体重:75kg
职业:群演
等级:菜的抠脚!
尼玛居然全都是他的信息!
一比一对照!
分毫不差!
连他演戏菜的抠脚都被人知道了。
卧槽!
他当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恶作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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