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她数着不同方向的脚步声,啪,啪,啪,好像还有些黏糊,也许是沾了——是啊,肯定沾染了什么。
就在野狗子们离她只有三丈左右时,她猛地挥动竹节鞭,划出一个圆弧,顷刻间骨骼断裂的咔咔脆声在四面响起,接着是一声声的“嘭”,是沉重而冰冷的躯体掉在地面上,是树冠上传来沙沙声,然后什么织物以极快的速度划过空气的锐响,最后只剩下被液体堵住喉咙的呼噜声。
破晓时分,一缕晨曦从山间漏了过来,她看见霓衣下来了,站在外面,离满地身首异处远远的。
这是她们商量好的,她知道霓衣好洁,原本打算全部代劳,没想到霓衣并不愿意,说自己的扫这一下省事,也不会弄脏。
此刻她能从霓衣眼睛里看见深深的嫌恶和反感,更看得见霓衣看自己的笑意。
快走吧,别让她难受。
她拿出无极派给的工具和口袋,动手开始取。在地府见惯脏污,腥的臭的黑的白的,什么都见过了,哪怕那些都不算是“真实”的、只是能给罪人强烈的恐惧和恶心,她都习惯了,于是对此刻自己身上的血污和臭气毫不介意——只要霓衣还站在原来的地方,离自己足够远。
她想说点什么阻止霓衣上来,又觉得霓衣洁癖至此决计不会上来,又觉得霓衣不上来让她有点……
她一手放在下巴上,一手往头顶去,一路摸索,全是刚硬的脏毛,几乎扎手,放在下巴上的手因为感觉到血污变滑,怕脱手,向上去寻找新的抓手处,结果差点滑进狗嘴,被那锋利的牙齿划破手指。
那牙啊,简直有成人的手指长,其尖锐仿佛一口就能咬穿人的头颅,咬穿,咬碎,轻易吸取里面的脑浆,留下恐怖的现场。
结果现在她却为了要取这邪物的脑子而保留它颅骨的形状和完整。不知道对于潜在的发现者来说,自己留下的现场会不会是更恐怖的?切口整齐,怎么会有人把骨头切得这样整齐?像个硕大空碗骨头水瓢一样,放在这里,里面空空如也。
放下工具,她双手捞出此行的“战利品”,扔无极派给她们的口袋中。再走向下一个。
背后霓衣所在的方位,依然寂寂无声。晨曦从山间照来,越来越高,空气中的蓝色则越来越淡漠,远处传来几声鸟鸣。
快取完时,天已大亮,她正从地上站起来、把几乎装满的一个布袋子收好,突然听见背后霓衣的一声轻呼,她猛地转过身去,从树林间隙里看出去,支离破碎的画面里,有几个土灰色的东西从壕沟里爬出来,活像是被食腐的野狗撕咬的残躯。再仔细看,方才发现是人,是活人,是饥饿的村民。她想要阻止他们别往这边来,这里除了血污和怪物之外别无一物,又不敢出声导致他们被发现,然而到底来不及——先是成群睡在濠沟附近的丧家之犬发现了他们,吵闹扑咬,未得一口,彻夜巡逻无聊至极的攻城军队就策马而至,弯弓一箭。
丧家犬们捡了白食,又害怕自己被捕杀,夹着尾巴在一旁瑟瑟发抖。而她们只是站在那里,亘古如一刻。
忽然,霓衣转过来看着她,她说:“地府不过如此。”
甚至还好些。
等到取完,她收拾好了一切,突然感到一阵清风从头顶吹过,血污臭气统统不见了,代之以一阵熟悉的香气——是霓衣走到她身边,她想转头,又有一种喜悦的羞怯,只好低下头,“谢谢你。”
“这有什么,”霓衣轻声道,“我自己经常如此,顺手而已。”
“走吧,我们也赶紧离开这儿。”她环视周围,除了熟悉的臭味,还闻到了野兽的味道,“有狼,还不少。”
“我以为狼只吃新鲜肉。”
她从霓衣的语气里听出讽刺,一笑,“那是你见过的那些得道的会说人话的狼。”
走了几步,霓衣忽然停下,在她背后严肃地说:“不。也许不是这么简单。”
唐棣这下回头了,对上的是霓衣半笑的脸。
“你也觉得是不是?”
“你是说——”
“无极派的盘算,不是表面上的这样,你想想是不是?”
不简单?
