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溪谷春晓那条路的水岸边,一身户外装的程霭拿着相机,低头翻看刚刚拍到的景象——他的助理,准确地说是他的前助理,和另一个男人抱在一起。
听到陈斯屿的话,程霭抬起头:“如果不是你非要闹那一出,他至少不会觉得我是个很随便的男人。”
原本心情尚好的陈斯屿听到这里皱了皱眉:“随便?这话怎么听着像在骂我。”
“就是在骂你。”
程霭第一次见到盛峣,是在六年前。
程霭是从基层开始往上接触业务的,那时刚去考察一个城建项目,程霭一眼就锁定了盛峣,因为他太白了,清瘦,跟工地上常年风吹日晒的其他人不一样。
令程霭惊讶的是,盛峣看着瘦,力气却并不见得小。一摞摞砖头搬得稳且快。
中午吃饭的时候,工人们聚在一起,吃的是工地上的盒饭。重油、高碳水。程霭原本对这样的食物是没什么胃口的。但他好奇盛峣,于是也跟着过去打了盒饭,和他们坐在一起。
聊了几句才知道,是大学生假期出来攒学费。
不过这个过程,盛峣一直没正眼看他,盛峣从头到尾埋头吃饭,拳头大的馒头,他吃了四个,配上油腻腻的炒莴笋、红烧肉,大快朵颐,仿佛在吃什么天上有地上无的佳肴。
程霭光看着都觉得香,他尝了下,真不赖。白面馒头咀嚼之后的回甜,带着一股麦香。
工人不浪费粮食,各个都吃得很干净,程霭也破天荒把盒饭吃完了。
这样的一餐对程霭来说是真的很少见。
他从小胃口不佳,看医生都没什么结果。记得有一个医生说:“小朋友,其实胃是情绪器官,你是不是不开心呢?”
幼时的程霭坐在空荡荡的长桌前,回忆不起来上一次和父母吃饭是什么时候,面对一桌饭菜感到索然无味时,他对医生的话深以为然。
后来程霭又去了那个工地,盛峣回去上学了,程霭吃着一样的盒饭,却感觉哪里差了点意思。
他陆陆续续尝试过很多馒头,但再也没吃到过那么香的馒头。
他的表象
程霭打听到了盛峣的学校和专业,然后去申请了同校其他专业的非全研究生,有空的时候上学校里溜达溜达,旁听一下盛峣的专业课。
令程霭惊讶的是,盛峣居然学哲学。
他打工挣学费。假设他家庭条件不错,那打工就是劳动实践,就是在身体力行;假设他家庭条件不太好,他就是个追梦少年,他的梦想是人类群星闪耀时!不管是哪一种,程霭都对盛峣肃然起敬。
盛峣去食堂吃饭,程霭就跟着打一样的菜,混入人群,在面对盛峣的地方远远坐下。
原来看吃播是这样一种心情。程霭之前一直不理解别人吃饭有什么好看的。
他怎么可以吃得这么香呢?他好像很喜欢吃馒头。食堂的馒头八毛钱一个,特别夯实,盛峣常常是两个馒头起,他能把所有东西都吃出满汉全席的感觉。
程霭也跟着开始吃馒头,别说,馒头是一种很朴实无华的食物,没有多好吃,但就算没胃口也能吃下,且相当顶饱。
学校换了新校长,新官上任,给学生增加了不少设施。
教学楼拐角的空地放了许多桌椅,扩展了自习的位置。晚上在这里看书格外静心,夏夜,灯,书,万籁俱寂。
程霭是意外发现盛峣喜欢在拐角看书的。程霭平时不会晚上出现在学校,那天刚好等导师上完课谈谈开题的事。非全虽然水,该有的还是得有。
谈完之后出来,程霭才发现盛峣和一个女同学坐在栏杆边,他们挪动了椅子,面朝栏杆背对走廊坐着。
程霭收住下楼的脚步,自若地坐到附近的位置,拿出一本书假意翻看。
女同学的声音随着夜风传过来:“盛峣,我跟你说个事儿呗。”
“说。”
“我喜欢你。”
“……”
书本哐当落地,程霭发现了两件事。
第一件,他应该不是只把盛峣当成了精神饭搭子,他喜欢盛峣。
