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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索性将一人一统的记忆丢到花子的脑子里,省得他还需要额外再说明许多。ncer见花子突然站定有些愣怔,不由得担心道:“怎么了?”又想到刚刚花子说起有奇怪的声音:“莫非是有敌人?”花子刚看完自己的记忆,只是一时间头晕没来得及接ncer的话:“不……我没事。”失忆期间他都干了点啥啊啊啊啊!现在想起来他尴尬的要死,连ncer的脸都不怎么敢直视了,天知道他可是笔直笔直一汉子,就算偶尔女装一下那都是迫不得已为了任务,居然在失忆后就那么直接的说出来要跟人家谈恋爱……要不是怕被ncer看出异常他都要捂脸长啸了。不过现在说他是个直男也没啥用了……自己是个铁基佬的印象已经种下,反正等回家了所有人都不会记得!花子就这么阿q的安慰自己,现在最重要的是推进剧情。算一下时间现在应该到了圣杯战争最后的两天,原本的剧情的走向是berserker变成rider的模样掳走了作为圣杯容器的爱丽丝菲尔,让saber误将矛头对准了rider,浪费了施救时间,还好在他失忆的时候ncer靠谱,帮忙拦下了berserker。就这么死了一回还让他想通了点东西,他现在职介都变成avenr(复仇者)了,那干点出格的事也没什么吧。“ncer,要不要去间桐家大闹一场?”起码把间桐樱救出来。间桐家的虫术太出生了。间桐家常年笼罩在间桐脏砚的阴影下,作为圣杯战争的发起者,他在年轻时还是个心怀正义的根正苗红帅小伙,但他年老时被死亡的恐惧侵蚀,发明出了能够侵占他人年轻□□的魔术,以此逃过寿命的流逝,邪恶的虫术就是在这五百年间被他不断“改进”,能够利用魔力的效率也越来越高,可这个魔术的缺陷很明显,因为间桐脏砚的灵魂早已超过了正常人类的寿数,他在侵占他人躯体之后,身体就会快速老化到摇摇欲坠几乎死去的地步。这也是他几百年间不断追寻圣杯的原因之一。只有那万能的许愿机才能完成这个夙愿!精通魔术的间桐脏砚自然在自宅中准备了许多防御魔术和虫使,闯入者们一般都没有好果子吃,但是花子跟ncer不算一般的闯入者。“恶……”花子嫌恶的碾死了一只冲他扑过来的虫使,说实话这东西向他脸上飞的时候他还有些许怀念,那些年朝他脸上扑的大蟑螂下场也是这样。ncer皱着眉头将长枪快速旋转,快速将大量的虫子打落在地。“真是意外的客人……”苍老的声音不知从何处响起,同时伴随而来的还有一股腐朽的味道,间桐脏砚就像是阴湿的潮虫,藏头藏尾,并不显露踪迹。花子对这种反派一般都不怎么留嘴德:“好臭的味道,闻上去你这个老家伙快死了。”那个苍老的声音顿时像是被戳中了痛处:“老夫给敬酒你们不吃,那就吃罚酒吧!”间桐脏砚在暗处十分恼怒,可偏偏现在间桐雁夜把berserker给带出去了,他独自面对两名从者胜算微乎其微。·见间桐脏砚的注意力已经被吸引,花子传音给ncer:“你暂且拖住这家伙,我去地下虫窟把孩子救出来。”屋内满是间桐脏砚招来的虫子,十分能起到遮蔽视线的作用,花子试图就这样偷偷溜出去,但间桐脏砚作为制作了令咒的魔术师,并不是那么好被骗过去的,一时间更加汹涌的虫潮遮挡住了他面前的路。“哦?看来你们并不是为了杀死老夫而来。”察觉到这一点的间桐脏砚这才现身在二人面前。……要可以的话也不是不能杀,这不是都怪你太难杀了吗,花子在心中暗自吐槽。现在间桐脏砚的□□实际上是由虫子组成的,人类的□□已经无法承载他年老肮脏的灵魂,也就是说,只要虫子不杀完,这家伙就永远不会死。“怎么,明明是为复仇而生的复仇者居然善心大发准备拯救小孩子了?”间桐脏砚嘲讽道:“呵呵,可惜樱是要传承间桐家魔术的,老夫不会让你把她带走的。”“你让不让是你的事,我能不能带走她也是靠我的本事。”花子不再废话,既然没办法走捷径,那就先把这家伙杀了再说。花子手指微动,握住了手中出现的漆黑匕首,只要是有生命的东西就能杀死,更何况……他还有系统提供外援呢。【有没有对杀虫特别有用的东西啊,统子。】听到熟悉的称呼,要不是没有身体,系统早就流下两行清泪了,是的他就是如此感性的统:【我帮你找找!】