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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九月,本该是人生能够享受收获的甜美季节,而我却在这美好的金秋午夜里,彻底的让自己迷醉,此时自己更是已经迷失了方向,前途对我来说,已无一丝的希望,只有在这漫漫无边的长夜里,与寒风为伴,与孤独为伍。
我已喝得酩酊大醉,记得从都城最热闹的广寒宫酒廊走出来的时候,我还突然升起了一种似乎压抑了很久的流氓本性,魔手狠狠的抓了其中一个,看起来最漂亮的雪兔女郎的挺翘玉臀,弄得她娇喘吁吁,面色酡红,可能是对我那还算英俊的模样有了好感,也或者是认为我喝醉了,只是很轻的拨开了我的手,看着我踉跄离开的脚步眼神中闪烁着一种陌生的迷情。
丰满滑腻的感觉似乎还存留在手中,真是让我舒服至极,现在想起来,“嘿嘿……”我都不自觉地出一阵色狼般的下流淫笑声,难道这就是我的本性,还是我变坏了,我开始堕落了吗?
昨天以前我还是一个朗朗俊秀的青年才俊,可是谁知道一天之隔,我就把自己泄成如此模样,不过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永远都是,我一个人……
相同的天空同样的璀灿美丽,相同的九月依旧是如约来临,但昨日的清风拂面的秋意,却变成此时此刻的九月寒风。
趁着狂热的酒意,我心如死灰的念头就是寻求自我毁灭,在这快到三十世纪的岁月里,自杀已经变成人类死亡数量的位。
我选择自杀,这一点都不奇怪。
我叫龙思华,今年(也就是2995年),今天,正好是我三十五岁的生日。
从我以优秀的成绩进入天都学院的那一天开始,造成我一生,也就是这三十五年来唯一的心痛。
我认识了一个女人,也就是我这一生中唯一的好朋友陈仕辉的表妹,我跟陈仕辉是同专业同宿舍的校学里最谈得来的同窗好友,而有一天当我遇上了来看她表哥的罗玉兰,那一刻我被她彻底的掳虏。
初次见面,她那甜美的笑脸就永远化入我脑海的记忆,清秀的眉目稍动就让我跟着一颤一颤欢喜与忧愁,我彻底的在这个女孩子身上沉沦,而从那一天,我也失去了太多太多……
罗玉兰虽然当时还只有上高中,但也无法压抑住我被她挑动青春的怦然心动,尽管当时连陈仕辉都有在劝我,但我都当成耳边风,逝去无痕。
我放弃了一切,就是为了她,只要是她所要的,所喜欢的,我都一一去努力做到,这么多年我都分不清自己生存在世界上究竟是为了什么?似乎为了让她欢心是我活着的唯一理由。
终于当我二十五岁生日的那天,她答应了我的追求,那一夜,我失去了保存二十五年的童身,只是记得她好像不是第一次。
但我没有考虑那么多,因为我爱她,这就已经够了。
我们终于成为了夫妻,不管别人怎么看,一起生活的日子里,我很快乐,可是我不知道她快不快乐,但是昨天我刚刚知道了,她一点都不快乐。
当她搂着那罗日晟那丑陋不堪的身体来到我的身边的时候,我当时傻了,呆了,我愤怒了,为什么?为什么?
“你知道为什么我会一直跟了你生活了十年吗?我现在告诉你,其实十年前的那一晚,我本是为了答谢你替我缴纳了四年的大学费用,但是……”罗玉兰平时温柔的相容变得像寒风一样的无情。
“那一晚,我才真正享受到作为女人的快乐,可以告诉你听,在我这么多的男人中,你是唯一一个让我在床上留连忘返的,我想即使是金奴都不一定能比得上你。”看到那张令我爱到骨髓的脸,此时却变得有些狰狞,她的内心此时才让我真正明白,她是一个多么狠毒的女人。
多年的无悔深情为她付出,为了这样一个女人,我失去了众多的亲人和朋友,失去了人生无边的风景,都只不过是她眼中的一个床伴,一个让她迷恋的高级舞男——金奴。
现在她已依附上了在中华帝国排名第八的银浪集团少主人,也就是我的顶头上司,罗日晟。
那是一个丑陋而又猥琐,听传闻还有一种床上特别爱好的不正常男子,但在此刻,我同床共枕了十年的妻子却像小鸟依人般的*在他的臂弯里,躺在用金钱累建起来的巢穴里,用还算诱人的青春裸体来换取纸币的墨香。
而我只是觉得她真是好可怜,好可怜。
“龙思华,既然你老婆跟了我,那我就会好好的提升你的,这次的‘狂龙战士计划’就由你来负责好了,到时候成功了,你就会闻名中华帝国,要风有风,要雨有雨……”
我已经听不到这只猪乱哼的声音,只记得自己只是愤怒得冲了过去,想要把他那猪鼻子拉得如大象的鼻子一样,把那双猥琐的猪眼打得如能猫眼球一样,虽然大象和熊猫在此时都已经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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