这种感觉隐秘而诡谲,有点像陈斯屿第一次告诉自己他交女朋友了时一样。他们是很好很好的朋友,可以一起吃一起玩,突然有一天,他从小到大的玩伴有了一个更重要的存在。其实一切都是很正常的,只是程霭还是会感觉友谊产生了裂缝,好在他虽然拥有的感情不多,但他拥有的工作很多,工作可以冲淡一切。
尽管这感觉相似,程霭还是敏锐地发现,他对陈斯屿的女朋友没有任何敌意,但他对这个向盛峣告白的女生,竖起了所有尖刺!他甚至突然有一个癫狂的想法,现在立刻马上过去亲盛峣一口。
这个想法太抽象,程霭当然不会这么做,但这个想法本身足以让他自己都感到心惊肉跳。
程霭不能想象以后吃饭时,看到的是盛峣夹一筷子肉肉喂这个女生。
万幸,还有第二件事,就是盛峣的脑回路好像不太正常。
书本落地之后,女生发现了程霭的存在,本想拉着盛峣离开,但盛峣说自己还要看书。
女生有些窘迫,低声问:“那刚才我跟你说的事,你怎么想?”
这欧式的高顶教学楼,回声嗡嗡的,说再小程霭也能听见。
盛峣说:“叔本华说,人类与生俱来的错误观念只有一个,就是以为人生在世的目的是获得幸福。我认为叔本华说得对。”
女生擦擦汗,看起来忍得很辛苦:“说人话。”
“不谈。”
“不谈你直说呗,掉什么书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主攻,主攻,主攻!苦逼神明攻vs傲娇魔头受重明是天界混子,不爱工作爱摆烂,天界有仙叛逃,十万天兵下界追拿,他在人间喝着小酒,谈着恋爱,魔头打上天宫,天界被搅得一团乱麻,他坐牢里看戏,于是,做混子的代价就是被天帝一巴掌拍进凡尘。你去陪那魔头苦度六世吧,不度完,不准回来。重明我现在立刻马上痛改前非,来得及吗?凉夜,魔头抱着他夜吐真心,泪眼婆娑。重明替他轻轻擦去眼泪,然後一刀刺进了他心口。重明妖魔诡计!魔头,别爱我,没结果。送你入黄泉,种你苦世果浮生梦中梦,而我早已分不清这海市蜃楼。...
本文又名在非洲暴民团里专注粉红是否搞错了什么第二部恋与哈斯塔详见专栏!当你试图组建一个固定桌,而你的亲友是A干啥啥不行搞事背刺第一名的神经病B一言不合就开撩天天想着磕CP的恋爱脑C表面医生实则最擅长急救拳的妹控D集渣男与斯文败类于一体的愉悦犯而你只是个弱小可怜又无助(还喜欢撕卡)的KP...
不在掌中也不娇,甚至都不是他的萍水相逢未一诺,江湖飘零无君知如是我闻仰慕比暗恋还苦我走你的路男儿泪女儿哭我是你执迷的信徒你是我的坟墓入死出生由你做主你给我保护我还你祝福你英雄好汉需要抱负可你欠我幸福拿什麽来弥补难道爱比恨更难宽恕?我要放飞自我了,背景依托已经不太记得情节的宝莲灯,开始胡编乱造内容标签魔幻情有独钟古典名着悲剧...
曼芸觉得秦易要幺是个gay要幺就是个性无能,不然不可能对女人排斥到如此地步。怎幺都没想到他不是gay也不是性无能,而是个变态。各方面都很变态,特别是性变态。各种道具,器具,就地取材,手段之多,她甚至在A片里都没见过。花样...
烙花殇之淤水清荷经历了强暴,堕胎,家变,她堕落成了被踩在脚底下的淤泥。还未踏出校门,她曾经幻想的一切美好生活全部被打碎。她立志复仇,一步步的往上爬,亲手毁灭让她毁灭的人!他们要肆虐她的身体,好,她甘心奉上,只要有回报。只是一株原本该清纯如莲花的女孩,到底会不会迷失在自己制造的漩涡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