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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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第1页)

傍晚回去的时候,大伯一家早已吃完,连剩饭剩菜都没给叶云兄弟俩留,陈桂花翘着二郎腿,看到叶云进屋,理所当然就吩咐:

“我们吃过了,你赶快将厨房的碗筷收拾下。对了,不准动厨房的五花肉,明天若是发现少了,有你们好看。”

陈桂花的小女儿叶宝在一旁剔着牙,斜了一眼叶云,他是讨厌叶云的,小时候二叔夫妇还在那会,将叶云养得不错,当然,叶云本来就生得一副极好的模样,同龄的小伙伴都喜欢跟他玩,不喜欢跟自个玩。

她那会就厌恶叶云那脸,真是活该,克死双亲,现在还不是沦落到做他们家奴仆。

叶云应了声,拉着叶辰就到厨房忙收拾起来。洗着碗的时候,堂屋隐隐传来交谈声,原来是叶宝在央求陈桂花去说亲。

“娘,我最近发现那容铮大变样,长得可俊了,你帮我去说亲吧。”乡野人间通常会在孩子十六岁起就相看人家,叶宝已经十八岁,他娘不舍得她,又觉得这乡村的汉子都配不上她宝贝女儿,还没替她说亲。

叶宝长得一般,但因为这几年,有了叶云和叶辰两个仆人,几乎不用帮做地里家里的活,没有日晒雨淋的,所以人都长得比村里的姑娘哥儿白,所谓一白遮三丑。

再加上他们一家从叶云家里霸占了三十两,有了闲钱,陈桂花也舍得给叶宝做新衣服,买新首饰,这样打扮起来,还似模似样,像镇子里的小姐,引得村里的汉子频频示好。

但她看不上这些人,觉得都是泥腿子,长得又黑又丑,粗野无比。

前些天,她碰到从镇子回来的容铮,发现他穿着藏青色的长衣,身体笔挺,肩宽腰窄,那模样本就顶顶好,配上这身高,气质那叫一个迷人,以前还读过书,这比镇子上的公子还好看,她一眼就瞧上了。

“好看有个屁用,穷得揭不开锅,田地都被卖掉只剩三亩,只会喝酒。”陈桂花看着自家姑娘一脸春心,怒其不争。

“他改变了很多,都不喝酒了,听说打猎还不错,有人看到他收获不少呢。我若是嫁过去,顿顿吃肉。当然,到时也少不得孝敬你跟爹呀。最重要的是,他爹娘都没了,嫁过去就能当家做主,那日子可自在啦。”

叶宝这几天总想着容铮那脸,越想越喜欢,这是村里最俊的汉子,带出去倍有面。

“打猎这行当那是靠运气吃饭,那多危险,一不小心遇到野兽,直接死了倒好,若是半死不活,他就成你的拖累,到时和离再嫁,可没第一次嫁人那么嫁得好。”

见说服不了陈桂花,叶宝着急了:“我不管,我就要嫁给容铮,他长得比镇上公子好看得多,以后我们的孩子一定也好看。”

“傻姑娘呀,你是我亲女儿,娘还能害你不成,一定会给你挑门好亲事的,对了,你哥哥认识镇子上的人,没准你能嫁去镇上。”

叶宝可不傻,她可知道就她哥叶耀那怂样,不务正业,能认识什么镇子的好人家。每隔几个月就回家拿钱,娘还将他当宝贝,说什么都听。

当然,她不会戳她娘的心窝子,要不然娘能翻脸。

陈桂花见叶宝不说话,语重心长地安慰道,“宝儿呀,你年纪小,以后就知道了,钱比脸重要多了,那容铮打猎再好,也还是泥腿子,还是没多少田地的泥腿子。你嫁过去还得伺候他呢。娘将你养得白白净净,你可不能想不开,至少也得嫁地主家。”

想起村里地主次子叶厚来过几次给叶宝送东西,便问道,“对啦,那叶厚是不是对你有意思?”

叶厚,人如其名,长得那叫一个敦实肉厚。

叶宝想起叶厚那比盆子都要大的脸,就略感不适,没兴趣地说:“我不喜欢。”

......

叶云一边洗碗,一边听这两人的对话,心思飘忽:他觉得容铮自从变化后,整个人气质越来越好,抬头挺胸,丰神俊朗的。

想起容铮神情认真说着喜欢自己,勾人的桃花眼中倒影着自己的样子,那一刻,他满眼都是自己。

他还送好吃的东西给自己与弟弟,说要帮他们离开大伯家。自从爹娘去世,这四年多,寄人篱下的生活,让他看透了人情冷暖,终日遭骂挨打,让他和弟弟过得如履薄冰。

从来,从来没人像容铮那样,对他们那么好了。

这么好的人喜欢自己呢,叶云内心胀胀的,充满欣喜。

但听到叶宝也喜欢,叶宝可是眼光很高的人,连她也想嫁给容铮呢!

是呀,他变得好起来了,就会有很多人喜欢他的吧。想到这,叶云有点埋怨容铮长得太好,还被人惦记。于是心思一转,开始郁闷起来,更用力得搓洗碗筷。

让你招惹人,让你招惹人.......

碗筷,无辜遭殃!

容铮,躺着中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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