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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年底将至,赫朗不仅熟悉了世界,也在这个世界中长大。
家里的年夜饭是在酒店里吃的,人来的不少,还包括了亲戚好友。
在这种场面,难免就会发生——
“朗朗,在幼儿园学了什么歌啊?”宋清莲突然点到赫朗的名字,让他站了出来。
“小燕子。”赫朗如实回答。
江靖达转头看他,意味不明,但是眼中略含期待与戏谑之意。
赫朗仰头打量他,不知道他这是什么意思。
而宋清莲下一句话竟是,“站前边儿来,给叔叔阿姨伯父伯母唱一个!”
说完,便见她笑容满面地打起了拍子。
“来,小燕子~穿花衣~”
听到熟悉的旋律,赫朗浑身一哆嗦,震惊地看向她,立马躲到江靖达的身后,不可思议地想,自己的母亲竟然要他在当众出丑?
江靖达看他大惊小怪的模样,嘴角微微抿了抿,鼓起勇气帮他解围。
赫朗甚为感动,天知道能让江靖达主动在这么多陌生人面前说话是多难,他目前只想快些长大,免得再受这些折磨。
就在赫朗已经生无可恋的时候,他成功煎熬到了学前班。
这个时候,他们已经开始教学前英语和写字了,只是看了看周围人歪歪扭扭如同爬虫般的字,他摇了摇头,问老师可不可以用毛笔写。
老师以为他在说笑,还是塞了一只铅笔到他手上。
这笔对于赫朗来说握起来很怪,不过赫朗还是很快学会了如何使用,不一会儿就将自己的名字写的漂漂亮亮了。
当宋清莲接赫朗回家的时候,老师一脸笑容地表扬他是最佳宝宝,说他今天在写字课上写的字比老师还好看,像个小小书法家。
全家都为了这个而把他夸上天,江靖达也不禁在心中升腾起小小的骄傲,捏了捏它的鼻子,“朗朗会写字?”
其实这并不值得开心……赫朗心情复杂地点头,然后沉思了一会儿,告诉他:“哥哥,我不想要写铅笔,我想要毛笔。”
江靖达也没多问,立即就去文具店买了笔墨纸。
重新握起熟悉的毛笔,在沾上墨水的那一刻,他似乎又回到了以前,所有的回忆都从笔尖涌上大脑。
他在宣纸上挥墨而书,笔酣墨饱,行云流水,端正而笔锋浑厚的大字清晰无比。
路过的佣人们啧啧称奇,瓜兔得意地跳到宣纸旁边看了又看,最后用赫朗的手机,给他拍了视频传到网上。
过了一段时间,宋清莲被一群当地记者采访,并且要求赫朗展示他的书法,去参加当地的节目,然后给他做一期神童专访。
赫朗越想越觉得不对劲,立马揪起瓜兔的耳朵,“你是不是做了什么?”
瓜兔的耳朵颤颤巍巍地耷拉下,双爪捧着手机递到他的面前。
标题是赫然的一排大字:“震惊!五岁幼童写了这些……让所有人都惊讶不已!”
赫朗皱眉,“我怎么觉得标题不对劲。”
“宿主你不懂,这是艺术,这是潮流。”瓜兔动了动胡子。
“真的吗?我怎么感觉你在骗我?”
自此之后,赫朗就开始了参加各种书法比赛的历程,因为年纪太小又屡屡优胜,很快他就声名鹊起……到读小学的时候,班上的人也都提前认识了他,这个父母口中别人家的孩子。
低年级的同学熟悉他不说,就连高年级的学长学姐也非常熟悉他,不仅是因为书法天才的名号,更是因为他每天都会到高年级刷存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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