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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2章 青春 第一任老板(第1页)

给她在森洲买房,安家落户已经成为妈妈的执念。因为妈妈觉得只要她有自己独立的住所,将来不管遇到什么事,都有退路。

书晚是觉得,只要有妈妈在,任何时候都有退路,对房子并无什么概念。

反而是林之侽双手双脚赞成:“阿姨说得对,女人要独立,有自己的房子就有底气。等我毕业,我跟我爸妈先借钱买一套,我们做邻居。”

大三的林之侽已经谈了两段恋爱,开始时,只是喜欢每天在社交平台秀恩爱,然后说一些自己的感悟,因为经常发出一些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话,所以关注的人渐渐变多,已经有几万的粉丝,她思想活络,加上学的就是心理专业,索性就把这个社交平台当成一个正经事去做了。

而书晚除了学习之外,就是做兼职。

她做家教带的那个孩子已经升入高中,因为书晚仔细认真又有责任,所以对方家长还在继续聘请她,并且给她涨了时薪。

咖啡店兼职的工作也在继续,有好几位周末常来的客人都与她熟悉起来。原因无他,书晚记住了他们每个人的喜好,只要来了,都不必到前台点餐,只要朝书晚打声招呼,书晚就能精准无误地给他们点好,从来没有出过差错。

书晚就是在这份工作中,认识她的第一任老板时先生的。

时先生每周六、日的晚上都会来,口味很固定,两年来,一直是冰美式,从来没见他换过。

他每回来,就是冲着收银台的书晚一笑,书晚则微笑着回一个OK的手势,然后替他下单。如果店里不忙没有客人点餐了,她会亲自送过来。

时先生大多时候是抱着笔记本电脑在处理工作,偶尔也会跟书晚聊几句,知道她是森大的学生。

“毕业后打算留在森洲吗?”他问。

“应该会吧。”书晚回答。

“有没有想好找什么工作?”

那晚时先生好像很清闲,电脑一直没有打开,甚至请书晚坐在他的对面。

书晚因为马上要大四面临实习,所以还真的认真想过这个问题。她自己有个小小的想法,想去好的律所当律师,但是,她不是一个爱交际的人,也不是一个在任何场合都能侃侃而谈的人,所以综合自己的性格,她又偏向去企业做法务。

时先生有一股温文尔雅的气质,像是看出了书晚的迷茫,所以开口说道

:“有迷茫也是好事,你还这么年轻,没必要太早给自己定位,把自己桎梏在一个选择上。多试多错,不尽然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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