是啊,就说一点,连续数日,为什么都有百姓趁夜出城觅食?守城看上去守得相当不错,地面上如此坚实,难道地下会特别容易挖掘吗?完全可以做到不让任何人出去。就算城内已经易子而食,出城也是白白送死,为什么会允许出城送死而不是保留有生力量?尤其是在人手远远没有对手的多的情况下。此外,如果能地道出城为何不想办法求救或者送信乃至于打对手一个出其不意?而且高处看时,壕沟周围散落许多盔甲,但尸山都是普通百姓的衣着了,这么多百姓都是被巡逻队射死的?当然创口已经是看不出来了,可傻子也看得出来,巡逻队不会把尸体堆上去,他们懒得,只让狼犬乌鸦之类的吃掉就是:那这些尸体是哪里来的?
要是真是守护效用的法器,为什么不是什么有镇定效果的东西?反而是邪物?
“你怀疑他们在故意杀害百姓?”她说,用头指向寿阳城,“囤积尸体?”
“尸体堆在外面,也会阻止攻城军队的进攻,石头一层城墙,腐肉尸骨又是一层城墙。污染周围,让攻城的军队不敢上前,甚至必须躲远。你看刚才的巡逻队,都只是远远的射一箭,任由野兽吃掉。加上这些尸骸的姿势——”
“你怀疑守军也不是什么好人?”
“人界的战争里,有多少交战双方是好人呢?”霓衣耸耸肩,“就是仙界魔界妖界,也没多少。”
“那——”
“咱们进去看看。”
第二十七章
“咱们进去看看。”她说,看着对面唐棣有些诧异的眼神,一时不知如何继续说下去。
上柴山的路上她就恶心得要死,被腐臭吸引来的食腐动物成群呱噪,“陈陈相因”的浓烈臭气简直具有重量压人心头,更不要说触目惊心的花样颜色,每一样东西都和她的秉性相背离,这是个绝不适合她呆的天地。要是早知道事情如此,她连飞都不想往前飞,直接不干了。但她来了,还一连呆了好几天。她怀疑自己的用心之余,还怀疑自己没有把嫌恶之情掩盖好,以至于漏在脸上,叫唐棣看见了,才会这样主动地提出,要独自处理那些血淋淋的部分。
她?是她想一想那脏兮兮的狗头都恶心,就是一只普通的流浪狗她也不见得会上手摸,何况这邪兽?炎魔地里怕就是这样的东西!不不,甚至炎魔地里的那些东西不长毛!
那一下的出手她是带着强烈的厌恶,因此也砍得利落。
但你说她只是厌恶肮脏和血污吗?不。眼前可见的肮脏是可见的,是那些不可见的肮脏造成了可见的这些,以战争为刀斧,砍杀血肉也砍出人心的险恶丑陋。谁说饕餮是贪食?倒是上古的人类,虽然没有见过饕餮的样子,却在自己的生命里找到了最相似的代表:战争。
她厌恶战争,无论在哪儿。从她的角度来看,战争残暴不说,也毫无意义。天道有时也是残暴的,然而究竟有个用处有个目的,战争有什么目的?战争争夺来争夺去,那“战利品”难道不是毫无价值的东西吗?城池,财宝,名声,权力,死了不就什么都没了?名声还有,可死后的名声不都是任人糟蹋的?凡人用战争互相族灭,根本就是用极为珍贵的东西——他们仅有的短暂生命——去换取毫不恒久随风聚散的东西,如流沙上筑塔,宇宙洪荒里刻舟求剑。
在魔界这样的事就少些。虽然说不能完全没有征伐,征伐也不是完全不为了名利和从生命长度来说照样是虚无的东西,但从未付出如此巨大的代价,至少——想到这里,她停了一下,这一停顿让她自己都心惊——至少从她自己知道的来说,在她这番离开之前,就听到有些小妖们传说“有些妖怪越来越像人”的话。
越来越像人?她问。小妖们总说不清楚。不过小妖稚气,思维不明,也无怪。后来在黎黛那里时,又听见这苦主说,有些妖越来越近人了,只有魔还是魔。
只有魔还是魔?她不知道黎黛这是恭维自己还是什么,那神色实在不像恭维,黎黛后续又没有再说什么,她也没往心里去,毕竟她虽然不像有些妖魔那样鄙夷凡人,也实在不把凡人放在自己眼里。现在看着战火绵延,实话实说也是头一次见,倒觉得“妖越来越近人”这话听来有些悚然,甚至恐怖。
