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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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第1页)

很快,我来了十字路口,我们这里的人多称为板城路口。从我这个方向看,西面是去板城镇的,东面则是这个小镇夜晚摆摊买烧烤最多的地方,白天则是摆水果。我想起以前,冬天最冷的时候,每次路过那里都是一派火热的气息。当然,那时我是和家人在一起的。我往城东菜市走去,不下雨的时候路面多少整洁点。一道下雨,路面满是黑漆漆、黏糊糊的东西。路的两旁是一些水果商贩,和杂货店。因为不是饭点什么的,很少有人光顾,而她们也是一幅懒洋洋的样子。从一开始回到这里我就能察觉出这里的生活节奏变慢了。这大概也是很多人从城市搬回镇上的原因。当然,她们绝不会选择像这种落后的小镇,至少也要选个风景优美的地方。经过二十分钟的步行,我终于到达了家门口。这些我的后背早已湿了大半,好在我穿着黑衣不明显。我看见我家,一种难以言语的感觉涌上心头,涩涩的。那是一幢双户口的三层小楼,外面没有贴瓷砖,只刷了层白漆,而现在日晒雨淋的,有些比较潮湿的墙面已经变成了青灰色,一种破败的感觉。镇上的地价比城市便宜的多,更何况这房子少说也是二十五年前的了。说句良心话,以前的房子很多都比现在坚固。自从在学校住宿之后,我偶尔会回家放点换季的衣服被褥之外,真的很少回去了。而去了贵州之后,我已经一年没回过家了。我家的租客一共有两家人,一家租一层。一样的大门敞开,一个面容黝黑男人正在修着机车,黑色的机油流敞在地上。我不由的皱眉。我是不管这个事的,丝毫不知道一楼的租客已经换人。我只知道我的□□每个月都会有一笔钱汇入,有时会晚那么几天。妹子,你稳喃?他看见我后说。他问我找谁,他说着不知周边那个村的村话问我。我很庆幸我们学校里到处都是不同地方口音的人,虽然我不会说他们的话,但我会听。我说我是这房子的主人。他惊讶了一下说,房东不是一个中年男人吗?我想他说的是大伯。于是我给大伯打了电话。大伯跟他解释清楚后,中年人对我抱歉一笑,说,不好意思,之前租房是找他签的合同还以为房主是他。没事。我冷淡道。然后他跟我说,他家一共有四口人,女的去上班了,两个小孩不知去哪玩了。我简单的附和几句,撇下中年人独自上楼。以前没租给别人我不觉得这房子有什么,但现在,这房子最大的缺点就是没有玄关,从一楼上到三楼时可以看尽二楼的构造。饭点时甚至连人家吃什么饭都一清二楚。好在,我住三楼。两楼的租客是两夫妻,年龄大概都在三十岁左右。我和他们只见过几次。除了楼道,三楼几乎落满了灰尘。我知道她们都遵守着三楼不准随便进入的铁令。我把行李放在楼道口,一步一步的缓缓的走着,浮尘因我的动作而惊忧,像有生命般飞舞。我打开门卧室门,以前这里有三间房间,但父母去世后,我便把其它两间当作了储物间,里面既有父母的遗物,也有已经生了锈的儿童自行车,后座三个轮子的那种。我打开的是我的房间,因为长久的不通风,一股霉味扑面而来,我只好捂着鼻子去开窗通风。从窗户的角度看去,可以看见其他的居民楼以及房间前边种的各种树木。我的房间还保持着上个世纪九个年代的审美观,所有家具都是漆了厚重包漆的实木家具,上面同样落满了灰,墙角蜘蛛网集结。简直像一间长年没人居住的鬼屋,老家具所带来的年代感让我觉得压抑的很。我叹了口气,为接下来几天沉重劳累的大扫除而叹气。但现在还不是我苦恼的时候,我要去看我放在红木衣柜角落里的吉他。为了防潮防虫,我在里面放了几颗樟脑丸,现在除了气味什么都没留下。吉他静静的竖立在角落,也是黑色的吉他包。在若大且空旷衣柜里尤为孤寂。看到它的一瞬间,我竟不知不觉哭了。☆、旧物若不是我的手机孜孜作响,我想我还会保持着目前的状态。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但我知道不是因为吉他,而是因为其他的什么,让我失控的那一瞬间的感觉。手机停了一次没隔几秒又重新响起,我回过神来,没能我说话对方直接一阵急吼,对方说,行啊你!招呼都不跟我打一声就滚了,还拿不拿姐们当姐妹了!我默默的把手机举远,不说话。