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十二章 一把剑炸不死那就两把(第3页)

也是因为剑气是秦凡在中期之时凝练,所以威力难免弱了些。

不然这一剑,对手猝不及防之下,魂幡绝对会被打飞出去。

“无常鬼王出来,给老子杀了这个卑鄙无耻的家伙。”

一声怒吼,血枭将黑雾注入鬼面魂幡,就在这一刹那间,如黄泉门开,森然鬼气从魂幡中轰然冲出。

“呜呜呜——”

凄厉鬼哭声响从魂幡内响起,紧接着,一个凝成了实体的巨大红眼鬼王携滔天怨气掠出。

“魂魄,我闻到了魂魄的味道,吼……”

那鬼王张开獠牙咆哮,登时一股恶风袭来,涎水四溅滴落,竟在地上传出“呲呲”的腐蚀声响。

“我去,这什么鬼东西,魔修魂幡还能养出这种狠货吗?”

见这鬼王竟也有筑基巅峰修为,秦凡顿时色变,脚下一点,忙飞身后退。

好在剑遁流光是灵力与剑气互相配合,故而遁没有停滞在中期,整体还是要比先前快上许多。

而有了鬼王出手,血枭总算能松口气,不过他也知道凭现在的状态想干掉秦凡无疑是痴人说梦。

现如今只能暂时撤退,待伤势恢复一些再找秦凡报仇了。

“小子,老子这次暂且放你一马,不过等下次再见,老子一定要让你尝尝什么叫做万鬼噬魂的痛苦。”

血枭咬牙切齿的对秦凡放了一句狠话,而后收起魂幡,转身便欲要离去。

只要有魂幡在,无常鬼王不管多远都能找到他。

“想跑?”

见血枭要跑,秦凡如何能让,毕竟筑基巅峰的魔修,对方储物袋里一定有不少灵药和宝物。

“既然一把飞剑没能干掉你,那就再来一把。”

“去!”

秦凡剑指一点,又一把火属性飞剑从储物袋中掠出,绕开鬼王,笔直的杀向血枭。

“嗖!”

飞剑度极快,待血枭神识现,已经是来到了身后不远。

血枭神情骤然凝固。

下一刻——

“完了。”

血枭心如死灰,他完全没想到秦凡先前的神通竟然能重复施展。

“轰!”

只听一声巨响,火光冲天,地动山摇,恐怖的力量将血枭再次席卷,匆忙的灵力防御,在瞬间便被湮灭,身上传来噗噗噗的一阵声响,无数血花绽放,整个人被炸的血肉模糊,其周遭十丈范围,也又一次的被夷为平地。

“主人,不,不要……”

血枭一死,鬼王狰狞的面上也浮现痛苦之色,仿佛一人一鬼同命相连一般。

轰!

最终挣扎了没多久,便在秦凡诧异的目光中,当场崩碎成了漫天鬼气,落个魂飞魄散的下场。

“死的这么干脆?”

这是以防鬼王被敌人捡来就能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一根肉棒闯江湖

一根肉棒闯江湖

一点灯火,在漆黑荒凉的山道移动。  夜鸦嘎鸣。  一名体格稍矮,身材略带圆滚的少年,年纪约略十六,七岁,丰隆挺鼻,浓眉如刀,大眼明亮,长相福气圆满,穿的虽是粗布麻衣,却让人感觉此子他曰必非池中之物。  平曰纯真开朗,眼底总是充满憧憬的他,此刻却是神情焦灼。...

把恐怖游戏当乙游,倒反天罡

把恐怖游戏当乙游,倒反天罡

把恐怖游戏当乙游,倒反天罡作者红烧肉yyds完结  本书简介  公元3028年,全息恐怖游戏永坠其间上线,开局就被打了98分,无数人为之疯狂。  直到死在游戏的玩家,真的在现实中以完全一样的死法死去後,全球的人为之哗然。  这时候人们才意识到这根本不是游戏,而是一座以玩弄人类为乐的游乐场,所谓的游戏直播间的...

苟在妖武乱世修仙

苟在妖武乱世修仙

方夕穿了,而且是二穿!在修仙界我唯唯诺诺,在异世界我重拳出击!没想到千百年后,在修仙界也成了大佬!...

