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8章考验
在高光的想象中,史密斯是一个白胡子老头,至少也是头发胡子都发白的那种,但是见到真人才发现,史密斯比他想象的年轻多了。
虽然知道史密斯也就是五十多岁,但是看上去,史密斯最多也就是四十的样子,肌肉依然很发达,身材依然壮硕。
只看外表的话,怎麽也无法把史密斯和退休这个词联系到一起。
而且史密斯给了高光最好的接待,也展现了自己的实力,但他的穿着却是非常的随意,就是耐克的T恤和短裤穿在他这个层级的大佬身上,真真的是节约和朴素的代名词了。
高光诚惶诚恐的握住了史密斯的手,道:“史密斯先生,您好,能见到你我太高兴了。”
高光有些语拙了,史密斯哈哈一笑,拍了拍高光的後背,道:“请进。”
史密斯的豪宅内部谈不上金碧辉煌,但是极富科技感,至于又大又豪华这就不用多说了,总之用刘姥姥进大观园来形容高光的感受,那是绝对没有任何问题的。
在一张看着并不多显豪华的布沙发上坐下来後,才能感受到沙发的舒适程度,高光危襟正坐,看着史密斯在自己对面坐下来後,想找些话说,却不知道该说什麽才好。
而史密斯却是一副非常好奇的样子道:“我听说你的名字,弗兰克跟我说起过你,不止一次,他说是你救了约翰,否则约翰就死定了。”
高光很是客气的道:“我应该做的,而且没有弗兰克他们的帮助,我一个人不可能把约翰救出来的,所以是我们一起救了约翰。”
回答很官方而且很客套,史密斯点了点头,然後他饶有兴趣的指着高光没怎麽遮掩的枪套,道:“那就是约翰输给你的手枪吗?我听说你的枪法狠狠的震撼了他们,弗兰克每次都要强调你是个射击天才,这让我不得不对你産生了强烈的好奇心啊。”
高光握住了枪柄,整个客厅里就只有他和史密斯两个人,但是史密斯一脸期待的看着他,所以高光没有怎麽犹豫,他直接拔出了手枪,倒转过来,把手枪轻轻的放在了茶几上,微笑道:“这是约翰打赌输给我的,是我第一把手枪。”
史密斯拿过了手枪,他掂量着翻来覆去的看了两眼,点头道:“能让约翰认输太难了,这家夥永不认输,史密斯威森1911,这是你的主用战斗手枪吗?”
高光愣了一下,道:“不算,这是我日常使用的手枪,但不是战斗手枪。”
“你喜欢什麽手枪?喜欢什麽品牌或者型号?”
高光想了想,道:“我不知道,我其实还不是特别熟悉手枪,我只是用过格洛克,但是还没有特别忠爱的手枪品牌。”
史密斯把手枪举起来,对准一旁瞄了瞄,笑道:“这枪不错,适合作为随身防卫用枪,但是不太适合带到战场上作为战斗手枪,因为这枪太精致了,而且有些太重了。”
高光连连点头,道:“确实挺重的。”
史密斯把手枪放在了桌子上,他微笑道:“1911很经典,约翰喜欢,我也很喜欢,每个人都很喜欢,可是要选择战斗手枪的话,猜猜我选什麽?”
谈话的节奏完全由史密斯掌控,而且史密斯用枪当做开场白後,很快就打消了高光的紧张感。
高光想了想,好奇的道:“格洛克?”
史密斯立刻摇头,哈哈一笑,道:“我刚出道那会儿格洛克可没有现在这麽流行,而且我刚出道的时候,只能买得起市面上最常见的手枪,所以我用的是一把贝雷塔M9。”
高光下意识的点了点头,而史密斯则是继续笑道:“手枪这东西呢,用惯了什麽就是什麽好,我是个狙击手,基本上没有用到手枪的机会,当我有能力买任何手枪的时候,却发现,我上战场的时候还是习惯带上一把M9,因为我适应了M9的大小,重量,以及携带方式,所以我一直用M9,可是在战场之外,我也会选用一把1911,美国人有谁不喜欢1911呢?哈哈哈……”
笑着说完後,史密斯把高光的手枪放在了茶几上,然後他一脸轻松的道:“看见你我就想起了自己,我决定成为一个雇佣兵的时候,直接选择自己当老板,我要拉起自己的队伍去抢饭吃,你也一样,直接就当自己的老板了,只不过你的起点可比我高多了。”
高光有些局促的道:“不,我怎麽能和您比呢。”
史密斯摆了摆手,道:“年轻人就得敢闯,就得敢拼,而且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创业,要比三十几岁创业好,比四十多岁更好,年轻有优势,年轻能经得起失败,年轻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失败中吸取教训,然後变得更好。”
要进入正题了,果然,史密斯严肃了起来,他沉声道:“弗兰克创业就太晚了,而且他单干不是因为他想单干,而是因为丹尼的刺激才决定单干,他不适合创业,他不是个合格的商人,所以他……很遗憾的失败了。”
高光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做出了一副倾听的姿态。
史密斯微笑道:“我没有接触过你,不知道你的能力,但是弗兰克说你是个天生的战士,在挑选战士这方面,我绝对信任弗兰克的眼光,而丹尼说你虽然是个菜鸟,但你身上具备了成功所需的特质,而在这方面,我绝对相信丹尼的能力。”
“谢谢您对我的评价。”
史密斯点了点头,微笑道:“我不太对年轻人报以太多注视的眼光,但是对弗兰克既然强烈推荐了你,那麽我一定会帮你的,所以,现在告诉我,你能做什麽呢?”
