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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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第2页)

他生得极清俊,眉眼如画,唇色极淡。乌发以玉簪松松束起,几缕垂在颊侧,衬得他面容苍白,病骨支离。

“司马大人,长安那边来信了。”

侍从躬身入内,双手呈上一封密信。

司马微抬眸,伸手接过信。

那双手指节修长,白得近乎透明。

拿到信后,他先仔细观察了一番,确认火漆完好,且带着自己教给刘璃的暗号后,才取出蜡刀拆开。

他展开信,垂眸看了几行后,秀眉便蹙起,待到看完后,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

燕王乃断袖,偏宠身材魁梧、喜穿红衣、骄纵跋扈的厨子?

……什么?

他又再次将信认真读了一遍。

没错,就是这个意思。

司马微放下信,抬手揉了揉眉心。

有那么一瞬,他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将刘璃这么一个蠢货安插在长安,到底是对是错。

但很快,他又压下了这个念头。

刘璃虽胸无大志,器小易盈,心性也不算稳,可到底有几分急智,且姿容极佳。

按理来说,这样一个美人主动献媚,寻常男子便是不动心,也不至于全然无动于衷。

但若燕王并非常人,对刘璃这套不买账,倒也无妨。

毕竟刘璃是个蠢货。

蠢,恰恰是他的优势。

聪明人做事有迹可循,反倒容易叫人提防;蠢人行事常常东一榔头西一棒槌,不讲章法,也不成体系。监视他要费人手,盯久了却未必能得出什么有用结论。

久而久之,旁人便会觉得他不过是个自作聪明、满心争宠的花瓶,不值得多费心思。

这正是他想要的。

西京长安本就守不住,他让刘璃主动投降,为的是测试一番燕王慕容系是何种人。

若他因刘璃貌美,而宠信刘璃,那很好;若他因刘璃无礼,杀了刘璃,顺便屠城,那简直大好;若不屠城,只杀刘璃,自己这方也借机可散步燕王残暴不仁的谣言;若他不杀刘璃也不吃刘璃示好,无妨,只要刘璃还能在长安,便能用。

他要刘璃去做那颗烟雾弹、搅屎棍,只要他留在长安,搅动燕王身边的人心,牵出几分端倪,便足够自己借机窥探燕王与其麾下诸方势力的虚实。若他能递回有用消息,自然最好;若不能,也无妨。

司马微召来侍从,问:“凉州那边的消息可有打探到?”

侍从摇头:“河西那边铁桶一块。凉州小族的消息尚能打听一二,可裴家、张家、索家、曹家这些大族的内情,半点探不出来。”更别提小裴帅裴啸之的消息了。

司马微再次蹙眉,指节轻叩窗沿。

燕王身边这些势力,竟比他想的还难撬。

河西诸族抱成一团,外人难入;荆楚董氏势力简单,却粗暴得很,根本无处下手;巴蜀隔着天险,手伸不过去;岭南李氏与北朔、后汉皆有血仇,更是无从策反。

他也曾重金买探子,甚至出价至几百两银子一条消息。

这个价钱足够寻常人家吃喝一辈子,却还是买不动。

屡次被严词拒绝不说,好几次还被对方直接反手卖了,赔进去不少人。

更麻烦的是,江湖情报也走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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