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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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第1页)

“海鲜猎头?”

“这是我的比喻。他每天凌晨到港口去等船靠岸,挑最好的海鲜,到市里去转手卖给那些大饭店。你说,这工作,是不是跟猎头差不多?”

确实,人有时候也跟案板上的鱼差不多。

“赚到钱,他就买渔船,他经常说,想赚大钱,就得掌握生产资料。但猎头的生意还一直有做,他和我几个哥把周边不靠海城市的生意也都包了,渔船越买越多,越买越大,又承包出去赚租金。这样讲,好像也算不上有什么发财之道,都是辛苦门路。他喜欢聪明人,他从小就教我们,要多跟聪明人来往。他很喜欢你。”

这不是“喜欢”,这是“满意”。

不过没关系,她也只想为自己寻找一个答案,想尝试看看她所见惯了的那种活法到底是不是唯一正确,连那戏台子上都不停在唱,唱完了《荔镜记》,又唱《苏六娘》,观众喜闻乐见的,全是些男亲女爱、终成眷属的故事。

稍晚一些,太阳将要下山时候,温水鸿将车停在冯家村外,步行入村。

他姓温,却是在这座姓冯的村子里长大的,不过,他们一家早不在冯家村住了,他爸在县里城里都买有商品房。温氏本就是岛上的外姓,是旧年月逃难来到这里的某一支,好几个村里都住有几户温家的旧族人。他爸一直想为温家修一座祠堂,好像平地起了一座房子,他们姓温的才能就此把根牢牢扎入这片土地。

黄昏的太阳艳红,几乎要吻到那片冯家村孩子们最熟悉的荒废田地。晚饭时间,这里无人,只有中间垄起的田埂上蹲着一个身影,他走近,那折叠的身影迅速打开,像一个孩童刹时舒展出关节,化作窈窕少女的形态。“水鸿哥!”她叫他。

他没有回话,静静站住不动,看着她脚步轻盈地踏过荒地向他走来。光线刺得他眯起眼,他感到自己的目光就像这光线,细细舔舐过少女凹凸的身体线条,为她镀上金边……

“水鸿哥。”她已走到他面前,背手,仰头,完全睁开眼,看着他,轻声再叫他一遍。

他展露出温暖的笑容,在她看来是同冬日夕阳一样温暖,一个又大又深的酒窝陷入去,为他那副斯文的样貌添了可爱的童真。“小曳,你在这里等我?”

冯曳喜欢温水鸿这样叫她,她不喜欢村里人叫她那些,什么阿曳,什么大妹,土不可耐。

“我听说你到方口村去了。我一听说,就到这里来等你,都等了一个下午了。我就知道你会回来看阿公的。”她不说“你阿公”,只说“阿公”,好像他们是一家人,这样便能拉近些与他的距离。

“你最懂我。”他拿手指戳一下她的脸,“你脸上涂了什么?化妆了?这么好看。”

她脸上浮现一丝羞赧,“水鸿哥,你们单位上班了,这周末就休一天,你干嘛还那么辛苦跑回来?你跟你那个相亲对象相处得好吗?那个方老师。我知道她,方光耀跟方泳柔的小姑嘛。你认识他俩吗?”他听着她讲,不插话,只凝视她。“都是我同学。方光耀那人还行,够讲义气,就是有点婆妈,不够男人,不像你。方泳柔嘛,就是个书虫,我不喜欢她,三好学生,装模作样的。她小姑该不会也跟她一样吧?”

她讲完一通,眼睛滴溜溜到别处转一圈,转回来,又说:“水鸿哥,明天可是情人节。”

“情人节,关你个小孩子什么事?”

她立刻不服气地努起嘴。他笑,她分明在他的笑意中看见了几分令她沉溺的宠爱。“拿去,我在城里买的。”他从口袋里取出一支崭新的迪奥口红,“上次你说最近在学化妆,我想这个颜色会适合你。”

冯曳欣喜地伸手去,却不接,她将自己的手似有若无地放在他的手上,他了然一般,掌心收住,牵住她的手,拇指内侧中段粗糙的肌肤拂过她滑嫩的手背,随后马上松开,口红塞入了她的手心。

他说:“好了,你也大了,要知道分寸。”

两个人并肩往村庄的更深处走去。

那支迪奥口红一直搁在入门玄关处的鞋柜上,无人问津,直到开学前两天,虞一开门进来。

方细坐在房内书桌前,竖起耳朵,她听见虞一的行李箱滚轮声。“方老师,你在吗?”话音高高低低,她凭声感知到她弯身换鞋的动作。“嗯?你落了东西。”

她终于扭头往门外含糊应一声:“什么?”