高光迟疑了,因为史密斯问到了他的痛处。
能干什麽?能干成什麽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鬼王之女好勇斗狠,打架从不分地点场合,每战必搅风弄云天地不宁,害正在渡劫的圣僧被雷劈成了渣渣。 许多年后,百无聊赖的她瞧着人家道士生的好看便百般调戏,害...
文案晋江首发,段评已开人物均为个人理解,如有理解不同请互相体谅兰波死後的第七年,魏尔伦获得了一个机会。一个回到十六年前的机会。如果能够在擂钵街爆炸发生前转变你们的命运,你就可以真正获得重来一次的机会。但如果擂钵街爆炸依然发生了,那麽你所做的一切都会化为虚无,你也将带着所有记忆,重新回到这个暗无天日的地下室。缥缈未知的声音仁慈地给予他选择,你想回到过去吗?在魏尔伦看来,答案是无需判断的。想。所以,这个人是谁?十八岁的魏尔伦瞪着那个把手搂在搭档肩膀上的男人,声音里带着自己都不知从何而来的愤怒,你是被他的脸迷惑了吗?这肯定是什麽僞装类的异能力不是的,保罗。十八岁的兰波皱着眉,半是安抚半是教育的语气平静地诉说,这是来自未来的你,而且,不要对陌生人这麽不礼貌。抱歉,阿蒂尔。三十四岁的魏尔伦眨着那双颜色稍浅一些的蓝眸,声音温柔,又麻烦你帮我解释了。没事的保罗。兰波拍拍大号魏尔伦的手,而在他视线的盲区,愤怒的钴蓝与轻蔑的湛蓝对上,小号魏尔伦咬着牙,眼眶都已经开始泛红他是保罗,那我是谁!?我才是你的搭档!鸡飞狗跳的搭档爱人争夺战,就此拉开帷幕。阅读提示or排雷铁血拆尼斯,请不要在我评论区提及逆家拆家cp▲除魏兰外没有副cp▲极多私设▲短篇大概▲人物归zwkfk,全文最终解释权归我。内容标签甜文爽文文野轻松魏尔伦兰波铁塔的电灯泡们亲友送的约稿嘿嘿其它魏兰一句话简介谁是你搭档?这是我搭档!立意用自己的努力来消除遗憾,重获幸福...
1102卷为综漫卷,103140为综英美卷,后面部分为番外卷阿尔忒弥斯是奥林匹斯十二主神之一。她貌美无双,实力高强,品行高洁所以继女性的亚瑟王之后,迦勒底又有了男性的月神是吗?上可徒手撕冠位单挑BEAST,下可娴静淑良洗手作羹汤。ServantArcher,阿尔忒弥斯,顺应召唤而来。我的信徒啊,无论你有什么祈求,神明都能够为你达成。小剧场迦勒底的御主看着自己眼前发生的一切,捂住肝的手,微微颤抖。与提亚马特对应的阿普苏在圣经里面留下过记载的先导者曾经与奥丁把酒言欢的密友她发出一声悲鸣。阿尔忒弥斯!为什么每一个幕间物语你都是指定助战对象?!阿尔忒弥斯好问题,这也是我想要知道的。我不是早就已经功成身退了吗?!阅读须知1有单箭头,无cp。2有上一部,神话部分的听说月神性别男综神话,没看过不影响阅读。文中所有宝具解放语均引自游戏文本,特此标注...
霸道攻vs纯洁受郝古毅,心地善良的卖油傻子,最爱爷爷和后院的鸡群,还有给他糖吃的凤仙姐姐。花葵,摘星楼老板,风流倜傥的花心大少,妖媚与狂野的结合体,众小倌心仪的对象。一次误会,葵强行要了古毅,竟觉人间美味!但古毅却当葵是「鬼」,每每见面必逃,气得葵决定住进郝家,把这到手的猎物死死看紧,还不准别人欺负呢!这蠢老鼠与花心爷的战争,谁胜谁负呢?花葵确定自己心意后对郝古毅那叫一个宠,就是嘴巴太毒了,一直在怼小傻子和他的爷爷,但这不妨碍他的宠爱。全篇没有很大的事件起伏,都是甜甜蜜蜜的日常,喜欢这种傻受文的可以冲!ps攻前期不洁,雷这点的可以避开不看哦!...
剑与魔法的大陆,失去记忆的少女被教廷的高阶大神官从火刑架上救下,并被告知她已被魔物附身。想要活命的唯一办法便是与神官缔结主从契约,成为侍魔接受神官的净化,从此为教廷效力。边境的魔物蠢蠢欲动,封印魔族的阵眼被不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