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0章(第1页)

连禾彬彬有礼道:“那真是太感谢了。”

峰回路转,正当他们无处可去的时候,岛上的居民愿意收留他们真是再好不过。于是一群人就跟着那几名前来搭话的居民往城镇的方向走去。

方桐也颠颠地跟在后面,连禾回头,笑得意味不明:“慢着,你不是要去搭帐篷看星星吗?跟着我们走干什么?”

方桐:“……”

识时务者为俊杰,方桐黏黏糊糊地凑了上来,抱住了连禾的胳膊,用气泡音故意恶心连禾:“师兄,你一定不忍心看到我露宿街头,对吗?”

连禾:“……”

太恶心了,他还是选择闭嘴。

这里的城镇还遵循着上个世纪的建筑规律,放眼望去几乎全是砖瓦构建的房子,虽然在功能性上比不上现代城市的水泥钢筋产物,但环境却让人心情舒畅。

这画风有点像游戏里的场景,总觉得这些小屋子里藏着各种魔法药剂,随便调配一下就能做出毁灭世界的魔药。放眼望去,一排排房屋整整齐齐,红色的屋顶,奶白色的墙身,莫名的有些萌。

居民带他们进入城镇的时候,领里街坊也都起床劳作。得知他们是一群无处可去的可怜游客后,热情的居民纷纷自告奋勇,接待了他们。

连禾和肃眠住进了一开始来搭话的那户居民家里。这户人家一家四口,除了来搭话的男人克里顿以外,家里还有他的妻子安娜和他的父母。

这对年轻的夫妻没有孩子,但夫妻关系却很和睦。

见家里有客人来,老头和老太太也很开心,一家人热情地帮他们把行李放在房间后,又准备了早饭给他们。

连禾在外人面前的形象一向都是彬彬有礼的,他毒舌又傲慢的一面往往只有亲近的人才能看得到。

不过这一点也挺可爱的,肃眠望着连禾的侧脸,心里默默想到。

桌上摆着吐司和沙拉,颜色和气味都是顶级的。没有沾染过现代科技与狠活的东西的确是不一样的,但连禾只看了一眼,就摇头拒绝了。

“真是不好意思,我们来自h国,我们的国家有这样的习俗,接受别人的食物等同于接受对方的示爱,实在抱歉,我们不能吃你们的食物。”连禾礼貌道。

“我们自己带了东西,所以餐食不用准备我们的份。”

“原来是这样。”克里顿一点也没怀疑连禾的话,大笑着收起了早餐。

“是我们唐突了。”

肃眠知道连禾编造这个谎话的原因——这里的居民太过热情了。

正常人不会随便上街捡个人就带回家去,真要带回家,肯定也得先确定对方的身份信息,要不然谁知道捡回家的是人是鬼。

但这里的居民却什么都没过问,一上来就热情地邀请他们入住,大大方方地分了房间给他们住,任谁想都会觉得有点可疑。

不过这些居民身上都没有多余的气味,是货真价实的人类。

这大概也是连禾没有直接动手的原因吧。

凡事多留个心眼总是对的,身处异国他乡,这里的网速又慢得出奇,一条消息发个五分钟都未必能发出去,万一出了什么事,那就真的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了。

但愿只是他们想多了。

连禾又跟克里顿寒暄了几句。对于从外国远道而来的客人,克里顿表现得很好奇,他们相谈甚欢,直到太阳彻底出现,安娜催促他去地里干活,克里顿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连禾和肃眠跟家里的其他人打了招呼之后,就回了分配给他们的房间。

房间的陈设很简单,砖墙不够保暖,有点漏风。不过这里的气候暖和,这也不算什么大事。

连禾掏出检测器,在房间里到处转了一圈,确定没有监控或者监听器之类的东西之后才放下心来。

床铺倒是很柔软,连禾躺在上面滚了一圈,仰头倒着看肃眠:“怎么样?”

肃眠失笑,坐在床边拖住他的脑袋,有一搭没一搭地轻捋连禾的头发。

微凉的指尖穿过头发,轻轻按摩着头皮,连禾惬意地闭上了眼。

肃眠总能在这种小细节上戳中他,跟肃眠在一起生活真的很舒服,他现在被伺候得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在这方面被肃眠拿捏得死死的。

“没有异常。”肃眠道。

连禾睁开眼。

“没有血的气味,这里的人也都是普通的人类,我能感受到他们的体温。”肃眠想了想,又补充道。

“也没有闻到伊湳花的味道,如果这里真的是原产地的话,我想伊湳花应该在很远的地方,至少是在距离城镇3公里以上的地方。”

距离城镇3公里以上,那就只能是在山里了。

连禾翻身坐起:“走吧,我们出发。”

出门时,安娜问道:“你们要出门吗?”

连禾答:“我看那边的梯田很好看,想去拍些照片。”

安娜便多推荐了些拍照好看的地方,她的瞳孔是蓝色的,说话间能看到她的虎牙平坦,还能嗅到她身上有烤吐司的香味,的确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人类。

连禾道完谢,就带着肃眠一同出门。

大部分血猎或早或晚也都出门了,他们这次来就是为了侦查伊湳花的事,没时间休息。

路过一户人家事,里面传来了方桐的声音。这家伙显然已经忘了他是为什么而来,和屋主天南地北地聊,间或夹杂着肆意的笑声,而且丝毫没有停下来的迹象。

连禾额角地青筋不受控制地跳起来了。

肃眠生怕连禾在这里打人,连忙拉住他的手:“淡定,连禾,别生气,你知道的,方桐一直都是这样。”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摸尸一时爽

摸尸一时爽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