她平步青云

她平步青云

别名空梁自去自来如梁上燕高冷毒舌易心软的病弱野心家女主x看似聪明实则蠢猪的直球系欠登男主所有人都说我们应该在一起。--从江南回到京城,宋却用了十七年。她学得一身的谋算学问,带着许多人的仇恨,与十六座佛塔对望。有人为她铺好了路,只需要顺着走两步,她就能结束数十年的仇怨。但报仇艰难,时局不稳,有好多东西随着入京前的麦浪变了个彻底。江南雨季,雾笼青山,幼年的宋却指着远方的迢迢山峦,属于他人愿景和遗憾的名字就这样被定下。她被催着往前赶路,一句风霜摧折莫回首将她困到如今。好像完全不能停下。大梁的风要把所有人卷走,在这段可有可无的空梁上留下虚无缥缈的叹息。可徐敬慈拉住了她。在後院那棵一叶落满城的银杏树下,他背着从她这里学来的文章说欲揽隋侯明月。原来她也不是踽踽独行。-注是万人迷女主。且作者欠缺智慧所以在某些情节上可能有点降智。题目取自杜甫和薛道衡感谢亲友制作的封面!内容标签近水楼台天作之合轻松傲娇万人迷其它写文我有三不写。剧情流畅的我不写,因为不会感情线流畅的我不写,因为不会动脑子的我不写,因为不会。...

穿成大佬东山再起前的高傲联姻对象[穿书]

穿成大佬东山再起前的高傲联姻对象[穿书]

虞倦穿书了,别人穿一次,他穿两次。第一次,他穿成一个病体沉疴的垂死之人。临死前,虞倦才知道自己是复仇爽文中与男主联姻的恶毒炮灰,本来要被送进局子,结果重病将死,才在荒郊野外的庄园中了此残生。虞倦替原身捱了很久,他记得死亡逼近时的痛苦折磨,记得那扇离得不算太远但自己永远没力气推开的窗。意识模糊的最后一刻,虞倦感觉到主角站在自己面前,无意间碰了碰自己的头发。那个人的体温很低,声音是冷的,漫不经心地说虞倦,等你死了,你的亲人会为了你有一秒钟的伤心吗?第二次,他穿到十五年前,一切还未发生的时候。虞倦感受着自己健康的身体,想到第一次穿书的种种,摩拳擦掌,准备先去找主角报仇雪恨。夏日的午后,人迹罕见的庄园里,落魄的主角躺在床上,双腿骨折,难以动弹,却没有一个照顾他的人。周辉月瘦的只剩一把骨头,神情恹恹,垂眼看着窗外,连有人进来都没有回头。好像随时都会悄无声息地死去。准备动手的虞倦愣了。周辉月冷淡地问你是谁?语气和虞倦临死前听到的如出一辙。虞倦凶巴巴地说你的联姻对象。作为一个生在红旗下,长在阳光里的新时代好青年,虞倦不仅下不去手了,还有点不忍心了。虽然很想报仇,但虞倦自认不是不讲武德的人,所以还是先让主角养一养,再图报仇大计吧。然而主角周围并没有其他可信任的人,能照顾的好像只有自己这个即将解除婚约的联姻对象了虞倦给自己找了个理由,抬着下巴,看起来又娇气又高傲我的未婚夫,怎么能是这幅颓丧的样子?主角终于瞥了虞倦一眼,阴郁的眼眸中有一闪而逝来不及捕捉的莫名,忽然笑了笑好。与原书中的剧情不同,周辉月迅速东山再起,掌控局势,众人都以为虞家小少爷作为率先解除婚约的前联姻对象,一定会被狠狠羞辱报复。而那个阴鸷寡欲的主角却站在虞倦面前,脸上挂着伪装得很好的温柔笑容,诱哄道你喜欢的那栋庄园买了,讨厌的人不会再出现在面前。所以,我的未婚夫,什么时候结婚?最后垂下眼睑,状似无意的强调最近三天都是良辰吉日,正宜嫁娶。重生占有欲超强控场大佬攻×高傲美丽嘴硬心软娇气大小姐受大佬很会装可怜,大小姐心很软,小情侣甜甜蜜蜜双向救赎,很甜的甜文...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