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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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第1页)

残剑道:“那两个是在关照我们,还是在监视我们?”

江宜道:“不知道。不过,如果巫当真具有崇高地位,信徒也不敢派人来监视吧?话说回来,残剑兄你之所以在阿史那舍面前,假称我是巫,不正是看中这一点么?”

残剑道:“嗯?啊,只是因为这样做待遇能好不少,你看,如果你不是巫,咱们怎么能吃饱饭、喝美酒?在金山,做俘虏与做贵客,差别可不是一星半点。”

佳肴与美酒对江宜而言都没有什么意义,不过,能穿干净衣服、睡在干净的裘毯上,这是很重要的。

尤其是金乌西坠后的曳咥河,墨汁般摇曳的水草,余晖如金红枫叶撒落水面,与沙州城外乳汁般洁白的粟末河乃是两种风景。山脉伏龙,雁过长天,牛羊如草原上缓慢移动的阴影。正是江宜幼时记挂的景象。

“不瞒你说,其实我离家亦是漫无目的,只想周游四海,看不同的风景罢了。”江宜说。

残剑立即道:“咱们是有缘千里来相逢,老兄我也只想做个浪客,环辙天下。在突厥人里做客,也是一种体验,甚好甚好。”

二人于是又心照不宣地笑起来。

这种笑,当他们在与黑脸的商队同行时也出现过,丁发见了直呼是傻笑。只有内心毫无牵挂的人才有这样由衷的表情。

白日,突厥十部的贵族男女赛马对歌,比箭摔跤,残剑武艺高强更兼相貌英俊,颇受欢迎,融入其中不亦乐乎。江宜则对人的聚会毫无兴趣,更乐意待在金山的岩洞里,点着烛灯观看岩画。

金山中岩画无处不在,或历经千年岁月,为风沙所销蚀殆尽,或藏在山阴洞穴中,仍历历在目,其中描绘了狼神别感天地,生下人类之子,也即突厥人先祖的故事。先祖自降生之初,便拥有征召飓风的力量。

江宜身后入口处,一人俯身进入洞中:“巫对狼神之子的诞生亦有兴趣么?”

阿舍今日除却了他的王服金刀,穿着与普通的胡人青年别无二致,终于显出他年轻的神采,一双眼睛更如瑠璃般剔透,身上冒着比武后的热气。

“汉人的修道者,也应当是感天地之灵气,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阿舍说。

江宜发现他的目光并不如人前表露的那般,对自己充满敬畏,反而有着强烈的好奇,像发现一株从未见过的苁蓉。

“足不出户,而知天下事,”江宜说,“的确有如此神通的修道者。不过,总比不上自己亲眼所见。大王不仅汉话说得好,似乎对汉人的事也十分了解?”

阿舍道:“我被提拔上位,不过是今年发生的事。在此之前我也是个无所事事的青年,整日只想着如何逍遥玩乐。我在沙州住过一阵子,便是名都亦去过,汉人的玩意儿见识了不少。我知道汉人的修道者,真正得道的少,有很多是江湖骗子,而真人拥有的神通,可以沟通天地伟力,穿梭阴阳两界。那日,我一见你,便知不是凡人……”

“不是凡人,却也不是神人。”江宜老实地说。

阿舍一笑,说:“理当如此,神人又岂是我等凡人能轻易见到的。不过,眼下族人都只当你是神使了,这个神人,你不当也得当罢。”

即使是江宜也察觉到了,阿舍有话要说。也许,将他当作神使迎接回来,并非单纯是误打误撞。

阿舍

“你应当也听说了,”阿舍道,“春祭时要为先可汗,也即我的兄长敛尸。狼王子民死后停尸于帐,春夏死者候草木黄落、秋冬死者候华叶荣茂,始入葬黄土。去年开春,先可汗亡故,离他即位尚不满一年。那时我还在外逍遥,得知噩耗,才终于回到族中,见到的却只有一具尸体了。”

阿舍与其兄长乎尔赤,是都罗可汗唯二的两名子嗣。长子乎尔赤的母亲乃是十部中最为弱小的覆罗国王之女,覆罗人生活在大漠深处的绿洲中,人口不足五千,没有能骑马打仗的战士,依靠女人织造谋生。

次子阿舍的母亲却来自强大的突厥本部,是勇士胡山的妹妹,金山雪水沃灌的莲。都罗可汗迎接会株作为他的可敦,对会株的儿子阿舍也十分疼爱,几乎到了放纵的地步。阿舍幼时骑的第一匹马,就是他父亲的千里宝驹,握的第一把弓,就是他父亲的龙筋重弓。塞外第一勇士胡山亲自教导他摔跤斗角的本领。阿舍吃的是最嫩的羔羊肉,喝的是最纯的马奶,少年时期身体便高挑强壮,手臂有力,纵马飞驰在旷野上,一箭可以射落百步之外的飞雁。

而每当他挥汗潇洒时,乎尔赤只有在一旁看着的份,原因乎尔赤不幸生来羸弱多病,多走两步都要喘,简直不像狼王都罗的儿子。

那时的人说,当这两兄弟站在一起,阿舍一只手就能把乎尔赤拎起来。

乎尔赤的母亲身体也不行,不到三十就病重得只剩下一口气。可汗的妻妾应当与丈夫生同寝、死同穴,然而乎尔赤的母亲却留下遗言,希望能魂归故土覆罗,并让她的儿子亲自扶灵,就此留在覆罗不再离开。

都罗一口回绝了她的遗愿,许诺会将汗位顺次传给长子乎尔赤。

这一天起草原的传言就不再是阿舍单手能将乎尔赤拎起来,而是阿舍单手就能把乎尔赤扼死。塞外是只有强者生存的世界,唯力是尚,没有人理解都罗为什么要舍弃亲手教导出来的小儿子,却选择羔羊似的长子,看上去一阵稍微有力的长风就能把他刮倒。

乎尔赤的生命很短暂。虽然顺利接过汗位,却在即位后的第一个冬天,悄然病逝于汗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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