·你真的想要这种结局吗?“assass已经退场了,绮礼,你真的甘心将圣杯拱手让人吗?”英雄王说过的话盘旋在言峰绮礼心头。从本心来讲,他是不愿意的,他想要探寻自己内心那无时无刻的空虚与恶意……若在人类手段下无法解决,恐怕只能求助于圣杯了,或许真的要考虑一下英雄王所提出的计划了。【找到了!】系统翻了半天终于找到了还算有用的道具,一直在研究提高甜甜花产量的砂糖曾经为了保护实验甜甜花而在阿贝多的协助下研究出一款强效杀虫药剂,这东西对节肢类动物毒性很大,或许对这些虫子也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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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男主双强修仙升级流双洁HE高岭之花攻VS修炼狂魔受世界武术锦标赛冠军林皓,遭遇空难而亡。本以为这就是自己的一生,再次睁眼却已来到另一个世界。刚穿来时看着面前的修仙世界我一定是被天道眷顾的崽,看多懂我,知道我喜欢不断变强。当看完那本修仙种马小说後原来我身边这个绿茶弟弟才是男主而他居然连反派都算不上,只是个男主需要时存在的工具人。男主没钱他卖身丶男主泡妞他守门丶最後还因男主惨死。我刀呢?呵!这工具人爱谁当谁当!真当他好欺负吗?男主想要拿自己卖身钱去逍遥快活?林皓反身一脚把所谓的男主踹进青楼,那福气你自己去享吧!林皓曾以为,来到这个世界他仍会如前世般不停的追求力量,直至他遇到那如高山雪莲般让所有人仰望的存在。遇到你之前,变强曾是我唯一的信念,可现在我想要护住天下,只因这是你想守护的存在。师兄,你是我想要守护苍生的唯一理由修为等级练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炼虚,合体,大乘,渡劫,飞升...
本书主要讲述周艳与孙俏走向名模之路的过程中遭遇种种潜规则的故事。这个文章的题目叫潜规则,很容易让人一眼看去就想到娱乐圈,官场,艳照之类的,当然,文章的开头也是以一个娱乐圈的美女周艳的形式开篇的,但实际上,这篇文章和娱乐圈,或者说和潜规则的关系并不大。两个女主角,一个是浪荡权力场的女明星,后来和自已的保镖回归纯情,另一个是初经人世的纯洁女生,做着明星梦,却被官场和社会的欲望蚕食着,大悲大痛。...
姚沐儿是个可怜的,亲娘去世亲爹再娶,被后娘磋磨好几年,眼看到了官配年纪,不能再留在家中作牛作马,便被后娘五百文嫁去了隔壁村沈家。沈家穷的叮当响,住着漏雨的茅屋,用着豁口的陶碗,睡觉的地方只有一张硬床板。沈氏独子沈季青,身高八尺,眉骨一道骇人长疤,凶神恶煞,听说刚从战场退下来,手上不知沾过多少人血,眉头一皱,活像杀神。大家都说姚沐儿刚出狼窝又入虎口,他那小身板杀神一拳都抗不住。姚沐儿战战兢兢,硬床板都不敢睡,生怕惹恼杀神,一拳送自己去见早逝的亲娘。本以为日后要继续与柴房相伴,给沈家当牛作马,不想沈季青将他领回卧房,不仅给他铺上暖和厚实的褥子,还把唯一的旧棉被分他半张。后来更是把他当成宝,每天吃不完的肉,穿不完的新衣,甚至还用攒下的积蓄,为他在镇上开了间小食摊。再后来,食摊变食肆,食肆变酒楼,沈家也从三口之家,变成了人丁兴旺的四世同堂。沈季清在战场当了八年兵卒,好不容易保下一条命回村,身边多了个亲爹嫌恶,后娘磋磨的小夫郎。自此面冷心热的汉子,多了个要他好好保护的家人。为夫郎讨袄子捞弟弟出火坑养兔子开食摊,灾情来了第一个冲上前沈季青仔仔细细,将夫郎养的白白嫩嫩,夜夜搂着撒不开手。阅读指南1日常向,攻受都是原住民,金手指不粗。2家长里短,柴米油盐。有极品亲戚,不喜慎入。...
盛夏的庄城,连着好些日子滴雨未落,热得水泥路上腾起阵阵白烟。 尤嘉从铁皮柜里抽出灰粉色的格子裙,穿着一身jk制服小跑下楼,熟稔地打开车门,乳燕投林般地扎进贺伯勤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