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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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第1页)

林元洺。

林元洺,其实没有他想象中那么难记。

周京书从他手里的资料中拿出一张照片给我,白皙的手指节泛红。

爱就是欲望,我对他一直有欲望。

“把这个人带回周家。”他的语气一如往常,是命令,绝对的命令。

他总是这样。

谁让我是呼之即来的下人呢。

我淡然地看向他递过来的照片,我认识照片里的人。

很漂亮,也很乖巧,生的冷冷清清那双眸子却无端勾人的紧,我见过他。

是夏寻谦。

周京书喜欢他,我是不是也要爱屋及乌的喜欢呢。

那天我知道答案了,不会。

会想杀了他。

我抬手去接,手指刻意触碰到周京书的指尖,我并没有要退缩的意思,如果他看我一眼,就能看出来我生气了,我想杀人,想让夏寻谦从这个世上消失,但他没有看我。

所以他依旧觉得我是匍匐在他面前的下作之人。

感受到我指尖的温度,周京书瞥了我一眼收回了手。

我今天穿的还算好看,不知道他能不能记住了。

“出去。”周京书总是这样,给了命令就等结果,因为他手下的人总能办好,他又开始驱逐我。

我没走,他桌上的咖啡喝完了,我拿着重新给他磨了一杯放回去。

整个周家,没有人比我更懂他的喜好,他也习惯我的伺候,放肆的时候我可以在他看书的时候站在屋子里两个小时。

磨好咖啡后我见他顺手就端起来喝了一口,他对我没什么防备,如果是那种能让他听话的药呢?

他现在是不是也喝了。

如果真是那样,那他可能会杀了我。

我看了他一会就出了门。

将夏寻谦带到周京书面前的时候,他的眼神里面是有光的,和面对周家那些人不一样,沉浮明亮的灯光闪烁,清冷的风和夏寻谦一起到他身边,那时候他像一个鲜活的人,会笑,眼睛勾起一个好看的弧度,不是谦谦君子的刻意造作,那就是他自己。

原来他真的喜欢夏寻谦。

原来他喜欢一个人也会笑。

原来他可以第一次就记住一个人的名字。

人的心当然会跳动,我的心口有一个巨大的窟窿,周京书什么时候想看,我都掏给他看。

我想掐着他的脖子让他看着我,想告诉他我难过,想告诉他我叫林元洺,想把夏寻谦赶出去就在周家的客厅强要了周京书!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浑身的血液流淌的飞快,要将我吞噬,溺在血泊。

我当然没有这么做。

其实我还挺喜欢看他笑的。

周家也是个吃人的地方,他没睡过几个安生的觉,好不容易会笑了,那就这样吧。

他喜欢夏寻谦,我就替他护着夏寻谦。

我对夏寻谦了解的不多,只觉得他长的漂亮像个易碎的洋娃娃,确切的说我不知道怎么形容他,就像我变不成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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