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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附近的山叫璧山,不是独立的一座,而是长长的一条延绵山脉,这些天来金水的天空从没放过晴,天空中一直压抑着阴云,而山中也总有飘散的浓雾,这叫他想起他那个世界一个叫锦官的城市……他记得自己在那里生活过很久。
;所以,雨季,多山,曾被强行改道又不大可能有坚固堤防的河流……又一次洪泛或者大水可能不太远了,这就是他在金水获得合法身份的机会。
等到天色阴沉,需要生火照明的时候,雨还未停,而且下得越来越大,叫院里的青石板上起了一片白白的水雾。薛宝瓶把灶台烧热了,又取来了昨天晚上王文带来的那块鹿肉,还从墙角扒出一条干肉,把锅架在了灶上,要给两人弄点吃的。
李无相搬了板凳坐在墙边,看她往锅里添了水,打算将肉丢进去一股脑儿地煮。她做饭时将袖子挽了起来,之前在院里走来走去,将裤腿也挽了起来,露出纤细的手脚和修长的脖颈。他就在水雾里看了她一会儿,忽然觉得自己的确也饿了。
但在产生这种感觉时,他知道自己看着的不是鹿肉、肉干,而是薛宝瓶。少女渗着细密汗珠的裸露在外的皮肤叫他觉得柔润细腻,只一恍神儿的功夫,他就觉得自己看着的不是人的肌肤,而更像是一块乳酪、奶油,或者别的什么入口之后能给他强烈刺激、觉得整个口腔被填满、同时还有着温热的微腥气的血……肉……骨髓……
李无相站了起来,深深吐出一口气:“我来吧。”
薛宝瓶正在吃力地用菜刀去砍硬邦邦的肉干,惊讶地眨眨眼:“你会吗?”
“我是神仙嘛,什么都会一点。”他从她手里接过菜刀,“你先把锅里的水给舀干净,我一会儿用,再给我拿个小碗。”
薛宝瓶对此表示怀疑,想要告诉他你直接把肉丢进锅里是不行的,会糊的。她记不清爹娘是怎么做饭的了,但有印象他们一直都是用大锅水煮肉,然后再慢慢处理。
但她想了想,在心里笑了一下,拿起瓢乖乖舀水了——很多年没有人给自己做饭吃了,不管弄成什么样子,她都觉得挺高兴。
她舀水的时候,李无相开始在菜板上处理王文带来的鹿脊骨肉。营养缺乏时,人们喜欢吃肥肉,这块也一样。肥瘦筋头相间,但肥肉还要略多些,不知道是鹿身上的哪一块。他将肥肉一点点片下,稍微夹带些瘦的,归成一堆。等锅里残余的水渍收净,就把肥肉投进去,叫它们安安稳稳地炼一会儿,等出了油,再稍微翻一翻。
这时候那条肉干已经在温水里泡了一会儿,表面变软了,他就用抹布仔细洗去表面的污渍,再用菜刀切成薄片,叫它们仍在热水里泡着,然后拿起锅铲继续炼肥肉里的油。油香充满整间屋子,想要溜出去,却又被倾盆大雨困了回来,就更香了。
薛宝瓶原本蹲着烧火,这时候忍不住抻起脑袋去看锅,又看看李无相被火光映亮的侧脸,就吞了一下口水。
李无相侧脸对她笑了一下,用木铲铲起一块稍小些的。这一小块肥肉差不多被炼成了油渣,是淡淡的黄色,连着的一点瘦肉部分则是深黄。他把它拿着,吹凉了点,这油渣就变得更酥脆了。
然后把它递给薛宝瓶:“喏,先给你吃一个。”
薛宝瓶没伸手去接,而凑过嘴来咬了去。油渣还微烫,但她只往嘴里吸气而不呼气,怕香味跑了,眼睛眯了起来。
“好吃吗?”
“嗯。”
“还多着呢。一会儿你吃一半,留一半泡在油里,下次有客人来我教你做油渣面。”
薛宝瓶点了一下头,又低下头去烧火。新添的柴火还是潮的,发了烟,呛得她飞快抹了两下眼睛。
锅里积了一大汪油,李无相就用抹布裹着手,把锅端到灶台上,把油舀在瓷碗里,盛满了大半碗。又盛出油渣,泡在油里一半,搁着在另一个小碗里一半。这时候才把在热水里泡着的肉片捞出来,全下进锅内,哧啦一声响,腾起好高一股油烟——看见薛宝瓶一边烧着火一边用力吸着味道。
他翻炒几次,从受了潮的盐罐底下刮出盐,用舌头蘸着尝了一下,就又添一点,在锅内又翻炒几次,起锅装了盘。锅里还剩下油汪汪的一片,他这才把脊骨肉给掰成三段丢进去,等翻炒到熟肉的表面稍稍金黄,就添水,一开始翻泡就也起锅,连着乳白色的汤盛在一只大木碗里。
然后,两个人坐在灶台边,借着炉灶里暗红色的火光,每人捧着一只碗吃肉喝汤。厢房的门开着,外面的大雨哗哗响,透进来有着草木新香的湿润水汽。吃到一半的时候,炉灶里余火发散出的光芒也慢慢暗淡了,只剩下融融的暖意。
李无相听见在薛宝瓶在黑暗里吸了几下鼻子,重重地换了几口气,就拿胳膊肘轻轻碰了碰她:“过两天咱们去山里挖点野葱,会更好吃。”
“嗯。”
“要是明天雨停了,你得出去走一走,到过了桥头的那边人多点的地方,叫人看见你,为我接下来要做的事做准备——吃这块,这瘦肉多一点,炼得更脆。”
薛宝瓶带着鼻音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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