韩现在肯定是刚起床,脾气暴的很,她也肯定是看见短信就来质问我。我脑海中不由的想象出她那幅还没睡醒却气急败坏的表情。可惜我现在没心情和她说话,我坐在衣柜里,手抚上吉他包,略硬的质感。喂,喂?等了半分钟见我依然没吭声,她沉不住气的说。嗯。嗯什么嗯,你不打算给我解释?我跟你说了呀,短信不就是嘛。我装傻。本以为她会继续挤兑我什么的,却没想到她注意到我低沉下来的嗓音。我们毕竟是相处五年的朋友,这代表什么她自然知道。韩在那边发出一阵窸窣的细碎声音,我猜她在抓头发。随后她换回正常的声音,说,瑾,你声音不对,是不是睹物思人了?差不多吧。我没否认,也没什么好否认的。我说,回到这里我想起了很多,不仅有悲伤也有欢喜。都是我的过去我的经历,就像在看一部老电影一样……我现在心情有点复杂。我听到她轻轻叹息一声,她说,瑾我知道,我知道的。所以才想陪你一起回去的,至少有个人陪着你也好过你自己面对。我不由的微笑,尽管她看不见。我只是想表达出来,心里某种欲泣的情绪被她的话所驱散。我本就是个容易受外界变化所影响的人。所以我既讨厌热闹又不得不借助热闹暂时忘却某些事。我们彼时沉默了半分钟,手机通话似乎把时间拉长了,变缓了。所有的情绪似乎也被看不见的微风抚平。我们心照不宣的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对了,你到家了没?她问道。到了。我含着笑意道。刚想大扫除的,你的电话来的真及时。哼,好心没好报。她气哼哼道,算了,我还头疼着呢,你慢慢打扫,我再睡会。挂了电话我随手搁置,盯着吉他包出神。它是我高一时用那年的压岁钱买的,价格具体多少忘了,但不会超过两百。一把新手入门的吉他。小董没有琴行,直到现在也没有。这是我托一同学从钦州买回来的。当时只配了一个薄薄的吉他包,若干弦以及一本入门级教材。现在它大概不能再用了。就算被我保存良好,也只剩精致的外壳了。事实上,收到吉他的两个星期后我才发现它的缺点。毕竟当时我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新人。我只是单纯的练和弦,几乎没完整弹奏过一首曲。因为有段时候我不知道吉他谱上所标的字母代表什么,后面我才知道p为拨弦,s为滑弦,h为击弦。大学时,我改练起了尤克里里,因为有了吉他的基础,学起来比较容易。只是后来我发现,尤克里里比较适合演奏节奏轻快的曲子。最后我还是选择了吉他。时间不知不觉流逝,而我也终于鼓起勇气看它一眼。或许对别人来说不就是一把破吉他吗?有什么好纠结的。但与我而言,它是整个青葱岁月的寄托。寂静的房间,拉链的声音混合着一点我的呼吸声。白色的吉他露了出来。广西是个炎热潮湿的地方,特别是三四月份,春雨可能连续几周不断,我们称为“回南天”。我本担心它会变形和生锈,但所幸,仔细检查一遍后,我从外表看不出什么端详。除了白色的漆面边缘有些蹭破,琴弦上绕着的铜丝被磨掉。当然前者是我够不小心。我依旧坐在衣柜里——毕竟房间里唯一能坐的只有它。抱着我的吉他,快五年了,我已经忘了当初买下它的初衷。但仍记得练习的点点滴滴。万事开头难,这句话总是没错的。接下来的时间,我花了大概三个小时的时间才把三楼打扫干净。楼道也好,厨房也好,任何角落也好都被我重新清洗过,无用的坏掉的家具推在了一起,年少的玩具除了个别的都被我当成了垃圾。父母以前忙,他们一直把我当做男孩子养,给我的玩具也是这类的多。我留下了五颗颜色各异的玻璃珠,一把桃木做的弹弓,以及一位同学送我的‘竹人’。顾名思义:用竹子做成的小人,关节可活动,用一条绳子串起来。现在想来,我的童年还是很丰富的,至少在初一之前是如此。而属于父母的遗物则被我安置在母亲以前的老式皮箱。我摩娑着唯一的一张全家幅,那个年代想拍张照片不像现在这么简单。因此我还隐约记得当时的场景。那天是集市,很多人,多是周围村里的人。我们把三天一次的集市称为“街日”。我走在中间,父母则在两旁牵着我的手。那时的我大概三岁多一点,穿的粉红的小背心,头发也是短短的锅盖头,与现在的我可谓天差地别,比如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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