她早已忘了那支口红了。

“这是你的吗?一支新口红。”虞一已走到她房门口,斜倚住门框。“这栋破楼什么时候装个电梯,走得我都出汗了。”她将身上的浅驼色大衣往后一掀,要脱不脱的,挂在手臂上。

“这才三楼。是你行李箱太重。”虞一的行李箱宛如女明星出差携带的一般,内有无数套置装。方细起身走去接那支口红。“不是我买的,别人送的。”

“男士?上次半岛咖啡那位?哦,是情人节礼物?”

“嗯。”

“你们恋爱了吗?”

恋爱……方细心中别扭,如果说是“确定关系”,或许她会好受一点。“算是吧。”

“恭喜。”虞一笑盈盈的目光忽然在她脸上四处徘徊,令她周身不自在,“还真想象不到你恋爱时候的样子。怎么这么久不拆?情人节都过去一礼拜了。”那目光又下落到口红处。她松一口气。

“拆了好像也用不上,就忘了。这颜色太艳,我在专柜看过。”她不常化妆,技术也平平,大学时念理科,身边女孩少,热衷研习化妆的就更少,本科毕业答辩那天,她花了十五块钱,到学校附近的美甲店化了个妆,当时出入美甲店的基本全是文科类、艺术类的女同学,个个肤若凝脂、白璧无瑕,女店员为她打粉底,打着打着就说,你别低头呀!自卑是一种像地心引力一样的东西。时隔数年,她终于能够对自己承认,在都市中,她偶有感到自卑。

“怎么会?这是经典色号。我帮你拆。”虞一拆去口红的塑封膜,取出泛着金属光泽的黑管,“你嫌这颜色太重的话,可以薄一些涂。你看。”她执起方细的手,将口红如画笔一样在手背上抹开去,涂出由浅至深的一片红。

她揉一揉她的手背,让涂得最厚的那部分红色些微晕开,也许是要让她看颜色的变化,但在她看来没有太多不同,她只留意到她执着她的手,那肌肤相碰的微妙触感。柔软,有一点温热。

“要我帮你在嘴上试试吗?”虞一松开手。

“不用。”方细微笑,很自然地将悬在空中的手收回,放在眼皮下细看,“我会用的。你寒假都在做什么?”

“没做什么,过年嘛,我们家那些老头老太天天喝酒,我只好作陪啦。”

其实,方细前几天还看过虞一的社交动态,各种活色生香的自拍照,在车里,在温泉浴场,在夜店,旁边贴着各种各样都市人的脸,男男女女,辨不出其中哪个与她更加亲密。她还去参加了一场婚礼,几张现场照片配上短短文字:感动,祝福。还有一句盛赞新娘美貌的英文。

方细想,虞一这样的都市女子,总显得比她要游刃有余,能够不费吹灰之力地嵌入世俗,也或许,人一旦撇弃自卑,便拥有了定义世俗的话语权。

14-1

返校当晚,所有高一学生都收到一张文理分科预选表,周予头也不回地将表格递往后排,提笔在理科一栏打了个勾,草草签上自己的名字。

开学便预选,好依据志愿在这一学期查漏补缺,直到期末再最终确认文理去向。

碎语如浪花逸散。学生们交头接耳、装出拿不定主意的样子,然而实际上,大家心里都有数——大多数人最终是要选理的,老师上课时提及此事也说了,“能选理的,尽量选理。”往长远了说,高考的时候,文科能够报考的专业,理科往往也能报考,而部分纯理工科的专业却很少或压根不招收文科生。学生们嘴上不说,心里却都隐隐觉得选文科是一件有些“丢面子”的事,好像选了文科,意味着承认自己理科不行,理科不行,就是脑袋不够灵光。

在这样的氛围下,有些人的优越感无限膨胀,坐在周予后排的男同学笑谈:“要不学文算了,说不定能考个文科数学全级第一。”他同桌是个模样畏缩的瘦弱男生,每次理科分数下来都将头埋得很低,此刻什么话也没有答,只听他自顾自接着说:“不过,基本只有女生会选文科吧?是男人就得学理科,你说对吧?”

无聊话语很快从周予的另一只耳朵溜走,她扭头看向斜前方,方泳柔与程心田转过身来,正与李玥说话。她听不见她们在说什么,只觉得泳柔今日样貌崭新,刘海是新的,齐整生涩,不过不似上次剪得那么窘了,校服运动外套洁净得像漂白水洗过数次,拉链端端正正拉到心口以上,露出里边的校服衬衣领子,也是一样洁净挺括,新学期,新面貌,方泳柔就是这样一类人,像一株很可爱的小草,蓬蓬勃勃的,背挺得直,昂扬向上,一对眼眸像晨间晶亮的露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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