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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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第1页)

众劫匪被那义士一根麻绳穿了,扔在雨中,黑脸的伙计们总算捡回条命,千恩万谢问那义士道:“敢问大侠尊姓大名?”

那义士浑身亦被雨水浇透,却丝毫不令人觉得落拓,脸颊消瘦,眉宇飞如一道梁,个高腿长,颇有些英气。江宜瞧着他,觉出些眼熟来。

“我们先时见过。”义士说。

江宜:“?”

“在沧州。”

江宜:“啊!……您哪位?”

那义士做了个喝茶的动作,说:“我只要半贯钱。”

江宜瞠目结舌,蓦地想起来,这位义士原来是在茶寮中遇到的镖师之一。他道:“咱们还真是有缘。你虽未聘用我,我却保护了你一回,可见花钱不如结缘。”

黑脸等人一听,此人原是个镖师,当即求之不得,欲给钱请那人护送商队直到沙州。这年头本没有劫匪,屋外那几个,乃是胜县被侵吞了田地的老百姓,无处谋生便出此下策,真要说起来顶多算刁民。虽然不见得还能遇到第二回,但就这一次也给吓够呛。

那人道:“唔,我这个人,接单看眼缘。你们就算了,这位小兄弟很合我意,如果你有需要,我愿意走这一遭。”

江宜的身体在火烤中恢复了干爽,支撑着坐起来:“可是……”正想说自己是真没钱,手掌在地上摸到一只内镂方孔的圆片,捻起来一看,是枚铜钱。

不知是从哪只货箱里掉出来的。

“虽然我很便宜,”那人也有点为难,“但是一文钱,未免太便宜了。”

江宜道:“可是,就这一文钱还是我刚捡的。”

铜钱的锈痂生涩而陈旧,那人两眼中犹如藏着明亮的火苗,一笑之下,将铜钱从江宜手中抽走。

“一文就一文,这单我接了。”

此人自称为“残”,残缺的残,因他是名游侠剑客,江宜便叫他残剑。

残剑的武艺非常高强,农民劫匪与黑脸的伙计都是他手下败将。并且他手中根本无剑,常常信手拈来,以一段枯枝、一截柳条,便能对敌,无人能走过他三招。残剑武艺虽高,却不恃强凌弱,是个十分讲道理的人。

譬如胜县的十几个山匪,虽是残剑拿下的,如何处置却听凭江宜的意见。

“你问我,可算是问错人了,”江宜好脾气地解释,“其实,我才是刚出家门没多久,什么都不懂呢。残剑兄行走江湖,只怕比我更有经验。”

残剑沉吟片刻:“那便把他们吊起来打一顿,直到认错?”

江宜道:“……不、不合适吧。我看,还是交给胜县衙门好了。”

一路上,与残剑聊天,江宜发现这人也许真不是那些久惯牢成的镖师,反而更像独行侠,做事全凭心意,有种令江宜羡慕的豪爽疏朗。

“这么说,你到了名都城外,弄丢了钱袋,多亏了丁发兄弟的商队接待你,才有地方留宿?”残剑问。

残剑加入队伍后,江宜的待遇提升了很多,体现在不必参与搬货了。两人并坐在马车辕上,残剑支着一条长腿,一手把玩江宜给的那枚铜钱,以食指高高弹起,再抄手接住。

江宜不由自主被他的手吸引,只觉得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想来是适合握剑的手,就连弹玩铜钱,也显得飒爽。

“是啊,”江宜说,“多亏了发哥。不然,我也没路费去疏勒山啦。”

残剑道:“好人呐。”

丁发与黑脸:“………………”

沙州城在一片戈壁之中,依傍鸣沙山,绿洲与湖泊犹如万顷黄沙中的明珠。商队入城后在客栈落脚,丁发立即便去了驿站,收给江宜的回信。那呆子的家人还真给他写了信来,比他们早一天抵达沙州,信中是:

吾徒亲启:

没钱。

祝好。

至于江宜本人,根本没打算去驿站,此时此刻,他已与残剑行走在黄沙累石间。

远处山脉犹如黝黑的马鬃,绵延起伏,山脚下绿意隐现,正是江宜魂牵梦萦的疏勒草原。城里人告诉他们,沿着粟末河上游,一直走就能抵达绿洲。

残剑问:“你既给家里写了信,怎么不去拿回信?”

江宜老实地说:“其实我家里也没钱,不过,发哥要我写信,也就写了。只希望他不要生气才好。”

残剑惊奇道:“这么说,你把丁发耍了?胆子真大,难道不怕自己势单力薄,被他们收拾了?”

江宜道:“这不是有残剑兄你在么。”

“你是运气好遇上我。若是没有我呢?”

“那我就只好,三十六计走为上了。”江宜颇不好意思地笑起来。

他平时看起来呆呆的,笑容却有几分生动,残剑看了他一眼。

绿洲内十分热闹,没有江宜希冀中的野马群,反而支着许多帐篷毡房,打眼看去,帐顶五颜六色,如同开遍草原的野花。

原来,他们正赶上一年一度的商贸互市,每逢市场开放,城外绿洲中就会举办鱼龙曼衍,届时杂戏伎乐、百家争鸣,足足要热闹上三天三夜。

来都来了,两人便在一顶毡包中住了下来,等待戏目开场。幸运的是残剑身上还有点钱——聘用人家当保镖,住宿却都赖别人出钱,江宜不禁十分惭愧。

夜晚,绿洲的戏班在篝火边畅饮烈酒,牛羊肉炙烤渗出的金黄油汁滴落火中,发出清脆的爆裂声。残剑加入其中,喝得面红耳赤,江宜却怕被发现格格不入,在毡包中点着灯烛看书躲清静。深夜残剑酒气熏人地回到帐中,歪头便睡,早玩得忘了搭理江宜。

“我怀疑,”翌日,残剑与江宜逛市场时说,“昨夜的锁阳酒喝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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