原来之前听到的那些争斗,不仅仅是争斗而已了。也许同样的事情正在自己的“家乡”——假如逍遥谷称得上家乡的话——蔓延开来,或者迟早会蔓延开来。想到这里,不觉哀叹,三界众生谁能得免?无谓的争斗也许就是消化多余产物的一种方式,是我们内心自筑的枷锁牢笼,比如愚蠢,比如残暴,比如自私,是我们自己的修行、发展、进步的上限,无论是人是魔是妖,所要降服的分明是最难面对的自己。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李世民死后再睁眼就见一胡子拉碴的大汉,二人正面面相觑。忽有使者觐见扶苏为人子不孝,赐剑以自裁!乍然知道穿成扶苏就要被矫诏令赐死的李世民???你算哪根葱?竟敢教朕做人?不过李世民发现来到秦朝不孤单,他的凌烟阁二十四功臣都来了!与死去的臣子再见面,李二陛下泪眼朦胧敬德!尉迟敬德泪目,但饿得肚子咕噜响陛下!快来点饭!这糟心的大秦竟让人吃不饱饭!李二陛下抹掉小泪花,豪气道吃!想吃多少吃多少!不行朕给你造!于是!大手一挥,李世民果断率三千玄甲军灭赵高,得登帝位!臣子找出来!吏治整起来!粮食种出来!经济搞起来!多年后,李世民穿着玄色龙袍,指着万国来朝盛世永昌的大秦地图笑问躲在角落的胡亥胡亥老弟,你看朕的大秦国土像什么?胡亥欲哭无泪,与赵高抱成一团瑟瑟发抖大大哥,像像像神鹿那年,复生的故人风华正茂,李世民从观音婢手里接过长剑,遥指百越匈奴,对臣子们道降生于秦,当重建凌烟,创太平盛世!凌烟阁众人齐齐行礼,正如当年在大唐时他们宣誓效忠,誓死追随。那年,秦始皇生前求长生不得,死后意外变成系统他庆幸。若非如此,他怎能看到那个人对秦朝大刀阔斧的改革。开疆扩土,万国来朝。他的大秦,万世永昌。...
现代情感俯首称臣作者天魔月完结 简介 顾笙有着顶级的家世,顶尖的美貌。从小众星捧月般长大,风光无两 却在短短一个月内,经历和男朋友分手,订婚宴取消,甚至生日当天还被曝出丑闻 她看向始作俑者,众目睽睽之下直接甩了一巴掌,满室哗然 一场生日宴被她闹得天翻地覆,她像骄傲的公主,丝毫没有低头 无人...
刘家沟的刘虎娃家里穷,高中才上了两年他爹妈便没钱供他上学了。 他本来是个挺聪明的孩子,学习成绩算得上是上乘,很有希望考上大学,摆脱农村生活。爹妈不让再读书,他一气之下便不肯好好生活,成天在村里厮混,这都五年过去了,他还像个小痞子一样游手好闲,净知道在村里逗那些大姑娘小寡妇说荤话。...
麦铛酪拥有了一个小号系统,从此他拥有了各个马甲。作为一个非常热爱看小说的人,他自然知道马甲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可以干他不能做的事,意味着可以代替他做他不想做的事,意味着他可以一个人拥有多...
为了证明自己真没有苦苦受困于所谓‘青春期遗留的可悲迷恋残影’中,凯莎决定,她要当众亲吻下一个踏出电梯的男人,并在期限内把对方变成男友。我不过就说出事实,你又至于要原地偏激起来?杰森说。我还是相信你跟提姆是有戏的,虽然你不这么想。芭芭拉很冷静。要等会儿走出电梯的是布鲁斯你怎么办?斯蒂芬妮唯恐天下不乱,要卢修斯走出来你怎么办?或,我不知道,某个猪头脸的股东?年轻适龄男性。卡斯强调,有点儿高深莫测,会对的。电梯门打开,达米安和杜克并肩走出来。凯莎一咬牙,硬着头皮去了。...
江芸芸一觉醒来,成了扬州江家不受宠的庶子。生父不仁,嫡母不慈,兄长出色但寡恩,弟弟嘴毒又心坏,姐妹人美心事多,连自己都要被当成礼物送给贵人,女扮男装的马甲岌岌可危。江芸芸选择去读书。她去拜师时,所有人都以为这位不起眼的庶子会被骂回家。不曾想,这位庶子不仅成功拜师,后来又一路高歌,从扬州解元到京城会元,最后成了大明最年轻的状元。只这位状元仕途坎坷,人人都笑他不懂为官之道。因为不知天高地厚,所以被贬去贫瘠的琼州又因为直言皇庄不公,又被扔到荒凉的兰州所有人都等着这根硬骨头低头求饶,却不料她以一场奇胜重新回到繁华的京城。那一日,太子殿下亲自站在城门口迎接。多年之后的江芸芸成了人人倾羡的帝师,内阁最年轻的阁员,大明最别出心裁的首辅,直到女子身份骤然暴露,朝野震惊。陛下让她低头认错,入宫为妃便既往不咎。江芸芸辞不授命。有弟子问她为何。因为我没有错。我虽为女子却也有鸿鹄之志,嫁人生子非我所愿。我虽为孤光微萤,却也愿化作满天星河。排雷女主搞事业为主。有人单向箭头女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